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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内蒙古非遗保护中心主任贾凡(2)


    国家非遗中心:针对这些独特、丰富的非遗资源,内蒙古自治区多年来都开展了哪些主要工作来促进其传承保护,取得了哪些成果?
    贾凡:一是出台政策法规,加强非遗保护的政策引领。2004年以来,自治区全面启动并逐步加强非遗保护工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实施意见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设立草原文化遗产保护日的通知》等重要文件。2017年5月26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自治区内的非遗保护工作变得更加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是加大经费投入,为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实保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要求,自治区将非遗保护、保存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将保护、保存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目前,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非遗保护专项经费900多万元,并为自治区级传承人每人每年发放5000元的传习补贴。
    三是名录体系建设与传承人认定工作成效显著。截至目前,我区共有“蒙古族长调民歌”“呼麦”两个项目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自治区级以上非遗项目399项,传承人730人,其中,国家级项目81项,国家级传承人42人。此外,自治区政府还公布了三批共13个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四是非遗普查扎实推进,为保护工作夯实了基础。2009年底,全区第一次非遗普查工作基本完成。2011年,全区进一步深化该项工作,并在之后编撰出版了《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手册》与《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试点集》,这是自治区开展非遗保护工作以来第一套有关非遗普查的专业成果。
    
    图6 2011年,自治区中心在鄂托克旗开展普查工作
    
    图7 2013年4月,自治区第一套非遗普查工具书正式发行
    五是建设非遗馆、传习所、传习基地,全面推动传承工作。为了做好非遗相关实物的收集、展示工作,各地建立了一批非遗博物馆和展示中心。同时,自治区还积极推进传承基地、传习所建设。据统计,全区现已建设非遗展演剧场12个、非遗馆(民俗馆)62个、非遗传习所194个。这些场所的设立,对当地非遗保护和传承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近期,根据自治区政府整体工作要求,自治区非遗馆建设工作已经提上议事日程,进入立项前的准备阶段。该馆规划面积为4万平方米,计划于2019年投入使用。
    六是非遗档案建设与数字化保护工作稳步推进。自治区中心大力推动非遗数字化保护工作,完善相关设施设备,着重建设非遗数据库和档案资料。目前,我们共保存纸质非遗资料1300余卷,文字资料1100余万字,图片资料5万余张,各类视频资料930余小时,音频资料300余小时,数字资源总量约30TB。
    
    图8 采访蒙古族长调民歌国家级传承人宝音德力格尔
    
    图9 自治区中心录音棚
    在数字资源应用方面,我们将“内蒙古自治区蒙古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项目”作为课题向自治区民委申请立项,把自治区成立以来的大量非遗珍贵资源纳入到该数据库中,并以蒙汉双语的形式呈现,这也是自治区第一个开放运行的非遗数据库。
    七是加强非遗宣传教育活动。2014年,自治区启动了非遗保护“千校万户计划”,让优秀传统文化走进校园,在民族学校中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传承活动。该计划覆盖全区12个盟市的70所学校,把极具蒙古族文化特色的长调民歌、呼麦、马头琴艺术带进校园,让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建立起非遗与教育的互动平台,增强非遗的传承活力。
    国家非遗中心:通过多年的工作,自治区中心是否摸索出一些比较有特色的保护举措或创新方法,值得兄弟省份借鉴?
    贾凡:概括起来,我认为有两点:
    一是通过抓重点项目推动非遗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2013年,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技艺技能抢救项目”列入自治区文化艺术长廊建设计划,开启了我区对传承人的抢救性记录工作。作为项目具体实施单位,自治区中心制定完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技艺技能抢救项目标准》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技艺技能抢救项目资料采集、收集、验收标准》,并开展相应采集工作。与此同时,自治区中心还提出对全区100个濒危非遗项目和100位代表性传承人进行抢救性保护的“双百工程”。自治区中心通过与基层中心联合开展工作的方式,在采集大量第一手资料的同时也提高了基层非遗工作者的业务水平,引领全区非遗工作由“重申报”向“重保护”转变。
    
    图10 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技艺技能抢救项目成果——多媒体展示页面
    二是通过加强理论建设引领自治区非遗保护工作。近年来,自治区中心以“内蒙古地区布里亚特服饰传承与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专用术语蒙古语规范标准化翻译研究”等课题研究及非遗保护系列丛书的编辑出版为契机,强化理论研究,提升人员队伍水平,在为保护工作留下丰富成果的同时,更好地发挥了自治区中心的业务引领作用。
    
    图11 内蒙古民间传统民歌田野调查系列成果
    国家非遗中心:谢谢贾主任的经验介绍。自治区中心对2017年的保护工作有哪些计划和想法?可否跟大家分享一下?
    贾凡:一是继续做好抢救性记录工作,推进国家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和“双百工程”。二是开展自治区第六批非遗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三是按要求做好自治区非遗馆的建设筹备工作。四是进一步推进非遗档案资料建设和数字化保护工作,完善设施设备,建立资源采集和管理工作体系。五是宣传《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并以重大节日和活动为契机,利用多媒体平台开展非遗宣传展示活动。
    国家非遗中心:对于自治区内非遗保护工作,都有哪些宣传平台,可否给大家介绍一下?
    贾凡:近年来,我们建设开通了自治区中心蒙汉双语门户网站(www.nmgfeiyi.cn)和“内蒙古非遗”微信公众号(微信号:fy-0471)。除网络平台外,中心每年编辑四期《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通讯》,并与全国各省市非遗保护机构进行发刊交流。
    
    图12 《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通讯》
    
    图13 自治区中心蒙汉双语门户网站
    国家非遗中心:在采访的最后,想请您讲一讲,您从事非遗工作以来最大的心得、体会是什么?
    贾凡:非遗是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内蒙古非遗资源丰富且厚重,是草原民族文明与智慧的结晶,也是未来草原文化发展与创新的基石,同时,还是连结各民族情感的纽带和维系社会稳定的基础。在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的今天,非遗面临着严峻挑战,我深深感到非遗保护工作的紧迫性。守护优秀传统文化,使其继续发扬光大是我们神圣的职责。我们一定要牢牢把握建设文化强区的良好契机,加倍努力把草原留给我们的优秀文化保护传承下来,为守护精神家园、延续民族血脉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文字:由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提供素材,经编辑整理。图片:由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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