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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悟学术的良知——我的宪法学之旅


    2004年夏秋之际,我离开了工作多年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调往上海的华东政法学院。来到华东政法学院前,我连这座学校的校门朝哪里都不知道,更谈不上与学校有什么渊源了。打一个电话,学校就要这个人了;一个星期,教授的职称就评定了;一个月,所有的调动手续都办完了。这样顺畅流利的大变动,堪称人生的传奇。一所大学有这样的容人雅量,足以让我独往而无怯。而一个高高在上的中央机关,在工作最紧要的时候,面对职工新的职业抉择,居然泱泱大度、和和气气地放行,又让我感念不尽,行行而回首。我个人选择生活道路的这一细节,似一滴水反射太阳一样,折射了当今中国社会的宽容与进步。我们有理由歌唱:只有社会的宽容与进步,才有个人发展的幸运和自由。
    当然,离开北京来上海于我而言确是有得亦有失。我有了全新的一份工作,经常面对年轻而稚嫩的脸庞,感觉教书是可以让人年轻的事业。我的经济状况确是有了改观,除了上海的天价住房外,我基本上可以衣食无忧。我的时间一下子变得如此富裕,在别人忙忙碌碌去上班的时候,我不仅可以毫无顾忌地睡懒觉,还真可以长时间在公园和大街上流连忘返,痴痴地看看这座城市的车流、人流和缠绵不断的河流了。上海是座美丽的城市。这里花草繁茂,气候温润,稍一放眼,即可看到高楼上空的白云飘移和闪闪的星斗。我钟情于自然,因而立了志向,要利用学校令人惬意的假期,不懈地远行,遍访祖国的山山水水。
    同时,我也感到自己的“社会地位”有了一些落差,虽然作为一名教授依然得到必要的尊重,但人们不再像对待最高权力机关的干部那样“高看”我了。我的方向感比较差,在机关出差顺带观光时,都有车接车送,现在离家远行,一切的方向都要靠自己寻找和辨识,这给我带来了不少苦恼和不便。我一直信奉,法学是一门实践的科学,而离开机关,就难以及时准确地把握法制实践中的一些重要问题了。而最令我痛心的是,蓦然决意离开北京,未料一夜间友朋星散,天各一方。我带走了卷册与妻儿,却远离了北京遍地的朋友。在人头攒动的大上海,我体验到前所未有的孤独。
    在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十年有余,这在人的一生中是一段不短的岁月,于我而言也是迄今为止一段最为重要的岁月。在那里,我由青年走向壮年,由书本走向实践,由幼稚走向初步的成熟,由自卑走向较多的自信。在那里,我交了很多意气相投的朋友。当然,我也深味了传统体制下国家机关这一大熔炉的火热与复杂。如今,风烟飘过,独步于南国的校园与巷陌,咀嚼一份异样的宁静与喧嚣,遥想昔年奔走于庙堂之上的风光与卑微,快意与烦愁,时有别梦依依,时有百味涌起,时又意兴阑珊。这,也许就是人生吧。人生的舞台在不断地旋转变换,每逢一出戏,诸等角儿都带着初恋般的心情盛装登场,一番歌哭,一番打拼后,又都笑语盈盈地、意犹未尽地卸妆而去。
    而于自己的成长尤为重要的是,在人大常委会机关,我幸运地遇到了担当国家法制建设重要方面的上司和同仁们,得到了他们悉心的栽培、指点与信任。我供职于法制工作委员会仅六年,但这六年的时间让我对国家的法制实践有了切身的体验,打开了我对宪法学行政法学学习和研究的视野,我籍以当上教授的那点所谓学术成果都是在这六年工作的业余时间积攒而成的。如果说我今天取得了一点学术成绩的话,那么,应当说,没有法制工作委员会的那一段经历,就没有我今天的学术视野、学习灵感、学术方法和所谓的学术成绩。在法工委的收益,难尽一一,念兹于心,受用终身。
    走上今天的道路,特别是走上法学研究的道路,我是毫无准备、始料未及的。我的秉性和兴趣都不在法学。大学毕业后,突然觉得学文学有益于陶情怡性,但用于谋生就用场太小了,于是转而学习法律。可是,在考取了刑事诉讼法的硕士生后,我对这门专业又失去了兴趣。所以,来到机关我又颇有兴致地从事了一段新闻宣传工作,但很快又觉得自己不适合那样的工作,于是调到法制工作委员会。
