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建华]岁时节日里的中国:寒食与清明(2)
http://www.newdu.com 2024/11/29 01:11:45 搜狐读书 常建华 参加讨论
从节气到节日的清明 清明作为节气,在汉代完备的二十四节气中已经出现,它位于冬至后一百零五日的第八个节气。由于是节气,所以有农时方面的活动。东汉崔寔《四民月令》说:“清明节,命蚕妾治蚕室,涂隙穴,具槌、持箔、笼。”唐末五代韩鄂《四时纂要》也记载:“清明之日,修蚕具蚕室,宜蚕。”可见汉以来人们认为清明是预祝蚕室的吉时。直到明清时期,“暖蚕种”、“祀蚕姑”仍是清明的农桑习俗。崇祯浙江《乌程县志》就说:“其日农夫浸谷种,晚则育蚕之家设祭以禳白虎,门前用石灰画弯弓之状,盖却蚕祟也。”嘉靖安徽《石埭县志》则有“妇女制米茧祀蚕姑以祈蚕”之俗。 不过,清明作为节日广泛进行,并不是因为农时,而是改火观念的结果。前引晋孙楚《祭介子推文》说“三月清明断火寒食”,可知晋时寒食在距冬至一百零五日的清明。由于汉末寒食从冬季移到春天并选择了二十四节气的清明,所以到了南北朝末便将寒食后两天的一百零七日作为清明,一直沿袭到隋唐宋时代。明清时代的清明节既有继承一百零七日传说的地区,也有一百零六日和本来是清明节气的一百零五日的地方。清明错后在寒食终了,从清明节名称上便会给人一种开放的感觉。不仅如此,如中村乔所说,作为再点火日的一百零七天,清明是随着寒食的特别日子的意识开始了,名其日是必要的。决定作为再点火的一百零七日是隋初王劭的建议,复活了古代的改火仪礼。古代改火之意复活,其钻火日相当于寒食终了的出火,不仅表示这一出火,而且具有奉火的重要意义。这里,清明离开寒食,在岁时节日中占有独立的位置。 唐代清明由朝廷赐新火。谢观《清明日恩赐百官新火赋》说:“国有禁火,应当清明,万室而寒灰寂灭……桐花始发,赐新火于公卿…… 于时宰执俱瞻,高卑毕赐。”新火仍是平明而钻燧献入。钻火是在宫中进行,《辇下岁时记》记载的具体情形:“至清明,尚食(内膳习)内园官小儿(供奉禁苑者)于殿前钻火,先得火者进上,赐绢三匹、金碗一口。”唐诗中咏清明出火的作品很多,表现出寒食终了的喜悦心情。把出火作为改火的奉新火之义已经巩固。 宋朝宫中也有钻火之仪。宋敏求《春明退朝录》卷中说:唐时惟清明取榆柳之火,以赐近臣戚里。宋朝因袭了这一做法。南宋的《梦粱录》卷二也记载:“寒食第三日,即清明节,每岁禁中命小内侍于阁门用榆木钻火,先进者赐金碗、绢三匹。宣赐臣僚巨烛,正所谓‘钻燧改火’者,即此时也。” 宋朝钻火之仪完全承袭唐代。 元以后见不到钻火之仪了。 墓祭 根据清代著名学者赵翼《陔(ɡāi)余丛考•墓祭》的研究,可知墓祭祖先起于春秋战国之际。最初祭墓只是在宗子出国的时候,庶子因无爵不能到宗庙祭祀,而临时采用的补救办法,是“望墓为坛而时祭”。战国时代,《孟子》讲齐人到国都临淄的东郭以外墓祭区讨酒肉的故事,反映出时人在冢墓间用酒肉致祭是经常的事情,祭墓已成习俗。 至少从秦汉之际开始,墓祭被称为“上冢”或“上墓”,且在岁时节日进行。《史记•留侯世家》说,张良在夏季的伏日和冬季的腊日墓祭传授他兵书的黄石公。《汉书•萧望之传》也说墓祭萧望之的时间是“岁时”。 墓祭至迟至唐代与寒食结合。