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环境论 考古学从人类历史遗存中获取的信息,大致包括了有关环境的、人类体质的和人类文化的三个方面。对于环境的研究在考古学中占有重要地位。 本世纪60年代,考古学出现了环境考古学这个分支,其任务为分析特定文化得以发生的环境条件及其对文化进程的制约作用,研究环境与特定的技术、行为方式和观念形态的相互影响。 历史地理学的内容与此有一定交叉。不过,历史地理学主要还是在作地理学的考察,只因研究范畴属于人类活动时期,所以也在分析人类行为对于地貌、土壤、植物、小气候等方面所施加的影响。 环境考古学产生的技术条件是必须具有分析古文化与周围环境的科学能力。二次大战后科学技术的大发展准备了这个条件。 环境考古学产生的理论背景则是文化生态学的提倡。本世纪20年代,威廉·乌格朋提出了调适或适应物质状况的非物质文化为"适应文化"的概念(13)。文化被认为是适应环境的工具。"适应"成为分析原始文化中人类行为与生态环境关系的核心思想。文化生态学的首倡者为斯图尔德,本世纪50年代,他的这一理论趋于成熟。这一学说旨在研究文化与环境的相互关系,强调环境、技术(利用环境所产生)和意识形态(适应环境所产生)的相互作用。这里,文化适应成为解释的新基点。具体来说,文化适应的过程就是在一定的环境中,人类为生存,必定要发展起一套相应的技术,这套技术决定了群体的结构和活动方式,而群体结构与活动方式又决定了他们对事物的看法。这是一个生物、心理、社会因素和环境的相互作用的过程。环境影响人类,人类又同时改造环境这一双向作用、演进不息的过程是文化生态学的经典模式。 考古学在此理论基础上建立假说,解释文化的适应机制,认为人类文化的变化同周围自然环境的变化相关联,文化是对其环境长期适应的结果。于是,考古学家进一步与地质学家、地理学家、生物学家等科学工作者携手合作。 我国对古文化环境作真正的研究,始于60年代初对半坡仰韶遗址的孢粉标本的分析及对当时气候、环境的描述。70年代初,竺可桢提出的中国近五千年来气候变化的论文大大推进了这种研究(14)。80年代后期,考古学家又重新分析了半坡遗址的孢粉系统,提供了该地全新世的古植物、古气候和地层划分等新资料。但仅据孢粉来恢复生态系统可能出偏差,有人又提倡用古脊椎动物的生态学和埋藏学原理建立生态演替与古文化发展关系的联系,认为史前时期的人类及其文化的鼎盛期,正大致与该地生态系统中生物群落的顶极期相吻合或稍晚。诸如哺乳动物的死亡季节,鸟类化石、小化石、人类化石以及埋藏学原理提供的信息,可说明遗址被占用的时间;电镜扫描人粪化石能分析出古人的食谱;难以化解的孢粉、骨渣、毛发等亦可提供多种有关环境的信息(15)。 为了解人与环境的相互关系,考古学已和自然科学广泛合作,而其中关系最密切的,从来是地学和生物学。就地学而言,1859年,英国的地质学家和考古学家联合检查了阿布维利的发现而肯定了旧石器时代的存在,从而对近代考古学的形成起到了推动作用;1921年,由瑞典和中国的地质学家、考古学家联合发掘了仰韶村遗址,真正揭开了中国近代考古学舞台的帷幕,60年代,这两个学科又同时分析了我国东部海岸线的变迁。近年来,考古学家与地质学家、地理学家正合作考察关中、豫西等大片地段新石器时代以来的环境变化,考察内蒙古岱海地区的新石器至青铜时代的环境变化。人们已经知道,我国北部地区三四千年以来因气候变化而引起的植物带的移动,也就是农耕区的扩大或缩小,正同历史记载中农、牧业民族势力的消长情况相契合。这一切,最终将再一次迫使人们思考环境因素对人类的发展究竟有多大影响,而这正是环境考古学最根本的价值。 很明显,当今有关人类文化发生与进步的理论,农业与畜牧业的起源、文明起源的模式,以及人口、聚落、工艺、贸易、交往等等项目研究的深度与广度,已越来越多地依赖于环境的研究。环境考古学的价值已被越来越多的学者所认识。1991年,一批有关环境考古的论文在我国首次结集出版(16),可作为这个分支学科在我国开始形成的标志。在欧美大量的考古工作中,环境研究已成为其必要的组成部分。可以设想,一旦环境研究对解释文化进程的必要性真正成为考古学家的共识并普遍付诸实践,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环境考古学将会自然消失。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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