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80年代曾经提出,阶级斗争观点不仅不是唯物史观的核心,而且不属于唯物史观基本原理的范围,它是运用唯物史观基本原理研究文明史中阶级和阶级斗争现象而得出的较唯物史观原理抽象程度低一层次的较为具体的历史理论之一。这样的看法当然是有根据的。比如,列宁在《卡尔·马克思》一文中,介绍马克思的学说时,是把“唯物主义历史观”和“阶级斗争”各列一节,分别论述的。可见列宁并没有将阶级斗争观点包括在唯物史观原理之内。而他的《马克思主义的三个来源和三个组成部分》一文,则将阶级斗争放在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范围,也没有置于历史唯物主义之内。后来我在重读李大钊的著作时,发现我在80年代得出的这种看法,这位中国马克思主义的先驱早在1919年写的《我的马克思主义观》中就已经提出来了。他说:“与其说他(指马克思)的阶级竞争说是他的唯物史观的要素,不如说是对于过去历史的一个应用”。可见,当人们把唯物史观看成是由一系列抽象程度极高的基本原理构成时,阶级斗争观点并不包括在唯物史观原理之内。如同我在上面概述的唯物史观基本涵义中,前三个部分理论自身,并不涉及阶级斗争观点。只有在第四部分,深入到较低的理论层次中,才有可能出现阶级斗争观点。在这一部分中,当我们把唯物史观原理规定到适用于整个人类的第一个层次,即凡是直接或归根结底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人的实践活动是历史前进动力时,显然不包括阶级斗争观点。当我们把唯物史观原理规定到适用于整个阶级社会史的第二个层次,即凡是直接或归根结底促进生产力发展的阶级、集团、人物的实践活动是文明历史前进动力时,从普遍性上看,也仍然不涉及阶级斗争观点。只是再往下到第三个层次,具体指出阶级社会哪些实践活动是历史前进动力时,才出现阶级斗争观点。即使在这个层次,阶级斗争也不是唯一的历史前进动力,还有生产实践、科学技术实践、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阶级统一的种种实践活动等等。由此我们可以看出,阶级斗争观点是否属于唯物史观原理,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如果人们把唯物史观原理规定到只包括那些抽象程度很高的原理,阶级斗争观点就不属于唯物史观原理,当然更不成其为唯物史观的核心。如果有人把唯物史观的内容规定得更为细微具体,从而把阶级斗争观点也纳入唯物史观内容之中,即使这样,阶级斗争观点也决不可能成为唯物史观的核心,而只是它的较为具体的原理之一。 阶级斗争观点与唯物史观的关系实际已如上所述,然而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阶级斗争观点曾经受到人们的高度重视,这也是事实。这种情况的出现,自有其历史理由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特点之一,是它的实践性,不仅在于认识世界,而且在于改造世界。当无产阶级和人民大众处于被统治地位,共产党及其领导的人民大众把推翻旧社会反动统治的阶级斗争作为面临的中心任务时,整个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的阶级斗争观点遂受到特别重视,便是很自然的事。所以马克思恩格斯讲过:“我们都非常重视阶级斗争,认为它是历史的直接动力”[8]。列宁、毛泽东也都讲过许多特别重视阶级斗争的言论,无须多加征引。如果在那个时代,有人说阶级斗争观点是唯物史观的核心,我们可以作如下评价:尽管在理论上不确切,但在实际历史进程中曾起过进步作用。而到60年代的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已是我们客观面临的时代中心任务。在这样的时候,还说阶级斗争观点是唯物史观的核心,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所起的实际作用上,都是根本错误的。 近些年我还听到过一些青年史学朋友这样的见解:阶级斗争观点是唯物史观的核心,以往马克思主义史学都是在这种观点指导下写成的,是阶级斗争史学、甚至是农民战争史学。现在我们主要的任务是搞建设,阶级斗争观点已经过时了,唯物史观也就过时了,不能再指导当前的历史研究。这种见解,不能认为是对以往马克思主义史学发展经验和教训的正确总结,更是没有真正掌握唯物史观的实质。这种看法,在认识上实际和过去突出阶级斗争观点的人类似,都是把阶级斗争观点和唯物史观混为一谈。所不同的是,过去突出阶级斗争观点的人,打着唯物史观的旗号,以阶级斗争观点支配一切。今天有些史学朋友,则因突出阶级斗争观点不妥,而把唯物史观也抛在一边。实际上,阶级斗争观点和唯物史观并非一回事,前面的叙述已经能够清楚地说明这个问题了。随着我们清醒地意识到时代任务的变化,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中心,阶级斗争观点在主要方面已失去作用(但也并非完全没有用),这是时代发展之使然,但唯物史观却并非因此而失去生命力。如同马克思所说,唯物史观基本原理是从人类历史发展进程中所抽象出来的最一般的结果的综合。这些原理具有很高的抽象性,它并不能给我们提供包括历史研究在内的任何具体结论。因此,如果它不同历史与社会的实际相结合,便没有什么实际的用处。而它又正因为具有这种很高而且正确的抽象性,所以具有极大的开放性质,能和各种历史和社会的实际相结合,从而产生巨大的威力。这里的关键在于根据实际条件准确地把握它并且善于正确地运用它。在面临阶级斗争确实是中心任务的革命年代,前辈马克思主义者曾经巧妙地将唯物史观基本原理与革命实际相结合,结果创造出了一个新中国。当代面临的中心任务不再是阶级斗争,而是在稳定的社会环境中开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只要我们善于准确地掌握和正确地运用唯物史观基本原理,它就一定会同当代的社会和建设实际相结合,在神州大地上结出更加丰硕的果实。对于生活在当代社会条件下的历史学家,研究兴趣和课题选择与革命年代的史学家自会有所不同。而具有开放性的可以和各种历史实际相结合的唯物史观基本原理,仍然可以对我们的历史研究工作起着指南和引线的作用。即以我在前面略述的唯物史观的基本涵义,是否会对我们当代的历史研究有所启示呢?我想答案应当是肯定的。 第二,关于人类文明史是阶级斗争的发展。 这个论断是马克思恩格斯首先提出来的。60年代的历史主义与阶级观点论战中,阶级斗争观点突出论者对此作了淋漓尽致而且极端的发挥,说文明史的每一瞬间都存在阶级斗争。历史主义提倡者也因接受这一见解而极大地限制了自己的历史视野。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最初提出这个论断时[9],是有其历史理由的。人们研究历史,是为了更好地认识现实。把握了现实及其面临的任务,反过来又会要求历史研究为解决面临的现实任务提供历史的根据。马克思时代,无产阶级在现实中面临的中心任务是进行阶级斗争以推翻旧社会。马、恩在为共产党起草宣言时,为解决现实阶级斗争任务寻找历史根据和智慧,特别突出历史内容中的阶级斗争,当然是可以理解的。马、恩在这里论述的不是全部历史内容,而是抽取出了对解决现实任务有启发作用的一部分历史内容。在作出这个论断以前二年,马、恩在1846年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专门探究历史时,指出历史的要素包括生产力发展、家庭和社会关系以及意识形态的发展,所述历史内容便宽阔得多。应当说,这里才比较全面地代表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历史内容的看法。60年代的阶级斗争突出论者仅仅抓住马克思恩格斯的一个论断而不及其余,而且就对这一个论断也没有深入体察,便硬说文明史的全部内容都是阶级斗争。从科学的角度看,这是一种极不可取的研究方法。事实上,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历史的内容,还有多种提法,这里不及备举。因此,要解决历史究竟包括些什么内容,不能仅仅求助于书本,更加需要求助于历史事实自身。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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