[萧放]从成年礼的传承变异看传统社会生活中的文化示范意义(4)
http://www.newdu.com 2024/11/28 10:11:08 萧放的博客2008-11-04 16:04 萧放 参加讨论
北宋开始的儒学复兴运动,到南宋达到高潮,出现了儒学的新形态——理学。理学家更强调对世俗社会的规范,强调礼制的秩序从一家一户、一言一行做起。理学大家朱熹评价《书仪》说:“温公较稳,其中与古不甚远,是七分好。”虽然评价《书仪》是七分好,但朱熹还是较多地继承了《书仪》的内容,“故熹尝欲因司马氏之书,参考诸家之说,裁订增损,举纲张目,以附其后,使览之者得提其要,以及其详,而不惮其难行之者,虽贫且贱亦得以具其大节略”他在《书仪》的基础上撰著了《家礼》, 其中冠礼一节继承尤多。朱熹从现实政治需要出发,对旧礼进行损益,他比司马温公更注重仪礼的操作性,强调对礼本、礼文的“熟讲勉行”(《家礼》自序),以求再现古人修身齐家之道,谨终追远之心,这样有助于实现国家“崇化导民”的礼治目标。为了“切于人伦日用之常”,将贵族社会的古礼变化为世间普遍实行的世俗之礼,朱熹在“礼下庶人”的过程中,一方面坚守礼仪大节,以封建伦理灌输社会,另一方面采用了灵活的策略,对传统旧礼多所删节变通。他认为“古礼惟冠礼最易行”,他首先强调冠礼在模塑人们的伦理品格方面的重要意义,“故孝慈忠顺之行立而后可以为人,可以为人而后可以治人。”规定男子十五至二十皆可冠,这是对温公“徇俗”的纠正,表明了朱熹“崇化导民”的思想意识。对于具体的礼仪节目,朱熹因时变化,如古礼筮日、筮宾,现在已无实行的必要,因此“但正月内择一日可也。既有定日,即当访求合用之人,措办当用之物。”冠礼的时间事实上这与东汉以来正月冠子的礼俗相符合,宾客选择亲戚旧交中熟悉礼仪的人。由此可见冠礼神秘因素消褪,世俗社会联系增强。加冠的地点一般在厅堂,然后见于祠堂,见于尊长。用以加的冠服也以日常成人在公共场所所用的服饰,“今行冠礼,若制古服而冠,冠了又不常服,却是伪也,必须用时之常服。”对于加冠时的祝辞,朱子也觉得应该变成一般庶民易于明白的语言,“冠婚之礼,如欲行之,当须使冠婚之人易晓其言乃为有益,如三加之辞、出门之戒,若只以古语告之,彼将谓何曰,只以今之俗语告之,使之易晓乃佳。”以民众易于接受的方式行礼,无疑有助于仪礼对社会生活的影响与渗透。 由此可见,宋朝以后,伴随着宗法势力的扩张,传统的上层礼制逐渐俗化的同时,民间生活也日渐被纳入礼治范围,贵族的礼仪演变为士庶通礼。这一整合社会的上下层双向互动的秩序化过程,在明清时期尤其是明代更为明显。 明太祖朱元璋在元朝末年以“复宋”的旗帜,赢得了战争的胜利。明朝建立之后,朱元璋特别重视礼法,他在位的30余年中,制订了十几部礼仪专书,其中《明集礼》是明朝最重要的一部礼典。在冠礼部分,除了皇家冠礼、品官冠礼,还有士庶冠礼。明朝帝王在恢复汉家制度目标之下,沿袭并发展了宋代开始全面推行的以礼化俗的传统,重视以儒家伦理文化影响社会。《朱子家礼》在明朝被视为民间社会的礼仪指南,洪武元年(1368),政府颁令:“民间婚娶,并依《朱子家礼》。”(《明会要.礼九》)永乐年间,又“颁《文公家礼》于天下”(《明史.礼制一》)朱熹的私人著述这时已变成了国家的礼书,《朱子家礼》在政治力量的帮助下获得了前所未有的理论权威,并部分地影响着民间生活。清代对于朱子亦恭敬有加,《家礼》依然受到重视,不过其地位逊于明代。清乾隆皇帝为了“化民成俗”,下令纂修《清通礼》,他认为《家礼》还存在着:“仪节繁委,时异制俗,士大夫或可遵循,而难施于黎庶”的缺陷。就是说在缙绅之家,大体遵循《家礼》,而一般百姓还是限于条件难于实行。乾隆的说法大体符合明清社会的实际。 明代是冠礼得到较多施行的时代,我们从明人文集与地方志中可以见到较多的民间举行冠礼的情形。事实上明朝的冠礼有两种形态: 一种是缙绅之家或地方大族依《朱子家礼》规制举行的冠礼。“前明士大夫家颇重冠礼,一遵紫阳所定。”(康熙《汤溪县志》)浦阳义门郑氏十世之长仲德父,以礼冠其从子杓及诸孙燧、爚、耀四人,是其中的显例。宜兴万氏谨于礼法,“其家子弟且冠,必为之行古冠礼,及婚葬祭率准《家礼》,从事不为苟简”。应该说在明代社会按《家礼》的模式举行冠礼,是相当时尚的事,社会对它有积极的评价,但《家礼》毕竟是一种榜样,“冠礼,惟士夫家间一行之,然倡而不和,未有多行者。”就是文人学士或地方世家行礼也不是都按《家礼》行事,有“三加礼,士大夫家间行之,然亦不能备礼”者。 一种是庶民之家,在《家礼》的影响下自觉传承民间特色的成人礼俗。十六岁成为江浙地区民间冠礼的年龄底线,一般人都在十六岁或十六以上,二十岁以下行冠礼。冠礼的仪式一般较为简洁、随意,民间通称冠笄为“上头”,上头时邀请集亲邻,吃“上头糕”。嘉靖《吴江志》记载江苏吴江地方:“童子年十二或十四始养发,发长为总角,十六以上始冠。女子将嫁而后笄。冠笄之日,蒸糕以馈亲邻,名曰‘上头糕’。”浙江镇海同样如此,“男子年十六,择吉日告庙始冠”,也有婚娶时行冠礼者,女子则嫁时加笄。举行冠礼的时间民间遵循古代岁首加冠的传统,“多于冬至或正旦加网巾于首,拜天地、祖宗、尊长,”一般都没有训戒之辞与三加的仪式,加冠的冠服已经变成了明代的网巾。网巾虽仍然传承着古代以来的束发功能,但它已很难唤起人们在加冠时节的神圣意识,庄严的成人仪式成为习俗相沿的家庭礼节。 冠礼的这两种形态分别代表了冠礼在不同社会层面的表现,在明朝前期以《家礼》为标准的冠礼在统治者的提倡下,影响较大。明朝后期,随着礼教的衰退,世俗生活情趣的增长,民间的成人礼俗凸现,冠礼逐渐又成为士人怀古的对象。《崇祯历乘》“历俗总角、弱冠皆从其便,三加之礼不惟庶民不知,即诗礼之家亦有不行。”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