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统菊]吊簿:姻亲交往秩序的文化图像(4)
http://www.newdu.com 2024/11/28 10:11:24 作者提供 刁统菊 参加讨论
表格中的金额总数为12085元,是所有参与丧礼的人员上礼的数目,当然除了这个上礼以外,可能还有另外的现金支出,比如有可能会把“桌子”干折成现金,因此,主家在一个丧礼上实际收入的现金,不止于12085元,周振法作为丧主,实际共收现金13300元,另外节余小礼182元,共计13482元,花圈18个,布帐79块。但是笔者此处对姻亲上礼的分析,主要是从上礼金额上来考虑,不把桌子、火纸、帐子等计算在内,不仅因为仅少数姻亲把那些实物折合成现金,更主要是由于礼金的数额基本上可以反映上礼人与主家的关系。 从表格中可以看出,在所有参与丧礼的人员中,人数最多的是姻亲,占总人数的64.69%,而所上的礼竟然占到了83.95%;而在这所有的姻亲中,周振法家族的接受妻子集团人数仅有34.65%,所上的礼却超过了上礼总额的半数,达到了65.37%,平均每人上礼75.24元,而给出妻子集团所上的礼相比之下虽然也是比较高的比例——15.93%,平均每人25.33元,这与接受妻子集团相比显然还是有很大的距离。这种比例关系,明确地表明了女人的不同流向导致了礼物的流向和份量的不同。女人的流向是从给出妻子集团到接受妻子集团,但是礼物的流向与份量更偏重给出妻子集团。 表格也反映了人们对待姨娘亲的观念——“姨娘亲,不是亲,死了姨娘断了根”。两乔的儿子在村民心目中根本不算外甥,对男人来说他的外甥是他姐妹的儿子,即使一个女人说“俺外甥”,一般而言也是她的丈夫的姐妹的孩子,除非她会特别指出“俺姐的小孩”。姨表亲联姻从不会遭到任何人的非议和干涉,人们认为他们之间没有血缘关系。姨娘对外甥的权威和约束力也是非常有限的。两乔平均礼金为21.33元,比朋友关系的平均礼金38.81要少近18元。从这里也可以看出仪式亲属[24]的经济支持是非常重要的。 仪式上的赠送礼物,不仅仅具有仪式的意义,更重要的是经济互助。姻亲所赠礼金数额为10145元,占到了礼金总额的83.95%。死者家族的接受妻子集团所赠礼金更是超过了礼金总额的半数,反映出女婿这种身份的姻亲对死者的义务与其他人均有明显不同之处。 在所有参加丧礼的人中,女婿的的义务应该特别指出来。当父母去世,其女儿自然处于极度的哀痛之中,但是女婿不会表露出这种感情,他们主要是以实际的行动来帮助丧主。2004年7月4-8日,笔者在村民陈继荣的丧礼上看到,他的大女婿一直在帮助丧主做各种各样的事情。事实上,这并不是主要的,对于丧主来说,死者女婿对他举办丧礼的帮助,更多的是在经济上。整个丧礼的过程,具有女婿身份的人包括死者的闺女婿、姐夫妹夫、叔伯姐夫妹夫、侄女婿、孙女婿甚至外孙女婿自始至终在以提供资金的方式来参与丧礼,尤其是闺女婿。 人们对女婿有不同于其他人的要求:闺女婿丧事摊讹,摊他花钱,花钱的事有三个。第一是上礼,这个有价,几个两乔一商量。第二是小礼,小礼是额外的,没大小,多准备点,人家丧主都是想法多要;第三,叫姑夫的叫姐夫的,拽着耳朵到商店里,要点烟吸,这是没数的,你给不给都行,只要能应付[25]。 丧主仅仅从死者的一个侄女婿身上就能收入2000元左右[26],如果死者有几个闺女,再有几个外孙女,除了正常的上礼以外,再加上小礼,那么丧礼的举办对于孝子来说就根本不存在任何经济上的问题[27]。我们通常认为,隆丧厚葬的习俗和观念给人们造成了很大的经济负担,但是从长远来看,孝子的姻亲在举办丧礼上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有些情况下,丧主根本不需要一分钱的支出,有些甚至能够略有盈余。 2004年7月8日,周振法:小礼只能管闺女家要,闺女最多,侄女拉二,孙女拉三。俺爷那时候,俺两个妹妹当时拿六百都不多,一般都一千。侄女家、叔伯姐妹都比着闺女家拿。闺女不拿,侄女就不好拿。俺大妹忒困难,当时也没拿,别的姐都拿了,也不多,不然能空这么多帐?俺三个闺女家日子过得不算好,不过办事倒大方。俺爷的两班喇叭,第二班是闺女拿的,俺几个儿子说,就不找她们要小礼了。 给出妻子集团的女婿拿了小礼,实际上是帮助孝子支付给喇叭匠子的,因此小礼也叫“喇叭钱”。当场起的小礼不够支付喇叭钱,则由主家添补,若多了还是归主家,因此小礼也是一种帮助丧主举办丧礼的方式。总之,来自女婿的资金的实质是帮助孝子举办丧礼,如果闺女对丧礼的支持到达一定程度,丧主也就不会再要求他们拿小礼了。在这个意义上,包括小礼在内的来自女婿的经济支持与其说是对死者的义务,毋宁说是对丧礼举办人的帮助。从周振法父亲的丧礼来看,当时空帐的主要原因在于死者的女婿上礼太少,与正常行情相比少了几近一半,这样的结果导致了其他不同距离的女婿上礼也就逐层递减。可见,死者闺女婿上礼的多少是决定主家丧礼花费是否能够保持收支平衡的关键。 姻亲之间的这种互助受到了彼此之间的关系结构的影响。联姻家族之间存在着一种阶序性关系,即通常人们俗称的“亲戚理”,主家有丧事,其接受妻子集团理应“多上礼”,而其给出妻子集团上礼就少得多。因此我们从礼物的经济价值的大小以及各种实物就能够看出交往对象之间的姻亲关系的差异。简言之,人群与人群之间的关系决定了礼物的流向,反过来,礼物的流向也足以区别人群之间的关系。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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