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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接受史学理论试说(3)

在对接受史学文本功能的论述过程中,以往不大被正统学者重视的通俗史学作品地位,被空前的提高了。这种情况,又主要反映在小说(包括翻译与创作)地位的提高上。楚卿《论文学上小说之位置》认为“小说为文学之最上乘”。这虽是针对小说而发,实际上包括了接受史学作品。他把梁启超立足社会角度的小说功能论进一步发展,深入到对小说创作手法与题材处理方面问题的讨论,其中所谓“古与今对待”、“实与虚对待”云云,已经涉及到如何处理历史与现实的关系、历史题材与艺术表现的关系等问题,遗憾的是没有详细阐述。从当时的实际情况看,提倡者对小说的理解与具体论证颇有不同,但对小说作用与地位的估价,都非常高。
    在提高小说地位的同时,戏剧(当时与小说统称为小说)的地位也被空前提高了。佩忍《论戏剧之有益》清楚表明了历史戏剧具有的比史学著作更大的社会作用:“古不读信史,而是非了然于心;目未睹传记,而贤奸判然自别。通古今之事变,明夷夏之大防,睹故国之冠裳,触种族之观念,则捷矣哉,同化力之入不易而出之神也。……或编《明季稗史》而演《汉族灭亡记》,或采欧美近事而演《维新历史》,随俗嗜好,徐为转移,而潜以尚武精神、民族主义,一一振起而发挥之,以表厥目的。”历史戏剧对国人是非观、民族观以及爱国思想、尚武精神的培养作用极大。有学者则提出,戏剧较小说更具有影响力,因为“吾国教育未普及,彼蚩蚩者,目不识之无,安能各手一卷?若戏剧则有色有声,无不乐观之,且善演者淋漓尽致,可泣可歌,最足动人感情。故戏剧者,一有声有色之小说也。”这种对戏剧地位的提高,可谓空前。
    为论证历史小说的价值与意义,有学者从历史角度考察了历史小说的起源与作用。例如,国粹派史学思想家陆绍明在《月月小说》发刊词这篇质量很高、很有特色的文章中,对历史、哲学、理想、社会、侦探、侠情、国民、写情、滑稽、军事、传奇等小说类别作了一一说明,并把“稗官之要,野史之宗;万言数代,一册千年;当时事业,满纸云烟”的历史小说列在第一的位置,把“神圣的”传统儒家经典与“难登大雅之堂”的小说直接联系起来。他认为文言小说往往具有强烈的历史性,“所记故实,嘉言懿行,多与正史相发明。”“所述朝廷典制及士夫言行,往往可资法戒。”到晚清时代,“实为小说改良社会、开通民智之时代”。天僇生《中国历代小说史论》提出了“小说史”的概念,并从另一角度考察了中国小说的基本类别。他认为古代小说的共同作用在于“所以济《诗》与《春秋》之穷”。其中记事体小说即属于接受史学:“记事体者,为史家之支流,其源出于《穆天子传》、《汉武帝内传》、《张皇后外传》等书,至唐而后大盛。”邱菽园《客云庐小说话》则提出“小说始于史迁”的观点。这些见解实际上都是史学中心论,表明历史著作与艺术手法可以进行结合。
    历史小说是当时流传最广泛的小说流品之一,许多人对其写作理论作了探讨。有学者还运用中西比较方法,试图揭示历史小说与社会历史的关系。例如曼殊在《小说丛话》中说:“泰西之小说,所叙者多为二人之历史;中国之小说,所叙者多为一种社会之历史。昔尝思之,以为社会愈文明,则个人之事业愈繁颐;愈野蛮,则愈简单。如叙野蛮人之历史,吾知其必无接电报、发电话、寄像片之事也。故能以一二人之历史敷衍成书者,其必为文明无疑矣。初欲持此论以薄祖国之小说,由今思之,乃大谬不然。”就是说,小说是社会历史的反映,通过阅读,可以对某一国家或民族的社会历史进行认识。小说同样具有历史认识功能。对此,《新世界小说社报发刊辞》表述更加清楚:“中国数千年来,有君史,无民史,其关系于此种之小说,可作民史读也。”
    历史小说还可以弥补正规史书的不足。眷秋《小说杂评》:“古之小说,记风俗历史及遗事往行者多,可以补子史之所不详,故能成一家。”但历史小说不是正规史书,而是一种以历史为主体、采用某些艺术创作手法的通俗史学,因而有其特定的写作原则与规律。假如破坏这些原则,写作就会失败。从历史小说的写作实践看,大体存在两种倾向:一种以艺术创作为主,以历史事实为辅,吴沃尧称之为“奇”,为“诙诡之方针”;另一种以历史事实为主体,以艺术加工为辅,吴沃尧称之为“正”,为“正规”“庄语”。前者属于艺术范畴,后者属于接受史学范畴。属于接受史学范畴的作品虽然由于习惯上的原因,依然被学者们称作“历史小说”,但实际上却具备历史学的基本功能。所以,晚清时期许多学者在探讨所谓“历史小说”的写作原则与规律的时候,基本是从历史学而不是文学立场出发的。例如,对于当时许多历史小说过于强调艺术感染而忽略历史真实的情况,有人批评为“失之猥滥”、“出以诬谩”、“支离附会”等等。
    但是,在历史学原则下,对艺术手法的运用也不能忽视。忽视了艺术手法,就不能与正规史书相区别;忽视了历史真实,也就不成其为历史。正当的作法是:在尊重历史真实的前提下,实行历史与艺术的有机结合。黄摩西《小说小话》指出:“历史所略者应详之,历史所详者应略之,方合小说体裁,且耸动阅者之耳目。若近人所谓历史小说者,但就书之本文,演为俗语,别无点缀斡旋处,冗长拖沓,并失全史文之真精神。历史不成历史,小说不成小说,谓将供观者之记忆乎?则不如直览史文之简要也;谓将使观者易解乎?则头绪纷繁,事虽显而意仍晦也。”吕思勉《小说丛话》说:“历史小说其所叙述事实之大体以历史为根据,而又以己意捏造种种之事实,以辅佐其趣味者也。一事实之详细情形,史家往往以格于文体故,不能备载,即载之亦终不能如小说之详,苟得身历其事者,本所闻见,著为一书,则不特情景逼真,在文学上易成佳构,亦可作野史读矣。又历代正史,多有依据官书,反不如私家记载之得实者,苟得好读杂史之人,刺取一时代之遗闻轶事,经纬组织,著成一书,使览者读此一编,如毕读多种之野史,则于学问亦未始无益。”既肯定了历史真实的首要地位,又强调了艺术手法的重要,既全面,又辩证,实在令人钦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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