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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当代中国考古学学科重点的转移与考古学文化的整体研究(4)

第一,改造传统的形态学研究模式
    (1)研究内容的拓展
    长期以来,传统的研究模式一直坚持以文化的年代、性质与相互关系为其主要内容,并取得了不容否定的巨大成就。但是,随着学科重点的转移,那些内容已不再能满足更深层次研究的需要,如果说,以往更关心的只是那些能与其它“文化”或“类型”相区别的宏观地方特征。那么为了认识同一文化中各聚落与聚落,聚落内部各区域,以及各区域不同遗迹现象的功能、性质、互相联系的方式与结构,现在则必须强调对各种遗迹遗物形态与组合细微差异的区分,甚至对各种动、植物遗骸、陶器碎片、石料残片的形态、微痕也要予以充分注意。这也就是说,研究的范围与深度都要在原有的基础上予以扩展,以便获得更多的人类活动信息。
    (2)研究方法的改造
    只要学科仍以遗迹遗物为基本研究对象,类型学的方法论意义就将继续存在。但是,作为一种方法论,它不仅只是一些具体的分析技术,还包含了利用技术的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过去,因考古学文化一元结构理论的局限,类型学在实际作业中,绝对排斥人类活动的因素在遗迹遗物分类与排序中的影响,也不考虑是否有必要使主观的研究与客观的实际过程保持某种程度的一致,使原来可能分属不同阶级,具有不同意义,以及可能代表不同生活侧面而难以比较相互重要性的因素,全部统一在泛形态与组合的尺度下,从而导致结果只具有形式逻辑的真实性,降低了历史真实性的普遍水准。为了使研究的逻辑过程尽可能实现与历史过程的统一,并为人类活动的研究提供更多更准确的信息,近年来,许多研究者都在积极探索改造传统方法的途径。他们的主要思路是,变分析的角度由“物→物”为由“人→物”。其中,湖北当阳赵家湖楚墓的分类与分期就是一个成功的实例。
    在那里,研究者首先并未把着眼点置于随葬品的形态分类与排比,而是把暗示了某种人类活动与制度的墓葬等级分类置于研究过程的首位。然后,再依不同墓类分别排比各自随葬品的形态演变序列。结果发现,同类器物出现在不同墓类的时间先后不同,且彼此间的数量、质地、纹饰、颜色、工艺等都有重要差别。显然,这种方法不只是墓葬分类与分期前后秩序的简单颠倒,而是指导思想不同,将那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了。它所同步揭示的器物在时间、空间、社会三维结构中的意义及运动过程,使人们可以直观地感受到更多的历史真实。
    关于楚文化渊源探索的最新思路同样也具有改变传统方法的意义。它首先致力于把遗迹遗物与社会的等级结构联系起来,从而获得了关于楚文化多元系统的认识,并以社会生活中占主导地位的统治阶级的文化作为“楚文化”的主要代表。然后,在此基础上再分别探讨不同阶级文化的特点及其来源。尽管统治阶级的文化在统一的“楚文化”形成与发展中的实际作用尚需进一步深究。但是,这种思路的本身相信将为今后的工作提供有益的启迪。
    第二,加强以聚落为纽带的综合研究
    聚落是人类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也是考古学文化的组成部分。立足于聚落的综合研究既是考古学文化整体研究的具体体现,又是立足考古学文化研究人类社会生活及其历史的基本出发点。可以说,这是学科继以考古学文化表面形态特征为主要内容的研究之后,又一个新的认识和研究阶段的起点。
    所谓综合研究,就是尽可能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方法,包括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广泛收集信息资料,对聚落的经济社会、制度、宗教、观念、工艺、技术、文化传统、对外交流、环境与资源、艺术等,进行全面的多学科的研究。目前,根据国外考古学、文化人类学的成功经验,以及国内已经发端的动向,环境考古学、文化行为、聚落形态等研究,将是综合研究中最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环境考古学是二次大战以后,环境科学与考古学相结合形成的考古学的专门分支,与单纯环境科学有重要区别。