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臣年表》:一部有较高质量的职官年表 《大臣年表》又称《历代年表》、《明馆阁九卿表》,全称《国朝殿阁部院大臣年表》,简称《大臣表》。起洪武,迄崇祯五年。表谱式职官表、职官工具书。全表分殿阁大学士、吏部尚书、户部尚书、礼部尚书、兵部尚书、刑部尚书、工部尚书、都御史八栏,逐年胪列明历朝大臣除拜情况。其编排旨意,《凡例》中有详尽的说明。因《大臣年表》仅上图有善本,甚不易睹,全录于下: “一、幕府诸臣,纪年而不日者,略备姓名也,附也;郎中以下,或不载者,阙所未详也。 一、洪武初年,首中书省者,崇政府也;次学士者,顾问之臣品高于尚书也;次尚书者,省属也;省台诸臣正佐备载者,品尊也。 一、洪武中年,首列四辅者,辅即相也;大学士、五品近臣亦附列者,开后日阁权也;尚书、都御史以次列者,等分职也;侍郎、副佥不载者,防混也。 一、永乐以后,定首内阁部院以次序列者,因时制也;阁臣无尊卑悉载者,政所自出也;大学士平书姓名,其未称大学士及已进为三孤,则加书某官于名上者,异本位也。 一、阁臣及部院长,始任则著其邑里,终则记其去;每岁则标其名者,重在位也;部院长缺则分书署事臣者,详其乏也。 一、部院长以京师为重,其南京及别衙门列衔诸臣,止详其始任、后不复载者,异在位也;其去位及已去位而遇卒谥,各用高一字细书者,别也;侍郎不载而加保傅宾客亦细书者,备崇秩也。 一、任以任日始,去以去日止者,记常也;嘉靖以后,有经年不到任及在位而先谢事者,即以到任、谢事日为始,止详在位也。” 关于这部《大臣年表》,有几点是值得留意的: 第一,许氏重视作年表。作年表,是司马迁、班固肇端的。这一史法因刘知几“得之不为益,失之不为损”之语而一度受冷遇。但许重熙却推崇作年表之法,称“年表之不备,亦纂述者之罪也”(注:《大臣年表·自序》。)。故他治明史,先从制表入手。他认为年表很重要,“夫自洪武戊申(元年)迄今万历丁巳(四十五年),中间为岁二百五十,盛衰之际,黜陟之微,昭然在列,咸可指论……夫据辞征行,可得分著传中,核名求事,必应合详,表次即言简意略,要亦史氏之遗也”(注:《大臣年表·自序》。)。 第二,《大臣年表》克服了前人的缺点。明人撰当代年表,始于郑晓《吾学编》。《吾学编》有五表,即《同姓诸王表》、《异姓诸侯表》、《直文渊阁诸臣表》、《两京典铨尚书表》、《百官表》。用表格体。雷礼《列卿纪》糅职官年表与人物行实于一体,其年表一律按职官级别分,由中央到地方督抚,依次为列。单刻本称《列卿表》。王世贞《龠山堂别集》卷三十七至卷六十四也为表,上而功臣侯伯,下而督抚守备,凡七十二目。单刻本称《公卿表》。雷、王的共同特点是废表格体,惟以拜罢年月为次题名。李维桢有《进士列卿表》二卷,已佚。许重熙认为:“雷、郑、王、李,各撰群表,名以职分,事无年辨,难曰博考,反觉繁琐。”(注:《大臣年表·自序》。)许氏《大臣年表》惟分八栏,以表格体逐年胪列,简明扼要,克服了前人的缺点,发扬了制表的科学精神。 第三,《大臣年表》开《明史》先河。清代官修《明史》,后人一致肯定其水平。其中的《宰辅表》和《七卿表》,详记朝中高级官僚的更替,简要得体,便于查检,深得后人的高评。其实,许氏《大臣年表》已开先例。《明史》仅将《大臣年表》一分为二而已。虽然我们没有直接资料证明《明史》参考过《大臣年表》,但其影响是可以肯定的。《大臣年表》早《明史》一百多年,这点是不容忽视的。 第四,《大臣年表》的可信度高。《凡例》云“表内事迹,全据《实录》,间采之本传。其王、雷所收,或反阙者,存疑也。万历诸臣,遍考邸报,事有不当,宁失记者,慎也”。可见,作者撰《大臣年表》时,不仅用了实录、邸报等档案资料,而且还作了一些必要的考订,在态度上是十分认真的。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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