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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统菊/冯欣]从民间礼簿看姻亲往来(8)


    参考文献:
    【英】莫里斯•弗里德曼.中国东南的宗族组织[M].刘晓春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
    【美】杜赞奇.文化、权力与国家——1900~1942年的华北农村.王福明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6年。
    杨彦杰.闽西客家宗族社会研究[M].国际客家学会、海外华人研究社、法国远东学院,,1996年。
    王铭铭.社区的历程——溪村汉人家族的个案研究[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7年。
    庄英章.台湾汉人宗族发展的若干问题:寺庙宗祠与竹山的垦殖型态[J].中央研究院民族学研究所集刊1973(36):113~140。
    陈其南.台湾的传统中国社会[M].台北:允晨文化实业公司,1987年。
    林美容.妈祖信仰与汉人社会[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
    田传江.红山峪村民俗志[M].沈阳:辽宁文化艺术音像出版社,1999年。
    刁统菊.姻亲关系的秩序与意义[D].北京师范大学2005年博士学位论文。
    (本文原刊于《民间文化论坛》2006年第6期)
    (刁统菊,山东大学文史哲研究院讲师,民俗学博士;冯欣,山东大学文史哲研究院民俗学研究所2004级硕士研究生。)
    


    *本文所有的调查材料都来自东营村,感谢东营村的父老乡亲们,尤其是在本文中出现的村民,在此向他们致以诚挚的谢意!本文照片均为作者所拍摄。
    [①]杜赞奇(1996)在《文化、权力与国家》一书中论述了“权力的文化网络”这一核心概念,对宗教和宗族组织的讨论惹人注意。他通过对满铁在直隶、山东的调查资料的分析,指出宗族在华北乡村中依然举足轻重。宗族与宗教组织、水利管理组织等一起成为地方社会政治中最为活跃和最为直接的力量。宗族组织显然以不同的面目生存在中国农村的区域权利网络中。通过对福建的民间社会组织的长期调查,劳格文得出了庙会是民间组织的一种典型形式的结论。这也是对中国乡村社会结构的不同于弗里德曼“宗族范式”的一种论述(杨彦杰,1996)。王铭铭在闽南溪村陈氏家族的调查中发现,弗里德曼、裴达礼和拉姆利的观察,只符合特定状态下的家族之间关系,而忽略了婚姻作为创造和巩固家族村落之间互相联系的机制这一方面(王铭铭1997:45)。
    [②]陈其南(1987)认为,台湾早期社会结构的变迁过程受到汉人的祖籍分类意识以及民间信仰的寺庙祭祀圈、血缘宗族的发展型态的影响颇深。
    [③]我们还注意到,送米人有的把箢子绑在自行车上,有的挎着来,还有的同时带了两三个来,除了自己的,其他是替人捎来的。宗艳秋告诉我们,她从出院一直有亲友和同学打电话问候她,今天接到的电话更多,都说有事不能过来,等以后抽空再来看她,在电话上问候她和孩子。对此她很理解,因为村里年轻人大都白天出去工作没有空,好不容易赶上一个周末,总是有许多事情要办。
    [④]第亲戚关系一律是按照和当事人比较直接的关系来写,因为在访谈时,不管是小孩的父母还是其爷爷奶奶,说的都是和自己直接有联系的人。
    [⑤] 其时,山东大学叶涛教授正和韩国汉城国立大学金光亿教授正在那里进行田野作业。
    [⑥] 红山峪是山东枣庄市山亭区北庄镇的一个自然村,详细情况参见《红山峪村民俗志》(田传江著,1999年,辽宁文化艺术音像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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