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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放]从成年礼的传承变异看传统社会生活中的文化示范意义(5)


    清代是传统冠礼衰落的时代,因为文化政治的关系,清代统治者忽视冠礼。我们知道冠礼最外在的表现是束发加冠,以束发的式样作为成人的标志。清朝剃发结辫,改变了汉族的传统发式,冠礼束发的标志意义由此失落,这不能不说是对传统冠礼的一大打击。康熙《临海县志》记述冠礼时说:“明时,男子二十而冠,多于冬至或元旦束发加网,士戴方巾,民戴圆帽。或童生未入泮者,虽年过期多不冠,畏戴帽也。国朝剃发结辫,夏戴凉帽,冬戴暖帽,贵贱一体,虽三尺童子无不戴帽如成人。”冠礼在清代的命运大不如明代,除了少数地方志说到士人之家间一行之外,多数方志如乾隆《景宁县志》那样说到冠礼:“明时行之,今废久矣”。标准形式的冠礼随着人们发式的改变,无以施行。但自明朝兴起的民间冠礼并没有中绝,它采取了诸多的变异方式保存、发展古代的成人礼俗。
    清代至民国期间,民间的冠礼普遍采用了冠婚结合的方式,冠礼成为婚礼的前奏。事实上,民间还秉承着先成人后婚嫁的古代风习。在婚嫁前一日举行冠笄的仪式,这一仪式,俗称“上头”。遍邀亲族中有子嗣且为元配的夫妇参加“上头”仪式,有专门的礼生赞礼祝福。仪式之后要给亲邻馈赠“上头糕”、“上头团子”等食品。
    根据时世的变化,近代民间成人礼中突出“命字”、取号,以“命字”代替加冠的仪式。“命字”取号的仪式程序有三:一、送号。儿童成年时由戚友或乡里士人命字取号,然后将题有:“恭赠某翁令几君名某敬字之曰某某”的绛帛、红笺或朱漆木匾,鼓乐送到主人家。二、拜号。主人拜谢,然后将字号挂在堂壁上,称为“升字”或“升号”。三、庆号。主人设席酬谢送号的宾客,并邀集乡党故友为酒食之欢,称为“庆号”。
    命字取号的时机有三种情形:一是根据儿童成年的情况,随机进行。“男子弱冠,父兄择吉命字,亲友置尺许小匾,金漆书之,礼以联、烛、果酒、彩爆,名曰‘送号’”。二是以传统的节庆日作为庆贺成人的时机。如安徽怀宁村民利用人日、上元或中秋节为冠者举行“响号”的仪式,“宗族亲戚书其字额送于冠者之家。主人或父若兄,率冠者衣冠肃客。客入贺,坐定酒行,主人及冠者相继酌客,客酢焉。席毕,冠者衣冠出拜客,客答拜,遂入拜父母、兄,父母、兄皆以成人勉之。客能歌则歌古训戒之曲相勖焉,亦祝雍颂意也。此礼村俗家家举行,但谓之‘响号’,不知其为冠也。”这是一则较完整的成人仪式,可见冠礼在民间并没有消失,“响号”之所以成为仪式的名称,是因为“命字”的意义在这则成人仪式中居于主要地位。三是在婚配时取新号,这种新号也由亲友赠送,俗称“送号”、或“贺号”。安徽南陵在民国初年,仍保留着区分成年与未成年的礼俗,十六岁是一个年龄界点,十六岁为“满幼”,未满幼者,不许衣裘葛,不许任家庙主祭,不许当宴会主持,遇吉凶宾嘉之事则执卑幼礼,不得与成人同礼。“及至婚配之时,俗曰‘作大人’。家亲邻乃命字,谓之‘送号’”。送号仪式后,才取得作大人的资格,命字的成人意义在这里有了充分地表现。民国《全椒县志》:“新婚前一夕,设筵召亲友,由外家尊长为其所自出命以字。礼成,然后授室。谚谓之‘贺号’”。新婚前由外家命字,这大概是对母方家族生命力的一种借助,有益于家系的传衍。
    清代以后冠礼基本上退出了主流社会,但是它仍以变异的形式活跃在民间社会中,在某些地方它的形态还较为完整,成人礼的生命力在于它有着一般人生仪礼难以替代的文化功用。
