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宪章外史续编》:一部关注现实的史著 《宪章外史续编》起正德末,迄天启末,是一部编年体明后期史。全书分嘉靖、隆庆、万历、泰昌、天启五朝注略,故是书又称《五朝注略》、《五陵注略》、《嘉靖以来注略》。治嘉靖后明史,不始于许重熙。许氏之前,范守已有《肃皇外史》、徐学谟有《世庙识余录》、支大纶有《世穆两朝编年史》、吴瑞登有《两朝宪章录》、沈越有《嘉隆两朝闻见记》、沈国元有《两朝从信录》,此外,支大纶、沈国元续《通纪》之中,已写到嘉隆及万历一代。许氏《宪章外史续编》晚出,自然比前人高明些。这不仅表现在时间跨度上,自嘉靖写到了天启一朝,更表现在它有自己的特色。 第一,求真与致用相结合。写史书,要想做到求真与致用相结合,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沈国元的《皇明从信录》、《两朝从信录》,至多在求真方面有所努力而已,致用则谈不上。许重熙则不仅要求真,更要致用。他写史,有明确的致用目的。 许氏虽是位终身未仕的普通知识分子,但有浓厚的经世致用思想。明代后期,吴地的学风不同于别地,比较务实,讲究致用。吴地的知识分子,不管上层抑或下层,皆关心国家大事。东林党、复社、应社等,都是较关注现实的群众性学术团体。受时风影响,许氏也讲经世致用。他曾明确说“无益之言,正士不述”(注:董其昌:《宪章外史续编·序》引许重熙语。)。治史正是于国于民于己皆有益的工作。 许氏治明后期史,完全是有感于时代危机而进行的。许氏所处崇祯年间,社会危机已十分严重,“吏窳、民敝、贼肆、夷骄”(注:董其昌:《宪章外史续编·序》引许重熙语。)这八个字,十分简练地刻画了当时社会面临的难题。面对这样的时代问题,许重熙的做法是从先朝中觅求救世良方。 首先,许氏对官员们讳言国事的做法给予了严厉的批评。《自序》曰:“臣恭读高皇帝《大诰》诸编及《昭示》、《奸党》、《逆臣》诸录,凡诛其罪者,常数其前功,惩其恶者,时原其昔善,纪能录过,纤微毕悉,刊行颁布,与天下共见之。天下共仰朝廷彰瘅之必不可诬,民生善恶之必不匿,怀刑者知法,罔生者知惧,其竞竞于敷教若此!故当时《日历》、《圣政》诸纪,臣子纂述,未尝讳忌。夫以国事为讳忌,天启以后然也。藏之金匮者,既戒不得辄窥;笔之野乘者,复禁不得漫语。缙绅士相率贸贸以趋事,而莫知所则效。于是,君子小人,烦然烩乱,而朝廷赏罚,遂因以失真。所彰不足劝,所瘅不足威,劝威谬而是非随之。共欢掩比周之迹,由益削吁咈之文,君子抢恨于颠倒,小人屡萌于侥幸,其于圣祖明刑弼教之意谓何哉!”这段话的中心意思有二,一是洪武初期,赏罚分明,政治清明;二是天启年间,赏罚乱套,政治昏暗,严重违背了太祖“明刑弼教”的训诫。 其次,许氏选择了明后期史作为“观省”对象。许氏把洪武、嘉靖两朝看作是明代最重要的两个时期。“窃谓高皇帝开天立报,虑周万世,比之尧、舜;肃皇帝显谟承烈,佑启后人,同乎文、武。”(注:《宪章外史续编·自序》。)这段话有吹捧的味道,但世宗朝确是明代历史的一个转折点。“试观嘉靖时何等时也!俺、吉并骜,烽火日惊,破城杀将,东西告急;直、海狂逞,几半天下,所在丛窟,一止一起,兵荒连岁,租税全蠲,战士死生,优屡下,物力自当告诎,智勇至且交困。然而圣谟捷于风霆,臣略运如水火。犯颜敢谏者,蹈镬不移;挺身任事者,盈箧无悔。一时精神会色,有阳明无阴昧。迨至隆庆以至万历之初,股肱惟良,俊乂盈侧,边鄙不耸,穑人成事,太仓粟支十年,闾右盖藏相望,五十年兵寝刑措,何莫非肃皇帝饬法所造也!”(注:《宪章外史续编·自序》。)嘉靖时代由危机而转安,至隆庆、万历初年,社会相对安定,这些都是事实。个中原因很复杂,不能完全归功于世宗皇帝是可以肯定的。但许氏认为嘉靖朝摆脱危机的做法对崇祯朝解决危机有参考价值,“惟嘉靖暨万历初年,纪法足师”(注:董其昌:《宪章外史续编·序》引许重熙语。),“祖述未必遽合,宪章不可不勉”(注:《宪章外史续编·自序》。)。这些想法,是有些眼光的,也是有一定道理的。 第二,“持论颇异”,敢于发表自己的独立见解。许氏是一位在野普通知识分子,一生没做过官,故受官场习气影响较小,也无需顾忌太多的利益,只有一颗拳拳“忠君爱国、忧时察治”之心,所以,讲话很直,少修饰,持论不同于政府官员。他以一种在野下层知识分子的独特眼光,对明后期史作了认真的分析与思考。许氏认为,张居正卒是一个转折点。“万历初,边鄙不耸,穑人成功。江陵既没,人情更以承平转玩,胥役日繁,官视地方为传舍,衙役世据蟠结,即有能垦之人,难应诛求之费矣”(注:《宪章外史续编》卷2。)。 万历十年以后,“一变而蜚鸿满野,部分南北;再变而燕雀处堂,门庭召寇;三变而狐鼠公行,丛神几借矣。