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民康 廖明君]传统音乐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7)
http://www.newdu.com 2024/11/24 01:11:08 中国音乐评论网 2008-5-10 杨民康 廖明君 参加讨论
第三、有必要掌握好“传统与变异”、“保持与创新”的相互关系和评价尺度,并正确地认识和区分由当地的“本土文化持有者”和其他参与人群分别携带的“主位-客位”学术立场和文化身份。在联合国科教文组织2003年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里特别提到:“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力。”这里不仅鼓励和重视民间文化遗产的创新意义,而且强调这种创新必须以群体内部产生的认同感和历史感作为保证。这是一种很有远见卓识的观点。据本人所知,现在已经出现的类似例子非常多。比如说,据我多年在云南西双版纳布朗族地区的田野观察,一些本来是“原型态”和“原生态”的品种,由于同外来的不同音乐文化潮流的频繁接触,在一种自然演变的情况下,本族群内部出现了较大的文化变异和融和现象,产生了新的民歌文化品种,且在新的环境条件下,已经在本族人中产生了新的、较稳固的文化认同感和历史包容感。具体来说,他们的传统民歌过去很少有采用乐器伴奏的情况,但是近20年来情况有所改变。大约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我已经看到在这类地区正在使用大约60年代从境外布朗族地区传入的一种称为“玎”的弹拨乐器,人们用它来为一种称为“索”的传统曲调伴奏,并且吸纳了许多别的民歌旋律,也衍生出许多新的曲调,逐渐形成了一个较大的新民歌歌群。这种民歌一经出现,就因为比较传统民歌来说更带有形式新颖、节奏规范、旋律流畅等特点,而受到了广大布朗族青年的欢迎。如今,这个民歌品种无论从其数量还是外在的影响力看,都已经明显带有超过其他传统民歌的势头。同样的例子,还可以举出我近年来在云南边境一带景颇、拉祜、佤、傈僳等许多民族地区看到的大量采用吉它伴唱传统民歌的现象,这类新民歌的数量和品种也非常多,是当代民间音乐领域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它们中都产生了较明显的音乐型态变异,但基本的文化生态环境却依然得到保持。此外据我们调查,在北方的新疆少数民族地区,也出现了在本土木卡姆的等传统音乐基础上,由本民族文化传承人对之进行较明显的改编乃至重新创作,并且一定程度上得到本族人欣赏和认同的新情况。由此可知,如今在某些少数民族地区,原生的文化生态环境条件并未有根本的改变,但由于某些偶然的外来因素,导致当地某些音乐文化品种在本社会群体内部产生了较明显的变异,产生了相当显著的音乐文化交融现象。对于上述现象,我本人所持的态度主要有三点:1. 对于这种由“圈内人”进行的改编创作活动,无论其此类活动的深广程度如何,都应该在行为动机和评价方式上同由专业文化干部或创作人员介入的另一些改编创作予以区别。2. 眼下这类事例还暂时被拒于巨大的保护和发展工程之外,今后是否应该将它们同“发展”的方面联系起来看待?是否应该把这类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民间文化现象纳入到长期的、继往开来的传统音乐历史发展过程中,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这都是必须正视的问题。3. 这类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事例在提醒我们,关注传统音乐表演艺术的保护和发展仅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更重要另一方面则是对其文化变迁的过程和细节问题,应该给予积极的跟踪和记录。 第四、应该特别注重多学科学者的合作与互动。鉴于前面提到的一些因音乐学学科局限而产生的问题,我认为,今后在对不同民族和地区进行战略性思考和策划时,不仅应该从整体上带上人类学功能主义生态学的观点,而且在具体的规划过程中,应该多听取人类学和社会学学者的建议,整个决策过程应该有政府、学界和本土群体三者的共同参与。在具体的操作层面上,根据我的观察,中国的人类学界目前也在做类似的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课题研究,其着眼点便更注重文化生态问题的研究,特别是强调要同目前主要在社会领域进行的大大小小的文化生态村项目结合起来,以更加科学、规范的眼光和方法来开展研究。这些年来政府和学术界也已经在一定程度上注意到了以上问题。在一些课题申报指南里,都写明了凡大型人文社会科学科研课题都必须有多学科学者参与。从政府和决策部门的这类主观愿望看,它注意到了我们开始时谈到的不同学科在同一课题上的扬长避短,优势互补问题。然而,这个精神主旨在具体执行时仍然存在较大的障碍。首先是由于不同学科之间的沟通交流不够,互相缺少理解和接触机会。另外,从不好的方面讲,也存在有的课题主持人因利益目的的驱使,以各种手段回避合作,甘于闭门造车的现象。同时,有的政府或文化部门在这项工作中,仅只是被动地应付和填写上面发下来的各种民间文化调查表格,至于这些表格是为何而作则一概不知,导致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腐败行为的滋生泛滥。上述情况导致了我国人类学、民俗学界的这类研究和设想同我们文艺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几乎是不搭边的。因此,我认为加强政府部门、学术界和本地区、本族群人士的合作关系,仍然有必要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在学术界来说,继续提倡音乐学界与其他社会科学领域的合作尤其重要,希望我们大家都为此做出自己的努力。 廖:对!尤其我们两位不仅是分别身处音乐学和民族艺术两个领域,而且都身兼两个领域的学术媒体的工作,对此就更加责无旁贷。希望我们今后能进一步互相携手,协同共进。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