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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历史主义问题

历史主义是史学理论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范畴。60年代,我国史学界曾经有过一场关于历史主义的大论战,但由于时代的原因,这次论战的政治色彩比较明显,没有能按科学的方式对这一理论进行深入探讨。后来随着“文革”的发生,那场起步艰难的讨论,很快就被扼杀了。“文革”以后,有人曾经想再度发起关于历史主义的讨论,但由于当年那场论战所留下的重重伤痕,使一些人对这一讨论视为畏途,望而却步。然而,科学研究毕竟应该不断向前推进,历史主义这个史学理论的基本问题,也不允许被冷落或回避。本文所提出论证的一些问题,不一定稳妥或周密,意在引起学界同行的注意,从而使关于历史主义的研究有所推进。
    一、关于历史主义与阶级观点
    新中国史学界对历史主义的讨论,有过两次高潮。一次50年代的前几年,范文澜、翦伯赞等老一辈马克思主义史学家,为总结他们以往历史研究的经验教训而提出这个问题,也用以针对当时在学习运用马克思主义研究历史的过程中出现的简单化和形而上学倾向。在这一时期,许多著名史学家都发表了批评非历史主义倾向的文章。可以说,提倡历史地看问题,主张坚持历史主义的历史分析原则,形成了一种共识。历史主义,在50年代时期,很自然地为广大史学工作者所接受了。
    但是,当历史进入了60年代,翦伯赞针对当时史学研究中非历史主义观点恶性泛滥的状况再提历史主义问题时,却掀起了一场轩然大波。
    1958年,伴随着全国各条战线的“大跃进”浪潮,史学界也刮起了一场所谓“史学革命”的旋风,--“厚今薄古”,“打破王朝体系”,否认剥削阶级的历史作用,无限拔高历史上的劳动人民,把一切历史都看作是阶级斗争史。总之,严肃认真的科学研究,变成了一种疯狂的非理性的情绪发泄;对马克思主义的简单化理解,加上思维方法上的形而上学猖獗,历史研究中非历史主义观点的恶性发展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面对史学研究中的这种不正常状况,从1959年开始,郭沫若、范文澜、翦伯赞、吴晗等史学大家都曾进行抵制与批评,然终不能力挽狂澜。这股为更深层的原因所支配的污浪浊流,一直冲进了60年代,其势头有增无减。作为一个严肃的正直的历史学家,翦伯赞再度鲜明地打出了马克思主义历史主义的旗帜,引发了60年代史学界关于历史主义的大论战。
    然而,这是一场为当时的政治形势所左右而被扭曲了的论战,人们一开始就在一个无关宏旨的问题上,耗尽了精力,而又不能迷途知返。翦伯赞的问题是这样提出的:“用阶级观点分析历史问题,这是一个历史学家的阶级性或党性在历史学上的表现。公开地站在无产阶级的立场上,用无产阶级的观点来对待任何历史问题,这是对于一个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的基本要求。但是除了阶级观点之外,还要有历史主义,……必须把阶级观点和历史主义结合起来。如果只有阶级观点而忘记了历史主义,就容易片面地否定一切;只有历史主义而忘记了阶级观点,孰容易片面地肯定一切。只有把二者结合起来,才能对历史事实作出全面的公平的论断”。①翦老提出的问题,对于纠正当时“左”倾思潮所造成的史学研究中的非历史主义倾向,把历史研究引上健康的马克思主义轨道,无疑是非常重要的。翦老的论断最少指明了两点:(1)历史主义与阶级观点,是两个各自独立的史学理论范畴;(2)历史主义与阶级观点,作为两种重要的史学方法论思想,在历史研究中必须结合起来,不能互相排斥,有所偏废。奇怪的是,翦老的文章发表之后,竟引起了长达几年的论战,并且在这场论战中,人们把大量的精力放在纠缠历史主义与阶级观点这两个概念的关系上。当年的论战也有各家各派,而无论哪一家,似乎都没有跳出从逻辑上证明其联系性的窠臼,都在竭力证明这两个概念之间存在着“内在的、有机的联系”,似乎离开这一概念,另一个概念就不能成立。总之,究明历史主义与阶级观点这两个概念的内在联系,是当年历史主义论战中的中心论题。
    其实,历史主义和阶级观点,是两个各自独立、完全不同的概念。以笔者之见,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观点,其基本内容可以归纳为以下四点:
    (1)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
    (2)阶级划分的事实, 是有文字记载以来全部历史进程中最基本的社会存在,阶级之间的斗争贯穿于阶级社会的始终;
    (3)自从人类划分为阶级,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在阶级对立中运动的, 并且正是这种阶级间的革命斗争,推动着社会历史的发展;
    (4)阶级斗争的最终结局,必然要导致无产阶级专政。并由这个专政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
    而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主义,它的基本内容,则可以归纳为这样几点:②
    (1)人类历史是一个无穷的由低级进到高级的运动过程, 虽然在它的整体过程中也不时地出现暂时的局部的倒退或逆转,但这个过程的总趋势,则是上升的、前进的。因而对任何历史事物,都必须站在历史进步的立场上,去认识其本质属性;
