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连山]论七夕节的源流
http://www.newdu.com 2024/11/29 06:11:41 中国民俗学网 陈连山 参加讨论
新文化运动以来,疑古主义盛行,导致大量古代文献的史料内容被歪曲,史料价值被贬低。时代越早的材料,遭到的质疑越多。本来,越古的材料越珍贵,现在却是“时代越早越可疑”。七夕节起源研究中的相关史料也遭遇这样的命运。为了更好地理解节日发展历史,我们有必要重新考察那些史料的内容,重新判断它们的价值。当然,新出土的考古材料、以及新的研究条件,都给我们重新思考这些问题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七夕节的起源跟牛郎、织女的关系很大。所以,我从牛郎织女说起。 牵牛(一名河鼓,俗名牛郎星)、织女在先秦时代是两组星,牵牛三星直线排列,织女三星呈三角形分布。它们分别位于银河(古称“河汉”或“汉”)两侧。织女星在天空的位置是古人判断季节的方法。《夏小正》云:七月,“汉案户。”银河南北向,正对房门。又云:“初昏,织女正东乡。”初昏时刻,织女星在正东方向。这是秋季开始(七月)的时刻。《星经》记载:织女三星在天市东端,常以七月一日、六日、七日出现于东方。牵牛星与织女相对于银河两岸,因此并提。这是先秦天文学上,牵牛织女星与七月初的关系。当然还没有固定在七月七日。 关于这两组星之间的关系,最早见于《诗经·小雅·大东》。全诗是批判宗周掠夺东方诸侯国财富,导致东方各国民不聊生的,诗很好。周王朝居然收入《诗经》,也颇有肚量。诗云:“维天有汉,监亦有光。跂彼织女,终日七襄。虽则七襄,不成报章。睆[1](huǎn)彼牵牛,不以服箱。”意思是:银河光亮照人。三角形的织女星一天变换七个方位。即使如此,她却只向西移动,不能往复,所以无法织成布帛。明亮的牵牛星,却不是用来拉车的。诗人的意思是说牵牛织女二星有其名无其实,借此以批判宗周贵族尸位素餐。所以,这里叙述的牵牛织女只是一种比喻,不是真正的叙事。跟牵牛织女爱情无关,既不能证明他们之间当时没有爱情,也不能证明他们之间有爱情。 不过,我从中推测可能有爱情。 首先,民众为二星取了这样的名字,一定是有意义的。东汉末年占星书《荆州占》云:“王者至孝于神明,则三星(指织女三星)俱明;不然,则暗而微,天下女工废。”织女星被看作人间女工兴废的象征。向织女乞巧,就建立在这个观念上。牵牛,代表了农耕,是男人的工作。日本学者中村乔认为:人间有用三牛(大牢之礼)祭祀河神,那么祭祀天河也要用牛。牵牛的牵,是祭祀银河的活的牺牲品,牵牛就是作为银河祭品的太牢。《史记·天官书》可证:“牵牛为牺牲,其北河鼓。”甲骨文以牛祭河是祈求丰收。祭祀银河的牵牛,也应当看作丰收祭的牺牲。——《史记·天官书》是天文学,其说法不能代表民间的观念。至于中村乔又推论织女是嫁给银河神的女性,类似人间为河伯所娶之女,这就更加不可靠。他说:织女作为判断七月的标志星,七月又是收获季节,人间有丰收祭祀。所以,织女大概也是想象的向天河祈求丰收祭祀的牺牲品。中村乔的推论很有趣,但是,《史记·天官书》就有一个反证:“牵牛为牺牲,其北河鼓。……婺女,其北织女,织女,天女孙也”。织女是天帝的孙女,怎么可能做牺牲?《淮南子·俶真训》云: “若夫真人,则臣雷公,役夸父,妾宓妃,妻织女。”地位还比较相当。 所谓男耕女织正好代表了农业社会最典型的生活方式。所以,这个命名是很有意义的。可惜《诗经》时代命名之意的直接材料失传了。我们只能推测。 其次,从字面上看,这首诗中的牵牛、织女之间没有什么爱情关系。但是,此诗不是客观记录,不足为证。另外,因为先秦资料失传很多,我们更不能根据此诗下结论当时牵牛织女之间真的没有爱情关系。否则诗人为什么把他们放在一起谈?再说,既然虽然有银河相隔,但牵牛、织女一男一女,很容易想象他们之间会发生爱情。 过去学者以此为根据否定先秦时代牵牛织女没有爱情,是不妥当的。当然,我也不能推定当时已经有爱情关系,只是一种可能。如果要说当时的牵牛织女有爱情,还需要举证。 拜赐现代考古学的成就,我们现在还有了证据。湖北云梦睡虎地出土的战国时代秦国的简书《日书》证明当时牵牛织女已经有爱情了,而且谈婚论嫁。《日书》甲种第一五五简记录“取(娶)妻”的忌日云:“戊申、己酉,牵牛以取(娶)织女,不果,三弃。”意思是:戊申日、己酉日,牵牛迎娶织女“不果”。字面上是不成功。但是,从当时人的忌讳看,如果在这些日子娶妻,丈夫会三次抛弃妻子。另一简文云:“戊申、己酉,牵牛以取(娶)织女,不果,不出三岁,弃若亡。” 所以,我推想,牵牛织女是结婚之后又分离。可见,当时秦国已经普遍出现牵牛织女结婚,最终失败的传说。但是,由于先秦时代的牵牛、织女婚姻是一个悲剧结局,所以当时人的婚礼忌讳在戊申、己酉这两天举行。戊申、己酉在几月呢?不详。这条材料极其重要,它彻底打破了先秦时代牛郎织女没有爱情关系的旧说。 回到《日书》所记录的戊申、己酉这两个与牵牛织女婚姻有关的日子。它们在几月不能确定。《日书》云:“正月、七月朔日,以出母(女)取(娶)妇,夫妻必有死者。”意思是:如果正月初一和七月初一结婚,那么夫妻必有死者。朔日是初一,而前文所说的“戊申”、“己酉”这两个相连的牵牛、织女结婚的日子,可能也在正月,或七月。 这两个材料,可以帮助确定汉代一些一直被怀疑的关于牛郎织女传说。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