唐高宗在《禁止临丧嫁娶及上墓欢乐诏》中说,当时“或寒食上墓,复为欢乐”(《全唐文》卷十二)。墓祭自古不合礼制,至玄宗开元二十年(732年)正式编入五礼,永为常式,受到国家的承认。玄宗增颁《许士庶寒食上墓诏》:“寒食上墓,礼经无文,近代相传,浸以成俗。士庶有不合庙享,何以用展孝思,宜许上墓拜扫申礼。”(《全唐文》卷三○)唐穆宗时公布《定寒食假诏》,规定“其茔域在京畿者,自今任寒食假内往来,不限日数,若在外州,任准式年限请假”(《全唐文》卷六五)。进一步完善了寒食上墓制度。文中的“准式”,依《唐六典》规定,是五百里五年给一次拜扫假十五天,并除去往来路程所占天数。 唐代寒食墓祭风俗在唐诗中有所反映。中唐时期,杜甫《寒食行》:“寒食家家出古城,老人看屋少年行。丘垅年年无旧道,车徒散行入衰草。牧儿驱牛下冢头,畏有家人来洒扫。远人无坟水头祭,还引妇姑望乡拜。三日无火烧纸钱,纸钱那得到黄泉!但看垅土无新土,此中白骨应无主。”诗中反映出寒食到坟墓“洒扫”已是“家家”的行为,上坟时要使用纸钱,因不用火,据后世风俗可知撒掉或挂起来,还要为陇墓培新土。对于那些远行在外的人来说,要在水边“望乡拜”,即进行望祭。事实上,上述唐诗中描写的风俗一直流传到后世。另外,白居易《清明日登老君阁望洛城赠韩道士》诗中说“冢墓累累人扰扰”,反映出唐代已有清明上墓之俗。而李绰《辇下岁时记》讲长安清明时“都人并在延兴门,看内人出城洒扫,车马喧闹”,说明唐末宫人在清明上墓。在唐代,上墓已是寒食至清明间的活动了。 唐代墓祭风俗传至宋元时期。《东京梦华录》说从寒食到清明此三日,人们皆出城上坟,尤以一百零五日最盛。反映出墓祭仍主要在寒食进行。元末费著《岁华纪丽谱》说寒食时节成都官府祭祀孤魂,民间有上冢风俗。看来宋元时期墓祭是寒食节的内容。 明代地方志保留不少寒食和清明二节的记载。一些地方志只记载寒食而无清明,寒食节的内容是扫墓,有的地方还保留了古代断火的传统,如嘉靖山东《夏津县志》说:“寒食断火祭墓,为秋千戏。”寒食的日期,嘉靖江苏《昆山县志》说“清明前三日为寒食”,崇祯浙江《嘉兴县志》则记载以“清明前二日有疾风甚雨曰寒食节”。 很多地方志记载寒食和清明两个分立的节日,尤以北方为最。这种情况下,寒食节最主要的内容是祭墓。而清明节的主要内容则是折柳插门或戴首。 有的方志将寒食清明一起叙述,表示二节相混。如嘉靖河南《真阳县志》:“寒食,清明:墓祭、插柳、看花。”万历浙江《黄岩县志》:“清明,户插柳采蒿为寒食,扫墓而祭。”可知寒食节并于清明,寒食节以扫墓为主的性质也显而易见。 绝大多数明代方志只记清明一节,反映了寒食节逐渐消亡,并入清明节的现实,二节已融为一体。所以清明节表现出的主要风俗事项之一便是扫墓。全面反映扫墓风俗的地方志有嘉靖安徽《池州府志》:“清明扫墓:季春朔日,士女诣墓所墓扫,祭毕加土于冢,挂楮(chǔ)标其上,馂(jùn)余而返。” 依据清代地方志的记载,可知扫墓已成为清明节最主要的内容。人们届时为祖先的坟墓除草添土,或在树枝上挂些纸条,或在坟上插一木棍,上挂纸条,带着祭品,焚烧纸钱,举行祭祀仪式,以寄托对死者的哀思。如果是新葬者,都在社前祭扫,当时流传着“新坟不过社”的谚语。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