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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文化:田野是“实验场”还是“我们的生活本身”?(三)(3)


    对话离不开语法,但更离不开语境,任何对话都是在具体的语境中进行的,都是不同的语境之间的对话,在语境不同、传统各异的主体间进行的对话,永远只能是试错和探索的过程,我们甚至可以说,吕微理想中的普遍性的话语结构(形态、编码、语法)与其说是对话的前提,不如说对话的结果,正是通过对话,对话双方才达成一定程度的共识,正是因为人心隔肚皮,不同个体之间存在差异性、多样性,才需要对话,对话才有意思,在千差万别的人类世界,不可能存在一个像吕微说的那种基于“人类基本价值”之上的“主体之间存在的先天之领域”,如果有这种东西,一切对话就是多余的了,人类事务就免除了对话、谈判、协商、讨价还价的麻烦了,由集中计划者(中央领导或美国总统)根据先天的原理或公式按方配药、统一分配就行了。或许,在这个民主、自由的话语已经变成图腾、变成霸权话语的时代里,恰恰这种对于人类基本价值和先天原则的纯朴的信念和追求,有可能成为吕微所反对的集体对于个体的专制武断的理论先导。
    民俗学研究尤其不能放弃语境研究,即对于地方性、草根性、有限性、民族性、多样性的关注,而民俗学田野研究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为了回到现场,如其本然地把握民间生活及其传统的地方性、草根性、有限性、多样性,这一点是单纯依靠形态学研究所做不到的,也是无法像爱东那样通过把田野作为理论的试验场而实现的,这里需要的是建立于对于传统(田野的和文献的)的深刻洞察和广泛了解之上的释义学(阐释学)。因此,我一直认为,民俗学应该是一门阐释学,应该立足于阐释学的学科框架构架自己的学科体系、研究路数和教学体系。作为阐释学的民俗学,应该是这样一门科学,即立足于民间生活的具体语境,通过对文献资料和田野资料的综合研究,揭示传统的形态构成,阐释传统的意义,追溯传统的来龙去脉,关注传统的当代处境及其未来命运,从自己的学科角度提出一些具有普遍意义的问题,并能够对人文学科的一些有意义的问题作出独特的解答。格尔茨的东西我没有细读,不知道他的所谓解释学的人类学是不是就是这种东西。
    【施爱东】
    看了宗迪这个带总结性的帖子,很长时间不知道该如何回复。
    难以回复是因为宗迪这个帖子跟我的主张没有任何实质冲突。矛盾消解了,对立的一方消失了,论争失去了着力点,我不知道还能说什么。
    论争之前,我以为这将是一场旷日持久、没有结局的科玄之战。现在看来,情况发生变化。短兵相接到了肉搏战的时候,两个人就绞在一起,界限不明晰了。
    宗迪说,“民俗学应该是一门阐释学”。阐释学可能是方法论意义上的,也可能是哲学意义上的。如果把这种作为阐释学的民俗学理解为方法论意义上的学科概念,也即理解为一种阐释和确定意义的方法,我同意宗迪的看法。
    但如果把民俗学理解为存在论意义上的哲学阐释学,也即把它当作人类生存的一种基本形式、人类生命的历史过程本身来看的话,那么,我反对。因为学术活动毕竟不是常态的生存方式,它只是一种很特殊的智力活动,它首先必须与感性、浪漫等诗意的常态生存方式划清界限,才有其独特的存在价值。
    我相信宗迪所谓的阐释学是基于方法论意义而言的,因为论争的前提就已经把民俗学预设为一门“学科”,所谓学科,本身就是作为方法论而存在的科学形态,《辞海》释为“一定科学领域或一门科学的分支”。所以,我完全赞同宗迪所理解的民俗学:“应该是这样一门科学,即立足于民间生活的具体语境,通过对文献资料和田野资料的综合研究,揭示传统的形态构成,阐释传统的意义,追溯传统的来龙去脉,关注传统的当代处境及其未来命运,从自己的学科角度提出一些具有普遍意义的问题,并能够对人文学科的一些有意义的问题作出独特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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