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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封建社会的非典型性(3)

那么,这个过程中的客体又是谁?换言之,马克思是在研究哪些民族的历史中得出封建社会这个概念的?大家知道,马克思论述社会历史形态演变的最早的著作是《德意志意识形态》。尽管在这部著作里,他的视野已超越了欧洲,但是,其中有关第三种所有制的历史形式即"封建的或等级的所有制"的形成、发展和灭亡的历史的分析完全是以西欧为样版的。(27)其后,在他和恩格斯的有关封建社会历史的一系列著作,如在《共产党宣言》、《反杜林论》、《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资本论》、《资本主义生产以前各形态》中,也都没有把样版的范围超越于西欧中欧之外,其间的缘故,不难理解,囿于当时的历史条件,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只能从他所生活、所熟悉的欧洲抽象出封建社会这个概念,而不可能以他们从未到过的东方、中国为他们考察"第三种所有制"的标本。所以,在封建社会这个概念产生的过程中,认识的客体是西欧中欧,而不是中国。如果说,中世纪西欧不是封建社会的典型,那马克思恩格斯又是从哪里抽象出封建社会这个概念的?所以,如果否认中世纪西欧是典型,那我们连封建社会这个概念是怎样产生的都没有办法讲清楚。
    当然,马克思恩格斯也曾研究过东方。但是,如众所知,他们自始至终都把古代东方看作是一种有别于所有已知的对抗社会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并由此而提出了亚细亚生产方式这个著名的论断。不仅如此,他们还断然地否定古代亚洲存在过封建生产方式的说法,恩格斯说:"只有土耳其人才在被他们征服的东方国家推行了一种地主封建制度。"(28)科瓦列夫斯基曾由于"在印度遇到采邑制度、纳款授职和庇荫制度"而断定"这是西欧意义下的封建主义而遭到了马克思的批评。他说:"科瓦列夫斯基忘记了印度没有农奴制,而农奴制是个重要因素。"所以,就是到了"蒙兀儿帝国末年,所谓封建化只(发生于)少数几县,在多数其他各县,公社的和私人的财产仍然留在土著占有者的手中"。(29)既然东方连封建社会都未曾普及过,又遑论是封建社会的典型?诚然,马克思所说的东方社会并未包括中国,但是,他曾多次指出中国也曾有东方社会的基本特点却是众所周知的。(30)因此,在创立封建社会概念的人的心目中,中国绝对不是典型,而是非典型。其次,我们谈论典型,自然也不能脱离封建社会概念的内涵。何谓封建社会?马克思说:"使各种经济社会形态,例如使奴隶制社会和工资雇佣劳动社会互相区别的,不过是这个剩余劳动从直接生产者劳动者那里压榨出来的形式而已。"(31)可见,判断一个社会性质的唯一标准是看这个社会的最基本的经济关系生产关系的性质,据此,我们看一个封建社会是不是典型,除了看这个社会的生产关系是否充分封建化外,不可能有其它的标准。这一标准,已被普遍接受。人们大都以自耕农是否大部沦为农奴、佃农,即个体所有制转为封建所有制的状况为判断封建化程度高低的准绳。这无疑是正确的。但是,在此同时,人们却普遍忽视了另一个方面,即前封建生产关系,特别是奴隶制生产关系向封建生产关系的转化。无可置疑,如果一个封建社会保留了大量的奴隶制生产关系,那么,将这个社会称之为典型的封建社会就很值得怀疑了。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地主既剥削佃农,也榨取奴隶,固然可将他们称之为封建地主,但说他是奴隶主与事实也相符合的。与那种完全靠剥削佃农的封建地主相比较,这种一身二任的剥削者能称之为典型的封建地主吗?若答案是肯定的,那么,人类繁衍过程中的那些返祖现象,那些保留了动物器官,如留着尾巴的人也能称之为典型的人吗?自然界中那些无脊椎无骨骼但有脊索的文昌鱼能称之为典型的脊椎动物或典型的无脊椎动物?夏虫冬草能称之为典型的动物,还是典型的植物?显然,我们只有肯定这种一身二任的剥削者不能称之为典型的封建主才没有违背常识。同理,那种保留了奴隶制生产关系因而其生产关系并未充分封建化的封建社会是不能称之为典型的封建社会的。所以,我们判断一个封建社会是不是典型,不仅要看它的个体所有制是否都转化为封建所有制,同时也要考察奴隶制生产关系是否也都转化为封建制生产关系。据此,我们认为中国封建社会是不是典型,除了它自始至终地保留了大量的个体所有制外,也由于奴隶制生产关系与其共始终;同理,我们断定中世纪西欧是典型,除了它的自耕农经济残存无几外,还因为它在10世纪后,奴隶制生产关系彻底消亡了。这一消亡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中世纪早期,由于战争和征服,西欧的奴隶贸易极为兴盛,奴隶数量甚至比西罗马帝国灭亡前夕还要多。但是,由于经济、宗教、军事等各方面的原因,生产奴隶和家内奴隶的处境却随着大地产的增长和自耕农状况的恶化而有所改善。通常,他和他的家庭被固着在分给他们的小块土地上,独立经营自己的经济;同时,他们的婚姻也被认为是合法的;法律地位也得到了提高。虽然,他们起初与其他劳动者还存在着一定的差别,但是,由于彼此之间的通婚和封建国家为保证正常税收所颁布的一些法律的作用,这些差别逐渐消失。(32)奴隶、隶农和自由农逐渐融合成一个以农奴、依附农为主体的封建劳动者阶级。所以,西欧的封建化过程实际上有两方面的内容,即除了个体所有制变为封建所有制外,还有奴隶制生产关系转化为封建生产关系。
    同自耕农的消失一样,西欧生产奴隶的消失是比较彻底的。10世纪左右,除了一些边缘地区和异教统治的一些区域,如意大利的威尼斯、西西里岛和西班牙及其近海的巴利阿利群岛,以及封建化进程较慢的英国外,生产奴隶已从西欧的主要地区消失。(33)11世纪后期,英国的生产奴隶也退出了历史。(34)此后,虽然一些地区还残留了极少数的家内奴隶,但如马克思所说,这种和"近代仆役阶级相当"的奴隶不在生产关系的考察范围内。因为他们已完全退出了生产过程,不影响生产关系的性质。(35)自耕农残存无几和生产奴隶的消逝充分表明10世纪后的西欧劳动者都已被置身于与封建主阶级相互对抗的关系之中,因此,10世纪后的西欧封建生产关系已充分封建化了。它所达到的程度是中国乃至东方各国所望尘莫及的。中国封建社会初期及社会发展落后的少数民族入主中原而致使奴隶剧增的元清等朝代无须赘述,即使是无可争议的封建社会盛期的唐、宋、明三朝的生产奴隶之多及其用于工农商各业中之广泛亦是众所周知的历史事实。如明代,蓄奴上千名者在江南各省是彼彼可见。(36)《明史》中几个提及当时官吏工商业一般情况的奏章和诏令中都明确指出"家人奴仆"是官吏用来行商的主要人员。(37)既保留了大量的个体所有制,又保存了大量的奴隶制生产关系,中国封建社会的生产关系从未充分封建化。较之中世纪西欧,中国封建社会又怎能称之为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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