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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希祖与中国史学(3)

朱氏还对史学和史料进行了自觉的区分,如他说:“小史外史所掌,皆系谱牒政令之属,可称史材,未成历史,断非鲁春秋等所可比拟也”(注:《中国史学通论》第18页。)。“春秋以前,年代不明。虽历人亦多争执异同,此谱系之所以不能称为历史也”(注:《中国史学通论》第20页。)。史学要有明确的时间、空间要素,没有这些要素,史学不足以成立。如《尚书·尧典》篇,所载史实前后延续一百五十年,“实为本纪之权舆”,但与司马迁的本纪相比较,《尧典》的不足在于年代不明。《尚书·皋陶谟》,纯为记叙之体,“实为列传之权舆”,但与《史记》中的列传相比,《皋陶谟》不书皋陶为何地人,这是史学上空间的观念尚未发达的缘故。《尧典》、《皋陶谟》继英雄诗而起,是史学还处于幼稚时期的作品,而司马迁的《史记》,则是在年代记(即编年体)发生之后,史学已达进步之时的作品。朱氏通过史学要素的有无显晦,说明史学的萌芽、产生,较为清晰地展示了史学进步的脉络。
    《中国史学通论》的第二部分是“中国史学之派别”。朱氏认为,史学有两大派别,一是记述主义,一是推理主义。上文提到史学的发端,有两元倾向,即自然主义和理想主义。这两主义都包含于记述主义史学当中,但随着理想主义的渐次进步,即产生推理主义,于是出现记述主义与推理主义两派史学的并立。孔子修《春秋》后,出现《春秋》三传。记述主义表现为《左氏春秋传》,推理主义则为《公羊春秋传》、《谷梁春秋传》。记述与推理两主义,其发展之难易,各不相同。中国记述主义,得以长足发展,而推理主义,自汉以后,渐次衰微。推理主义的发展,除凭借记述主义的发展外,还必须有哲学、社会学为基础,“于物心两界及宇宙全体,透澈悖悟”。而我国既无系统之哲学,又无求实证之社会学,所以推理主义不能发达。
    朱氏所论的记述主义和推理主义,相当于我们今天所讲的历史编纂学和历史哲学。也就是说,中国史学,在历史编纂学方面发达,而在历史哲学方面发展不足。这正与欧洲人对中国史学的评价相似。事实上,中国的史学思想、历史哲学也是相当丰富、相当发达的,不过它在表述形式上有自己的特点,精湛深邃的史学思想往往被更为发达的历史编纂学所掩盖。朱氏只看到了表象,而没有进一步去探索,故他得出的结论,与欧洲人一样,都是较为肤浅的。
    由于他认为中国推理主义史学不发达,故他于推理主义史学,略去不谈,只论述了记述主义史学。他把中国史书分为七类:编年史、国别史、传记、政治史、文化史、正史、纪事本末等,并对各类史书的源流、得失等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论述。中国史书类别繁多,各代目录学分类标准不同,所分类别也有很大差异。如《隋书·经籍志》将史书分为十三类,而《四库全书总目》分为十五类,且各目不完全相同。朱氏的分类虽不很严谨,各类之间不少可以相容,但也毕竟把多数史书作了归类,并对它们的特点予以比较正确的分析。他还纠正了《史通》中的一些观点。如刘知几对司马迁立《秦本纪》、《项羽本纪》提出批评:“霸王者即当时诸侯,诸侯而称本纪,求名责实,再三乖谬”。朱氏评论说:“子玄以成败论人,实非公论”(注:《中国史学通论》第74页。)。刘知几批评司马迁列传杂乱,说“寻子长之列传也,其所编著,唯人而已矣;至于龟策异物,不类肖形,而辄与黔首同科,俱谓之传,不其怪乎?”朱氏说:“子玄以为传以记人,志以记事,自是唐代俗见,昧于传记之原。不悟子长列传,原有以人为纲以事为统两类,以事为统,后世谓之丛传,又称汇传,盖书志之记事,重在政治,汇传之记事,重在社会,例如平准书与货殖传,皆记财货之事,而其注意实有不同者也”(注:《中国史学通论》第75页。)。对刘知几轻视史表、重正统偏霸之分等等,朱氏也提出了批评。朱希祖对《史通》的评论,得到以后许多史学史研究者的认同,罗香林评论说:“此书驳正《史通》数十条,均为精深之论”(注:《中国史学通论·序》)。这个评论并非溢美之词,是能够成立的。
    关于中国史书体裁的变化,朱氏这样论述道:“此六类之史,皆由简单而趋于复杂,又由混合而趋于分析,如先有春秋(以时间分)、国语(以地方分)、纪传(如禹本纪、伯夷叔齐传,皆先《史记》,以人分)、书(如《洪范》、《吕刑》亦开《史记》八书之体,以事分),而后有《史记》、《汉书》,此由简单而趋于复杂者也。先有《史记》《汉书》之书志汇传,而后有各种分析之政治史及文化史,此由混合而趋于分析者也”(注:《中国史学通论》第35-36页。)。这个认识符合中国史学发展的实际,也揭示了史学发展的一般规律。史学由简单而复杂,标志着史学的进步:“《史记》以前,史之各体,固已有之。司马迁特混合各体以为一书耳。此史学进步之征也”(注:《中国史学通论》第71页。)。由混合而趋于分析,这看似又回到了原来的状态,但却是更高层次的回归,是螺旋式的发展。此外,他还论述了现当代史的重要性,说:“史学要义,以最近者宜最详,良以当代各事,皆由最近历史递嬗而来,其关系尤为密切,吾国史家,颇明斯义”(注:《中国史学通论》第77页。)。他以《史记》、《汉书》及历代正史的修撰、私家修史的风尚为例,进一步说明重视现当代史是我国史学的优良传统。
    综上所述,朱希祖的《中国史学通论》,从外在形式上,勾勒出了中国史学产生和发展的概貌。虽然还很简略,但筚路蓝缕之功不可没。
    《中国史学通论》就内容看,属于史学史的范畴,主要从史官、史书体裁的变化两个方面阐述了史学的成立和发展。但朱氏是把它当作史学概论来看的,“史学史”的概念在他那里(至少在这本书里)并不像梁启超在《中国历史研究法补编》当中那么自觉和明确。40年代,在讨论大学史学系教学大纲时,他主张设立中国史学史,同时又认为“史学史、史籍举要,亦当用其一种,不必重设”(注:罗香林:《朱逖先先生行述》,《文史杂志》第5卷,第11、12期合刊,1945年。),说明中国史学史在他心目中,与史籍举要还没有本质的区别。可见,对于如何建设这门学科,他的认识依然是模糊不清的。朱希祖对中国史学研究的贡献,我们要给予充分的肯定,但他的局限性,我们也要认识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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