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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接受史学理论试说

一、接受史学与通俗史学、历史文学的关系
    “接受”是从当代西方显学“接受美学”借用来的概念,表示从“读者”角度出发形成的理论学说或知识形态。一般讲,历史学可以看作是史家、史书、读者三大因素构成的有机整体。一种史学思想,既可以从史家、史书角度形成,也可以从读者角度立论。专从读者角度出发建构的史学思想与历史著作,叫做接受史学,它以“读者”为核心,把如何使读者有效接受放在首要位置。围绕这个核心问题,在史学本质论、功能论、方法论、编撰理论等方面形成一个相对完整的理论学说体系。
    接受史学与通俗史学密切相关,但由于对象的宽窄范围不同,内涵与外延大小有异,所以二者并不等同。通俗史学也是专为“读者”着想而建立,但主要是文化水平较低、接受与理解能力较差阶层的读者。接受史学对象则包括各个层次的读者,不限于下层群众,采取的接受形式也不限于“通俗”。但通俗史学是接受史学的一种样式,也是近代接受史学的主体,最能反映接受史学的特征。
    接受史学与历史文学既有相同又有不同之处。相同之处是:叙述对象都是历史;都采用某种艺术手法,都可以对历史事实做个别或部分的修改,前提是不歪曲整体历史风貌;都具有教育、娱乐等作用,可以达到同一目的。不同之处是:同一历史事实,接受史学将其作为叙事的内容表述,历史文学则作为描绘的素材或题材表现;采用艺术手法的量度不同:接受史学不允许歪曲历史时代精神,要求尽可能不修改历史事迹,历史文学则为表现历史的时代精神,可以比较自由地修改历史事迹;本体不同:接受史学属于史学,历史文学属于文学,因而前者基本上属于科学,后者属于艺术。
    不过,由于接受史学、通俗史学均以“读者”为中心,所以在实践过程中必然或多或少地具有某些艺术成份,因而在实际文本领域,往往相互胶着,不易划分,但并不妨碍我们作“史的阐释”,这与文学角度的阐释不矛盾。所以,某些历史文学方面的理论著作或作品也可以作为接受史学的材料予以处理。
    由于“接受史学”与文学关系密切,所以长期以来,只在文学史著作中得到叙述。文学史的视角与史学史不同:前者注重文学性,注重作品的艺术成就;后者注重历史性,注重文本的史学价值与社会意义。本文着重阐述近代接受史学的理论建树,故思想理论之外比较技术性的内容,如文本历史内容的量化分析等,予以省略。
    接受史学专为“读者”需要建立,所以带有浓厚的功利性。功利性与科学性(尊重历史事实)有机结合是它的特点。由于接受史学的读者涵盖各个层次,所以它的形式也五花八门:不仅包括有利于传播的书籍、印刷品,如讲史小说、纪事诗、史论著作等,也可以包括各种视听样式,如评书、弹词、戏剧等。这些表现形式,都可以依据其所叙述的历史真实程度,分别不同情况,划归于接受史学的不同部位。在此,“读者”实际上是指“接受者”。视听过程也可以概括为“阅读”,从约定俗成角度考虑,可以保留“读者”概念。
    二、近代接受史学的基本概况
    近代接受史学,集中存在于戊戌变法到五四运动前后,即1898年到1919年的20余年间。这是我国小说史上最繁荣的时代,与此相联系,接受史学无论理论阐述,还是具体实践,都取得很大成绩。
    接受史学最著名的理论代表人物有夏曾佑、梁启超、吴沃尧,最著名的实践者是吴沃尧和蔡东藩。此外如狄葆贤、王锺麒、陆绍明、金松岑、林纾、柳亚子、蒋观云、陈去病、陶佑曾、黄人等,都是当时著名的接受史学倡导者。主要阵地有《新小说》、《绣像小说》、《二十世纪大舞台》、《新新小说》、《月月小说》、《小说七日报》、《新世界小说社报》、《小说林》、《小说月报》、《中华小说界》等。夏、梁、吴、蔡四人须专门论列,本文从略。
    接受史学的表现样式以小说为代表,一般称为历史小说或通俗史学作品,实际上就是接受史学著作。当时一些进步学者与作家,站在社会现实立场,从教育启发民众、抵御外国侵略、激发爱国热情的角度出发,积极宣传倡导接受史学写作,并阐述其功能与目的,从而汇合成一整套比较完整的接受史学理论体系。在具体写作领域,也呈现出空前未有的繁荣景象。据阿英统计,晚清时期产生的成册小说,至少在1000种以上。其中“讲史与公案”一类,不计吴沃尧、蔡东藩的作品,如洗红庵主演述《泰西历史演义》、悔学子著《未来教育史》、惺庵著《世界进化史》、侠民著《菲猎滨外史》、玉泉樵子《风云会》、天戮生《孤臣碧血记》、月行窗主《女豪杰》、雨尘子《洪水祸》等,从理论上说,均可归入接受史学范畴。
    以便于接受者接受的形式讲史,在中西方均有悠久传统。通俗易懂的史学形式表达了下层群众的喜怒哀乐和是非标准,寄托了他们的愿望和心情,满足并丰富了人民的精神生活,故深受普通民众喜爱。一般知识分子对这种讲史形式虽在思想意识中视为下里巴人,但实际上并不排斥,而且还往往自觉不自觉地受其影响。有些知识分子还对民间流传的一些历史故事进行搜集、整理、加工,以利更加广泛流传。在文人中间,接受史学也以其不同于通俗史学的特定形式存在着。如咏史诗、以历史为题材的字画作品、戏曲观赏等。明清时期,我国的小说创作已经完全成熟,专门针对读者而创作的接受史学作品也日益增多,并步入理论上的自觉阶段。到晚清时期,讲史之风已成为一种非常普遍的社会文化现象,构成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据李家瑞《清代北京馒头铺租赁唱本概况》记载,当时北京的蒸锅铺,全都经营抄写唱本给人看的附业,其中有《大晋中兴鼓词》、《三国志》、《吴越春秋》等,长篇如《三国志》竟达165万多字。故当时已有人论断:“若以西例律我国小说,实仅可谓有历史小说而已。”还有人说:“中国历史小说,种类颇豁,几与《四库》乙部相颉颃。惟感化社会之力则甚大,几成为一种通俗史学。”无论从作者人数、作品数量,还是从接受者的广泛性来说,接受史学在晚清时期都达到了一个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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