    (2)一切历史事物都处在某一具体的历史发展阶段上, 都是特定的历史环境的产物,是特殊的历史联系决定了事物的独特风貌。因而对于具体历史事物,只有从它的时代条件出发,才能够理解或认识;
    (3)历史中的每一个发展阶段及其任一具体历史事物,都要经历一个发生、发展和消亡的历史过程。因而对某一历史阶段及其具体历史事物的全面性认识,只有从对它们的过程性研究中才能引伸出来;
    (4)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连续性,确证了历史发展的继承性,每一时代的人们,都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继承下来的条件下,进行自己的历史创造活动。因而必须批判地继承一切优秀的历史遗产,反对历史虚无主义。
    经过对比我们看到:首先,历史主义是观察整个人类社会历史进程的一种思维原则,它适用于对人类社会历史进程中一切历史现象的观察和分析;而阶级观点只是关于人类社会历史中一个特定阶段(即阶级社会)的科学抽象,并且只是适应这个特定阶段中的带有阶级性的历史事物的观察和分析,即只是适应于对人类历史的一个特定阶段的某一类历史现象(尽管是很重要很普遍的一类历史现象)的观察和分析。历史主义是比阶级观点更宽泛,更具普遍适用性的范畴。其次,由于阶级和阶级斗争也是一种历史现象,对它的分析,也必须贯彻历史主义的原则。所以,马克思主义关于阶级和阶级斗争问题的论述,自然要浸透着历史主义的精神。阶级观点与历史主义的这种联系是单向的,而不是相互的,并不能由此证明,历史主义不能离开阶级观点而独立存在,不能证明历史主义概念中也渗透着阶级观点。因此,我们讨论历史主义问题,没有理由一定要把它和阶级观点硬扯在一起。但是,为什么在60年代关于历史主义问题的讨论中,完全持不同看法、彼此反复商榷的人,都要在历史主义与阶级观点的所谓关系上大费笔墨呢?为什么一切讨论历史主义的人都要把它和阶级观点扭在一起?人们怎么会有如此相同的目标取向?笔者对这个问题作以下解答:“不论史家个体的主体意识具有怎样的特殊性,他都不能离开社会历史性的规定。正是主体的这种社会性、时代性,决定了一定历史时期史家主体意识的发挥具有共同的指向,使史学的发展呈现出鲜明的阶段性,使不同时期的史学在理论选择、目标取向、课题开掘、研究手段、表述方式等等方面,都显示出明显的时代特征”。③问题的根源,就在于那个特定的时代。
    翦老提出的问题,就是一个时代性的问题。在历史研究中,人们片面强调阶级斗争观点,根据对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理论的简单化理解去看待一切社会历史问题,是与现实政治生活中过分强调阶级斗争的“左”倾思潮相联系的。翦老的文章发表于1962年6月,到这年9月的八届十中全会,便大肆强调阶级斗争问题。关于历史主义的论战,就是在大搞阶级斗争的政治气氛中进行的,影响着史学家认识历史的方式和角度,在一般史学家的观念中,形成了两个明显的误区:其一,阶级分析方法被看作是研究历史的唯一重要的方法;其二,认为阶级斗争理论是唯物史观的核心、基石。④这样,从前者出发,自然就排斥历史主义方法的提出,认为只要有阶级分析方法,就可以解决一切历史问题;从后者出发,如果讲历史主义,就必须究明它与阶级观点的关系,以免动摇阶级观点在唯物史观中的核心地位。所以,历史主义与阶级观点的关系问题,就在那个特定的时代形成了,并且在长达几年的论战中,没有一个人能把它讲得清楚。
    当然,人们在历史主义与阶级观点的关系问题上纠缠不休,除了政治因素之外,也还有认识上的原因。无论历史主义还是阶级观点,马克思、恩格斯都没有给过明确的界说,我们对它们的理解,都是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有关论述(并且是有关阶级问题的论述)中抽象、概括出来的;而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阶级斗争问题的论述,又无处不是体现着历史主义的思维原则,如马克思所强调的:“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⑤列宁所指出的:“马克思主义要求我们一定要用历史的态度来考察斗争形式问题。脱离具体的历史环境来提这个问题,就等于不懂得辩证唯物主义的起码要求”。⑥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从不把阶级和阶级斗争问题看作是抽象的、超时空的、永恒的现象,而仅仅当作是一种历史现象去认识,去处理。这样,人们从对同一个问题的论证中去抽象出两个概念,就很容易认为它们之间存在着内在的、有机的、密不可分的联系。再加上政治形势的引导,人们强调历史主义与阶级观点的联系,甚至用阶级观点去取消历史主义,也就成为完全可以理解的事情了。
    历史主义完全可以而且应该作为一个独立的研究范畴去考察。它不仅不是依附于阶级观点而存在,而且相反,它是一个比阶级观点更广泛的范畴。如果要讨论二者的关系,那就是应研究在实际的历史研究中如何将它们结合起来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笔者认为,由于历史主义是比阶级观点更广泛的范畴,所以二者的结合,不是一种机械的搭配,而应是遵循历史主义原则去进行阶级分析。这种结合为研究阶级社会历史提供了一条重要的方法论原则,这就是“遵循历史主义原则,具体分析历史上的阶级和阶级斗争问题”。