    到了三十岁左右的时候,在苦苦思考自己的命运后,我偷偷得出一个结论:要想办法出名!怎么才能出名呢?写文章大约是最适合我的途径了。最初,我热衷于在报纸上写些评论之类的豆腐块。九十年代的后期开始,法学研究一下子热起来,而法工委的工作又给了我一些启发,于是,我产生了在学术上出名的念头,所以,下了一番工夫,热衷于往杂志投稿。现在回想起来,我从事法学研究,真的不是源于什么崇高理想,甚至可以说纯粹是受名利之心驱使。而从事宪法学行政法学研究,也谈不上是我的学术志向,只不过是因为从事这方面的立法工作而就地取材罢了。法学的枯燥、刻板与我胡思乱想、天马行空的行文作派更是格格不入的,但为了出名,我愿意抑制和牺牲自己的本性和志趣,久而久之,居然学会甚至习惯了那种枯枝干叶般的法学论文写作,而且动辄浩浩荡荡,热衷于写上几万字的冗长之作。有意思的是,随着自己对专业学习和研究的逐步深入,一种似乎可以称之为学术良知和学术责任的东西,也不断地滋生和积淀于心。做学术,起初是为了出名,时间长了,慢慢地却领悟到了学术的良知。这证明,真正的学术有着陶冶人的力量,在我,则可能是由歪道走上了正道。
    现在觉得,人的兴趣与职业如果能幸运地一致起来,堪称有完美的事业了。但兴趣与职业不一致似乎也不可怕,专心致志地热爱和侍奉这份职业,那么,兴趣乃至责任慢慢地自然也会产生的。就像现实中的有些婚姻,女方对男方虽没有多少感情,但因为男方的不懈追求,特别是因为男方能带给女方一生的生活保障或者其他什么特别的东西,那么,就嫁给这样的人,全心全意地、天长日久地伺候这样的人,慢慢地,她也会对男方产生感情的。更重要的是,她可能渐渐地发现这个男人的许多可贵之处,继而对这个昔日并不十分爱恋的人以及这个家庭生出一份坚韧而厚重的责任。这样的婚姻又何尝不可以称好呢?
    应我的请求,童之伟教授屈尊为我的这本论文集作了序。童教授是不轻易给人作序的,这次破例而为,并在序中说了我很多好话,甚至可以说给了我过多的溢美与夸奖。我要做的善意提醒是,列位在看童教授的序时,一定要注意一个背景,就是,碍于同事与朋友的面子,童教授很可能多少放弃了他一贯的严谨求真、不容虚假的做人准则,慷慨地赠送了我一筐奖掖之句。我个人是完全将童教授的夸赞视为鞭策之语的。
    早些时候,童之伟教授建议我将这本书命名为《运行中的宪法》。这实在是个好题目。这使我想起,历史上常有一些普通人,因为在特定的情形下生下一个孩子而幸运地得到某个大人物赐名的佳话。童教授于我是有提携之恩的。他卓越的学术成就,严正的学风和人品,以及不遗余力地举荐后进的心胸,令我肃然起敬。他为我的书命名也让我受用了大人物为初生婴儿赐名的荣耀。当然,我理解,童教授乐于为我的书命名,一个考虑是,我的这些杂乱的篇什基本是针对现实问题、解决现实问题的,用这样一个书名尚算合适。更重要的是,我的这些文章可能凑巧地合了童教授近年来热烈地推崇的价值取向,特别是合了他当《法学》总编后的办刊主旨。我理解,童教授主张,中国的宪法学应当主要地研究中国的宪法现象,要从理论走向实践。唯有这样,宪法学才会有旺盛的生命力。在这方面,我对童教授的主张持有深切的赞同。当然,我与童教授所持主张的背景又有很大的不同,那就是,童教授是在经过了长期扎实的基础性研究并取得卓越成就后,再来关注中国现实的,是用他成熟的理论施加影响于中国宪法实践的;而我就不同了,我是因为没有什么理论基础,也缺乏从事基础性研究的天赋与沉静之气,索性用简单的头脑,简单的方法,来研究那些简单的现实问题。所以,我对自己的学术是有自知之明的。据说,当代某个领袖曾经说过一句治国治党的名言,叫“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老实说,我很以为这个警句也完全可以用来对照和检讨自己的治学,每每如此,我都有背生凉意、惶恐不已的感觉。