(1)虽然具体的研究成果将有助于第四纪,尤其是全新世环境演变史的研究。但是,从其诞生至今,其主要目的都在于探讨人与自然的相互关系,探讨考古学文化产生、发展、衰亡,以及各种人类文化行为、聚落分布规律的环境背景。(2)它的环境研究范围随人类活动而转移,具体内容主要是与人类生存有关的自然环境的特点与演变,以及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可供人类利用的各种自然资源。(3)从总体上看,环境科学更关心的是环境宏观的分析和研究,而环境考古学关心的则是局部的甚至是微观的。正因此,环境考古学不能被看作是环境史的资料工具,或与环境科学相提并论。
    我国环境考古始于60年代初关于半坡遗址的植物孢粉分析,但后来的进展并不理想,这部分是由于学科研究重点的局限,部分则是自身研究范围过于狭窄,仅限于由孢粉分析所得到的气候演变信息,而未涉及诸如地质、地貌、土壤、动植物群落等其它环境要素,同时也未能将环境、生态、资源与文化、聚落、行为有机地联系起来。因此,推进我国的环境考古必须与变革考古学的具体目标保持一致,必须把所有有关的研究都结合在一起,并落实到具体的聚落。
    关于文化行为的研究实际一直与我国考古学相伴为伍。然而,这种现象与其说它长期受到重视,不如说是考古学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一种行为科学的反映。值得注意的是,现在这种研究基本上还滞留在遗迹遗物一般行为意义揭示的水准上,极少深入探索行为的方式与特点,行为的文化与环境背景。如“狩猎”的研究,以往只是根据工具或动物骨骼粗略地推测有无此类活动,以及这种活动在经济生活中的地位。至于狩猎的对象、性别、年龄、狩猎的活动范围、时间、季节变化等,则极少过问。事实上,这类研究一般并不需要特殊的科技手段。这就说明,问题并不在于方法,而是指导思想,即不能仅注意它在经济形态研究中的意义,而是要通过对那些行为的多方面研究去理解当时人类的具体生活、观念与文化。可以说,这正是今后将文化行为研究引向深入的关键。
    相对前述二种研究,聚落形态研究具有更高的综合性。它的核心是聚落的功能与性质。具体的工作则以环境考古、文化行为等研究为基础,探讨(1)聚落的规模、内部结构、居住与各种活动的区域和范围,(2)聚落与聚落的相互关系与分布,(3)聚落与聚落群的相互关系与分布。50年代中后期,关于仰韶文化村落布局的研究实际上标志我国也开始了这种工作。但是,由于从一开始就只注重对社会性质的研究,以致过早地丧失了自身研究深度与广度的拓展。80年代中期,以探讨“牛河梁”女神庙及其周围同期遗址间相互关系为契机,预示着这种研究又行将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但是,至今的这类研究还只存在于某些能直接有助于“文明起源”课题讨论的地区。不过,随着学科重点的转移,尤其是对人类社会生活的研究及其意义日益为学科所认识,相信它一定会很快成为学科研究的主流之一。
    以上三项工作虽然在这里只是从聚落综合研究的角度提出来的,但它们的意义绝非如此。对于当代的中国考古学,它们不仅突破了传统的研究目标与方法,而且为之提供了一种把各种遗迹遗物与环境和人有机地联系起来的新视角新途径。
    结束语
    惟有变革,才有发展。今天,学科内外的形势都向学科提出了变革的要求,这是学科发展的机遇。
    不过,问题是复杂的。学科在以往发展中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使人们有理由乐此不疲,视一切变革为对过去的“否定”。然而,学科总要前进,不会在原地排徊留连忘返。在这里,以往的局限与不足就向变革提供了余地和依据。全盘否定固然错误,但没有否定的发展也不存在。因此,对以往“局限”和“不足”的认识,也就成了是否需要“变革”,如何“变革”的关键。
    本文的写作,仅只是通过对学科研究重点的转移与考古学文化整体研究趋势的分析,表达了对那个问题的认识。因为不成熟,或可能偏颇,欢迎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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