    在阶级社会中,阶级划分是最基本的历史存在,人们的一切重大历史活动(尤其是政治和经济活动),无不打上阶级的烙印。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用阶级和阶级斗争的观点,去看待阶级社会的历史,亦即使用阶级分析的方法。但是,阶级现象本身就是一种历史的产物,它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上,阶级斗争的内容、形式、性质、特征和规律,都有所不同。因此,我们研究历史上的阶级和阶级斗争问题,就不能不历史地看待它们。如果离开了历史主义原则,我们就很容易拿现代人的阶级斗争观念,去理解古代的阶级斗争问题,赋予古人以现代人的意识,拔高了古代的阶级斗争水平。遵循历史主义原则进行阶级分析,这就是二者的结合方式。这种结合对于发展健康的史学研究,是十分有益的。
    按照历史主义要求,任何问题都要放到一定的历史范围之内去考察,这就是使我们避免把阶级观点当作超时空的空洞教条。由于历史条件的不同,不同时代的阶级斗争会有完全不同的风貌。如古罗马时期的阶级斗争,马克思说:“在古代的罗马,阶级斗争只是在享有特权的少数人内部进行,只是在自由富人与穷人之间进行,而从事生产的广大民众,即奴隶,则不过为这些斗士充当消极的舞台台柱”⑦。如果我们不是遵循历史主义原则历史地具体考察古代罗马的阶级斗争问题,就很容易把古罗马时期阶级斗争的基本内容,一般地看作是奴隶主与奴隶的斗争,从而忽视这一特定历史环境中阶级斗争的主要特点。
    遵循历史主义原则,有利于我们比较客观地估价剥削阶级的历史作用。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是历史的产物。并且在一定限度的历史时期内还是不正当的、合理的,剥削阶级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还起过进步的、乃至非常革命的作用。如果离开一定的历史条件去看待历史上的阶级斗争问题,就很容易把剥削阶级的一切行为全盘否定,从而使历史变成一堆糊涂账,无法总结历史的发展规律,模糊了历史在阶级对立中辩证发展的真实面貌。
    遵循历史主义原则,也有利于我们比较客观地估价历史上的劳动阶级。历史上的奴隶阶级和农民阶级,都是劳动者阶级,他们所创造的物质财富,是灿烂的古代文明存在的基础;他们一代代反抗剥削和压迫的艰苦斗争,是历史进步的巨大的推动力。但是他们的生活条件和时代的局限,决不可能提供给他们科学的革命思想。如果我们不能历史地看待他们,而是不恰当地一味美化,把他们提高到现代无产阶级的水平,也是非历史主义的观点,也不是真正的科学的阶级分析。
    本文的研究,没有任何贬低阶级分析方法的意思,相反,笔者认为,阶级分析方法是研究阶级社会历史的一种基本方法,它是由阶级社会的客观存在所决定的。我们的研究只是强调要把它放在一个恰当的位置上,应该注意遵循历史主义原则,才能达到认识历史的预期效果。
    二、历史主义就是历史辩证法
    什么是历史主义?历史就是历史辩证法,就是对于客观历史运动的辩证性质的认识,就是辩证地、历史地看待历史问题的一种方法论原则⑧。
    我们先来谈历史辩证法这个概念。现在,我们还很难说清楚这个概念最早出现于何时,何种语言环境,但我认为中国哲学界历史学界现在通常所赋予它的含义是不恰当的。在历史辩证法问题上论述较多的是吴江同志,他在60年代初撰写的《历史辩证法》一文中说:“什么叫历史辩证法?历史辩证法和历史唯物论是一个概念,而不是两个概念,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历史观”⑨。这种观点或者说是深深影响了理论界,或者说是代表了理论界对历史辩证法概念的普遍理解。1987年出版的《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卷中,“历史辩证法”条曰:“历史辩证法有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分,唯物主义的历史辩证法即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⑩可以说历史辩证法就是历史唯物主义,已经成了一种确定无移的解释。然而,人们很少想过,这种解释是充满了矛盾的。
    其一,被视为同一个概念的二者,却不能互相置换。因为,历史辩证法学说,在资产阶级学者那里已经形成,而历史唯物主义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特有范畴。譬如侯鸿勋在《论黑格尔的历史哲学》一书中说:“黑格尔《历史哲学》中最有价值的就是历史辩证法思想。黑格尔第一个系统地探讨和表述了辩证法,并且力图应用它来解释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他是第一个企图用辩证法思想来阐明人类历史发展进程和内在联系的人。”(11)正是资产阶级学者最早形成历史辩证法思想,所以《中国大百科全书》中说“历史辩证法有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分”,并且评价说:“黑格尔的历史辩证法学说在人类思想史上具有重大意义。”(12)显然,历史辩证法与历史唯物主义不能视为同一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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