    三十岁前,我极端、激进,甚至很有些忧国忧民、恨铁不成钢的急躁。但后来,我变了,特别是到机关工作后,我的观念有了脱胎换骨般的变化。这个变化对我的学术有相当的影响。而如今,青春如萧萧落木,气血渐亏,更是失却了当年的激越与锐气。所以,在学术中,我的话语和观点基本都是体制内的话语和观点。有人批评,说我是保守者,甚至说我是卫道士。还有人批评,说我离开了机关还在“为自己当年的东家说话”,没有完成从公务员到学者的角色转换。让我感到庆幸的是,虽然我可能被视为学术的另类,但学术界仍然以宽容之心接纳了我,并允许我以独鸣独放的姿态一路表演。我本人则是不完全接受这些批评的。我觉得,中国的法制建设,凡事得慢慢来。只有历史地、客观地、全面和公允地看待和评价中国的法律现象,才能准确地把握法制的精神,观察到法制建设中的真正问题,提出推进法制实践的有效建议。中国的法制建设很需要一些从实际出发、从现有体制出发,独立地提出建设性建议的研究者。学者的独立性完全不是站在体制外甚至体制的对立面才能展示的。我更愿持有这样的观点:法学研究者也许更多地应当是保守者而不是改革者甚至革命者。
    就像没有完整的法学思想体系一样,我个人从事研究也没有什么稳定和科学的套路。我的文章基本都是率意而为,仓促之作,大约极少有文章写作的时间超过半个月,更谈不上论证的天衣无缝了。那篇违宪审查热的冷思考的文章,是在上海交通大学的宪法年会上发言遭到群情激奋的批判,回京后情急之下,两天之内挥就成文的。而那篇再论人民法院的司法改革之非的文章,是与夫人吵嘴后带着郁积之气一周之内写成的。类似的情况可能使我的论述变得无所顾忌,缺乏那种深思熟虑,持重稳健,不得罪任何人,不留任何把柄的大家风采。文章中某些尖锐的语言有可能伤害了某个人,或者是批评某个人时没有礼节性地事先或者事后告知一下,特别是在一些人看来,有几篇文章开罪了我们的最高人民法院。如果有这样的情形,那么,请允许我向你们额手作揖,道一声:对不起啦!我的所有论述都是对事不对人,我没有丝毫的恶意。我还想说的是,与可能的被伤害者、被开罪者的心情一样,我是从另一个角度与你们一起,为中国的法制建设出出主意的。而我个人也倾向于认为,在当下的法学研究中,尤其应当倡导学术批评之风,做到学术的世故和明哲保身并不难,难的是使学术的批评蔚成风气。学术之心,当有山之峥嵘,水之泱泱,地之坦荡。现在,将这些文章收录成书,我也不准备作什么修改,更不准备削去棱角,就留下一些毛糙和错讹,一些可指摘之处,算是保留一段历史,并以史为鉴,籍以加强今后的学术修养吧。
    我要深深感谢在学术上启发、引导和帮助过我的领导、同事、老师和朋友们。他们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法制工作委员会的诸多领导和同事们;宪法学界的韩大元教授、胡锦光教授、童之伟教授、焦洪昌教授、李小明教授、刘茂林教授等;华东政法大学的何勤华教授、李秀清教授等以及宪法教研室、行政法教研室的诸位同仁们。
    感谢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郭林茂总编对本书出版给予的热情支持与关照。美丽、智慧、侠气而又无比敬业的刘月女士,在短短几个月内不辞辛苦,为我精心编辑出版了两本书,无以为谢,就将龚自珍的名句转赠予你吧:“美人如玉剑如虹”。这大约可以贴切地概括你的风姿与性情。
    我的学生沈明笃为本书做了细致的校对工作。谢谢沈明笃同学。
    我要感谢我年迈、勤劳而又头脑清楚、身板硬朗的父母,以及我的贤妻李笃业,多年来,他们为我承担了所有家务,使我得以有闲情写了这么多的屁样文章,享受着尘俗之外的诗酒人生。我还要感谢我机灵可爱的儿子刘添和同学,在我枯燥的工作之余,他带给了我不尽的乐趣。我衷心地祝愿他,随着年岁的增长,越来越喜欢学习和锻炼,与我的关系越来越铁。
                            
    2007年6月底于北京玉泉山
    (这是刘松山教授为其新著《运行中的宪法》写的后记。标题为编者所加。感谢刘松山先生惠寄)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