    通过对冠礼在中国传统社会传衍变化的情况考察,本人认为冠礼作为一项成人仪式,它在中国这样一个农业宗法体制的国家里具有较为独特的文化意义。它的目的是贯彻“成人之道”,成人之道的内涵是认同与确立君臣父子长幼关系,强调成人的服从义务与维持宗法伦理秩序的责任。它与氏族社会成人礼有着质的差异,对于生命个体来说,成人礼已经没有原初的生理与心理的考验的内容,在家族祖先面前举行的平和的、象征性的接纳仪式,只在说明家族社会又增添了新成员,而不是先前的部落战士。在较发达的农业社会,以严酷的“过关”仪式检验未来社会成员的生存能力的作法已经失效,人们更强调是在安定的农业宗法社会中的协调与适应能力,成人应具备的是谨守礼法的伦理品格。《礼记.冠义》的开篇就将冠礼的意义说得十分明白:“凡人之所以为人者,礼义也。礼义之始,在于正容体,齐颜色,顺辞令。容体正,颜色齐,辞令顺,而后礼义备。以正君臣,亲父子,和长幼。君臣正,父子亲,长幼和,而后礼义立。故冠而后服备,服备而后容体正,颜色齐,辞令顺。故曰:‘冠者,礼之始也。’是故古者圣王重冠。”冠礼的意义就在于以服饰的更换的仪式,对冠者进行一次隆重严肃的纲常伦理的礼义教育。
    在先秦礼义纲常初建时期,冠礼有着积极的文化建设意义。秦至汉魏时期,冠礼存在于社会生活之中,人们遵循先冠后婚的礼义原则,但冠礼的文化地位并不突出。隋唐时代,由于南朝开始的文化大变动,以倡导礼义为宗旨的儒家文化处于中衰局面,古代礼制也处在恢复之中,因此除了朝廷礼典中有冠礼的礼仪外,一般社会生活中未见冠礼踪影。冠礼的失落与隋唐统治者的民族文化成分与礼学修养有一定的关系,当然根本的原因是当时处在旧的社会结构被打破而新的社会结构尚未形成的特殊历史时期,这一时期社会价值观多样,文化多元发展,人们更重视世俗生活情趣,重视在外的建功立业,对于礼制社会所要求的传统人格的心性修养没有特别的需求。因此重在“养人”的冠礼,受到社会的漠视。宋明时期庶族社会逐渐成为社会主体,为了确定新的社会秩序,重建文化权威,他们将中唐开始的儒学复古运动推进到新的阶段,南宋时期还形成了儒学的新形态——理学。理学的核心是建立一套自然社会合一的伦理道德秩序。强调修身养性齐家治国。因此作为“礼义之始”的冠礼受到朝野上下的广泛推崇,冠礼重新回到家族社会生活当中,并激活了民间固有的成人仪式。明代社会生活中冠礼有相当的影响,当然这时的冠礼与先秦相比无论是程式还是服务性质已有明显的差异。清代受王朝政治文化的影响,冠礼明显衰落,民间将冠礼与婚礼结合,冠礼成为婚礼的前奏,并且一般只有“命字”这一项内容,“命字”成为冠礼的代称。清末民国时期冠礼有复兴的趋势,但最终没有大的影响。
    改革开放以后现代成人礼逐渐受到人们的重视,成人仪式是教育青年,塑造社会新人的绝妙时机。新时期的成年礼是适应社会新需求的人生仪式,当代社会人们已经或正在走出传统的家族文化的局限,人们的社会联系广泛增强,社会责任与义务明显扩大,社会需要有一大批具有公众责任感的社会成员,青年的养成与塑造是人类社会健康延续的重要工作之一。传统的成年仪式在通过内容与形式的更新之后,有重新服务社会的文化功能,如果我们对传统成人仪式的进行深入研究并进行合理继承发展的话,我们就会得到一个充分有效的文化资源,为我们的新社会的良性运行提供源头活水。
    (萧放:北京师范大学民俗典籍文字研究中心)
    (本文原载《民俗典籍文字研究》第一辑,商务印书馆,2003年10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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