天启时,巍祠穹碑,争谄竞媚,知有富贵而不知有功名,知有附戴而不知有忠顺,人心澌灭殆尽”(注:《宪章外史续编·自序》。)。政治黑暗,“赞襄以掩过为能,封疆以避罪为巧,讨论以雷同为尚,身名轻于利禄,情面重于法纪”(注:《宪章外史续编·自序》。)。“岂世运使然哉?亦同涂塞耳目,不习见先朝行事,国是晦而学术坏耳”(注:《宪章外史续编·自序》。)。这里,许氏的态度十分鲜明,帝国的走下坡路,完全是由于人事不当、不懂历史、不懂治国之方造成的,“天下未尝无人,盖已事之不熟,而吉凶无辨也”(注:《宪章外史续编·自序》。)。 《宪章外史续编》不是一部死的编年史,其中有不少的议论。有些是引前人的,如徐学谟、范守己、朱国祯、董其昌、王慎行、谭希思、王崇古、邹守益、张大复。其中引董其昌话最多,共有21处。他本人也作了不少按语。他的按语,写得很尖锐,下列四条,以见一斑。 嘉靖八年十二月条,讲到宦官之贤者,曰:“内臣之贤者不乏,而圣祖至垂之《祖训》,不许干预政事者何哉?盖惟昵近,则威权易假。小人争趋,乘间导窃,有不自知其流于毒者,迨至毒甚,即贤宦知而欲收,亦无及矣。世庙、神庙皆不以委内阁者委内监,故嵩之贪,锦能发之;一贯之鄙,义能斥之。不然,弄窃在内,未有外臣能指切者也。然内臣之亲,由于不信大臣,而大臣之不能结主,由于容禄保位。以道事君之义,不可勉夫?”(注:《宪章外史续编》卷2。) 隆庆二年十二月,讲到条鞭法初便后弊时说,“所谓法无全利,无全弊,更弦琴瑟,是在留心民事者矣”(注:《宪章外史续编》卷6 。)。 万历四十五年元月,讲到贵州巡抚张鹤鸣集兵剿苗人事,许氏评曰:“万历末年,承平日久,抚按每以开衅为功,请发帑藏,请调士兵,官收其利,民当其灾,国受其害。鹤鸣此举,斩杀无辜以万万计,而苗民汹汹思乱矣。”(注:《宪章外史续编》卷11。) 天启元年元月,讲到兵科萧基怀疑女真受降之诈时,许氏按曰:“受降如受敌,以残败之辽,而收叵测之降夷,其见经略之无识矣。阁臣泄泄置之,其真轻国事为一掷哉!”(注:《宪章外史续编》卷13。) 第三,所载史实,基本可信。近人谢国桢称是书“惟取材邸报,搜辑未广,究不脱坊本选刻时务书籍习气”(注:《增订晚明史籍考》页43。)。我以为这个结论是错误的。许氏写史,参考了不少书,有档案资料,如《明实录》、《邸报》、董其昌《神庙留中奏疏汇要》等;有私史,如前所述范、徐、谭等人著作,甚至连朱国祯刚出版的《皇明史概》也参考了。董其昌称许氏“裒近代之故实,括诸家之旧闻,循其年次,列以事言”(注:董其昌:《宪章外史续编·序》引许重熙语。),基本是可信的。 《宪章外史续编》一书所载史实,基本是可信的。清初谈迁第二次修《国榷》,就曾参考过此书(包括《大臣年表》),未见有何批评,说明是行的。当然,因史料来源的不同,又不熟悉朝中之事,难免也会有些年月的出入。四库馆臣不录许氏一部书,但在讲到沈谀《事辞辑余》一书的史料价值时提到了《五朝注略》一书,称“如《五朝注略》载嘉靖间言官劾尚书王琼及起王守仁南兵部尚书、彭泽兵部尚书,俱在十六年六月,而此书(指《事辞辑余》,下同)载在四月。梁储致仕,在四月,而此书载在五月。又《注略》于正德十六年五月,称分遣行人存问在籍韩文、刘健、章懋、谢迁、王鏊、杨一清,而证之此书,则存问刘健在五月,谢迁、韩文在七月,王鏊、杨一清、章懋在十二月。皆当以此书为准。”(注:《四库全书总目》卷54《事辞辑余》。)四库馆臣的理由是,《事辞辑余》参考《皇明史概》而来,而朱国祯曾官至内阁大学士,“得见国史”,所以,“所记时事年月,较野史为真”(注:《四库全书总目》卷54《事辞辑余》。)。考今《明实录》、《明通鉴》诸书,四库馆臣的话差不离。但不能以一年中有这么多失误,便想当然地否定全书的史料价值。《宪章外史续编》一书,于嘉靖朝,多参徐学谟、范守己书而成。如《肃皇外史》正德十六年五月,有“遣行人存问”,加“故尚书韩文太子太保、柱国”、“加章懋南京礼部尚书”。六月,有“以王守仁为南京兵部尚书”、“逮系吏部尚书王琼于诏狱,论死”、“起彭泽为兵部尚书”。所以,说错实错在《肃皇外史》,不能完全怪《宪章外史续编》。 《宪章外史续编》成于神宗、泰昌、天启三朝实录刊布以前,故它的记载,有自己独立存在的价值。至于记明清战争,更具有独立价值。许氏书成于明、后金交恶之时,难免对后金有不敬之词,正如清人所言,“内第七卷以至第十四卷,诋斥之词甚多”(注:《清代禁毁书目》。)。它代表了晚明人士对明清战争的看法,自然可贵。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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