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丙中]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文化革命的终结*(3)
http://www.newdu.com 2024/11/29 06:11:00 中国民俗学网 高丙中 参加讨论
三、文化革命在中国社会的终结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念与文化革命的思想完全不同。从“五四”运动前后的新文化运动开始,面对中西文化、新旧文化、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差异,革命派的立场是势不两立,要用新文化取代旧文化;新出现的保护派的立场是要保护传统文化不被取代,还要加以弘扬。当国家通过加入国际法并颁布国家大法和一系列公共政策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时候,我们清楚地看见,持续近百年的文化革命的价值、逻辑在不知不觉之间被替代、颠覆,被革命否定的文化现象又重新获得积极的肯定。⑤ 五四新文化运动以西方现代价值诸如自由、民主、科学为旗帜,以“打倒孔家店、反对旧道德”为口号改变中国固有的文化秩序和生活方式,由此开启了中国现代的文化革命。这场文化革命由陈独秀、胡适等所代表的新兴的掌握西方知识的群体所倡导,先是由1916年创刊的《新青年》为代表的同仁杂志以“新思潮”凝聚新知识分子的思想认同,并受1919年的“五四”反帝爱国运动的激荡,得以使小圈子的思潮成为各界参与的社会行动,在1919年底到1920年初这段时间被新知识界追认为“新文化运动”⑥。这场文化运动所提倡的文化不是中国社会固有的,所以在空间和时间的范畴上是“新文化运动”,而在性质上则是对中国传统的“文化革命”。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说,“五四”运动“是彻底地反对封建文化的运动,自有中国历史以来,还没有过这样伟大而彻底的文化革命”⑦。这一文化革命的观念在新中国得以延续,并被更加有力的方式在各种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成为社会改造的蓝本⑧,在1958年形成一次小高潮,进而在1966年进入“文化大革命”的新高潮。作为全国性的社会运动的“文化大革命”到1978年的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就算结束了,但是文化革命却没有结束,新文化运动所建立的文化逻辑以及由此建立的现代意识形态的正当性和有效性还是在发挥作用,并没有性质的改变。改革开放的文化成效在积累中,巨变需要等待在本质上具有替代作用的事件在正确的时间发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恰是这样一个“正确”的事件,2000年后恰是这样一个“正确”的时间。 历史总在做正确的选择,或者说任何历史选择都有其正确性。“历史错误”只是后来者站在自己立场上的评说,更后来者未必同样看待。文化革命在现代之初兴起,当时遇到了作为社会代言人的旧学人的挞伐,但是很快就证明自己顺应了历史潮流,成为思想文化的主流。尽管“新思潮”的激进观点(如全盘西化)受到过质疑,但是新文化的主流地位从来没有动摇过。必然的,也是有意思的是,它既是中华民国的主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取代了中华民国之后还是主流,因为文化革命是属于现代的,并不只是现代的哪个政党的。 诚如耿云志多次在研究现代文化史的文章中论述的,中国的新文化运动所追求的是文化的现代性与世界性。“现代性”是指对人的价值的肯定,是人的解放、个性自由;而“世界性”是指突破腐朽帝国的自我封闭,通向域外的主流民主思想⑨。显然,新旧之别的现代性是要依靠中西之分的世界性来获得的。所以,关键的问题就是打开国门、敞开思想接纳西方文化的问题。从文化上说,如果中国文化与世界主流文化比较近似,不用改变太大,靠量的大量接纳就可能达到目的。可问题是中西文化的差距很大,诸多论著都把它们看作两种不同的文明⑩。如果以既有文化为中心,对外来文化就会比较挑剔,对很多异质的东西容易排斥,对外来文化的接受就会比较缓慢。可是,在“五四”救亡的急切情绪里,新兴的知识分子群体很自然就选择了激进的文化革命,不像常态社会那样以既有的文化为评判标准审视外来文化,反而是以外来文化为标准审视既有文化,必然是否定的多,要清除的多,也必然会冤屈大量其实真有价值的现实文化。 以现代西方文化为标准重新评估中国社会固有的一切价值,重建新的中国文化,其审判结果必然是,中国社会固有的文化不是现代意义的文化,因而是不能被国家的正式制度承认的文化。在“五四”运动前后关于全盘西化的争论中,各种观点的经验性例证似乎都有,但是,就话语而言,“新文化”、“西方文化”逐渐就是“文化”所指的内容,而中国社会既有的文化不再是理所当然的“文化”,而需要用“旧文化”、“儒家文化”、“乡土文化”等加上修饰、限制的词语才能够表示的存在。于是,文化的正常来源是外部世界,知识分子要做的是“拿来”文化,送文化下乡。通常而言,一个社会不可能在文化上脱胎换骨,完全用外来文化全副武装自己,更不要说中国是一个拥有庞大人口和深厚历史的社会。“文化”是大量蕴藏在生活之中的。正是如此,文化革命才是长期的、反复的,甚至需要更极端的“文化大革命”。然而,多大的文化革命也不可能对一个社会在文化上完全换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发生了文化复兴,那些固有的文化从记忆深处、阴暗角落又冒出来了。可是,局面还是老局面,它们复兴起来了,是复兴在社会之中,在具有合法地位的公共领域并没有位置,并不被现代文化所支撑的现代体制所承认。如果用学校教育和官方媒体这两个指标衡量,显然,它们在其中都没有位置。它们作为异类存在,还并不是通常意义的、能够在公共场所正当出现的“文化”。它们实际上存在于我们的社会,也出现在多种非正式场所,但是它们的出现在意识形态上没有“正确性”,在体制上没有“合法性”。 中国现代的文化革命在严格的意义上是日常生活的革命:一方面是对日常生活的价值秩序和行为方式的具体否定,另一方面是对日常生活作为文化源泉、文化渊薮的总体否定。职业知识分子的观点行于文、流于世,即使不被人重视了也收藏在图书馆。无论是孔子、孟子,还是林纾、章太炎,他们的思想并不会被革“命”,只可能不流行而已,这并不妨碍他日流行的可能。文化革命真正能够发生的是生活领域。文化在生活中传承,文化才是活着的。在正常时代的正常社会,文化就在日常生活中,日常生活的价值是理所当然的,物质财富的生产是为了它,消费的方式是服务于它,人生也是在其中活出精彩。文化革命以强制手段清除传统文化活动的场所(如祠堂、庙宇),在废墟上建筑现代设施(如学校、工厂、村委会或居委会),持续数十年,全国的空间景观完全改观;同样以极具强制性的运动方式禁止民众进行被定义为“旧”、“落后”、“反动”的民俗活动,持续两代人,传统的生活方式在整体上已经不复存在,而在项目层次,一部分消失了,一部分幸存着,其中许多项目的传承难以为继。如果把时间停在新文化运动六十年后的70年代后期,中国社会的日常生活无疑完成了一项虽不彻底但是成果卓著的文化革命。 然而,一个人口庞大的社会在生活世界是不可能完全被异己文化完全“殖民化”的。因为生活是一个不可能完全剥夺自由的领域,无论现代意识形态的霸权有多强大,无论现代政府的行政控制有多严酷,也无论资本的力量是多么无孔不入,生活会沿袭众多不可剥夺的价值和习惯。面对意识形态、行政力量的高压,生活会以各种形式来适应:它固然会以顺从的方式放弃一些活动,也会以变通的方式沿袭一些活动,在变与不变之间保持生活的连续性。等到政治气氛变得宽松,行政控制不再严格,百姓有了越来越多的经济自主权,生活的自由属性得到充分的释放,传统文化在生活中便逐渐复兴起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