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通结合厚积薄发——李治安教授访谈录(上)(2005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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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时间:2005年1月20日,22日采访地点:天津采访记录及文字整理:刁培俊,南开大学历史学院博士研究生。 编者手记:李治安,精力充沛非常人能比。曾任南开大学图书馆馆长,现任南开大学历史学院院长,兼任中国元史学会会长等职。院长,行政事务繁杂;元史,古史中较难搞的一段,仅仅识读一大堆蒙、藏、维吾尔文名词就足以让人望而却步了。李治安行政职务已连任多年,有口皆碑;著述三百五十余万字,笔耕不辍。有道是:“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他的导师杨志玖先生在天之灵,也一定会为这个弟子勤奋好思绍承师传而感到欣慰。 问:李老师,您好。我受《历史教学》编辑部的委托,和您进行这次访谈,希望就您的求学、学术研究成就、特色和研究心得,以及您对目前中学历史教学的思考等,一一展开。先从您的求学经历谈起吧。听说您的老师杨志玖先生是国际知名的唐史和元史专家。请问您为什么没有跟随杨先生学习唐史,而去选择了元史这一国际性较强,却又相对偏冷的研究领域呢? 答:我是1978年考入南开大学历史系的,当时已29岁,十分珍惜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一心想把耽误的学业赶快补回来。用“惜时如金”来形容我和身旁部分同学的勤奋,是再恰当不过了。我没有满足于死啃课本和追求高分,而是花了大量的时间浏览较多的史学名著和哲学、经济学、政治学等书籍。于是,图书馆成了我每天必去的第二课堂。诸如《史记》《汉书》《资治通鉴》《旧唐书》《资本论》第三卷等,都是在大学阶段阅读的。较广泛的读书,用去很多时间和精力,当时也没有立刻见到多少实际成效,但它从理论方法到史料知识,奠定了广博而厚实的基础,为我日后从事比较专精的研究做了必要的准备。 1982年开始,我师从杨志玖先生攻读元史,原杨先生招收两个方向的研究生:隋唐史和元史。不巧,那年杨先生决定停止招收隋唐史,只招元史。我曾经有几分疑惑,后听南炳文老师说,杨先生是史学名家,他更擅长元史。于是,我觉得随先生学元史,或许是另一种较好的选择。当然,现在看来,学习元史益处颇多:第一,相对而言,元史领域可供开拓的地方比唐史稍多,在国内虽显冷僻,但在国际范围内却是“显学”;第二,读过一些隋唐史书籍之后转学元史,眼界视野无形中会宽阔许多。 问:学界传闻:杨志玖先生带学生自有家法,请问您对此有何亲身体会? 答:杨先生指导学元史,第一步是精读《元史》。强调阅读原始资料的重要性,认为:做学问不能做转手商贩,要开工厂,亲自发掘原料,制成商品,供人使用。即所谓“如入宝山不空归”。按先生的教导,我认真读《元史》,发现不懂的问题,或者查阅工具书解决,或者记录下来,及时向先生请教。借此逐个“攻克”《元史》中人名、地名、部族名之类的疑难和障碍。还参照《元史·本纪》编写了大事记。这两项“笨功夫”耗费了将近半年时间,当时也觉得比较枯燥,成效不太显著。但它毕竟让我较快地熟悉了元史,打下了较好的专业基础。有了这样的基础,后来读《元典章》和元人文集等其他史书,就比较顺利了。 其次,杨先生要求我们尽可能多地学习掌握外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由于我读硕士研究生时已过了“而立之年”,学语言困难较大,总记不住。先生鼓励我:“学习语言文字,比学历史容易,无非是大量记忆,背课文,功夫下到,肯定会见成效。”先生以身教带言教,虽年届70,还利用授课休息时间,向十七八岁的维族女同学请教突厥语词汇。又随青年教师进修德语,和我们一起听蒙语老师的讲课。先生孜孜不倦的学习精神,深深感动了我,激发了我克服困难的勇气和毅力。攻读硕士期间,坚持学习了一年蒙古语。博士毕业后,又到北京随中国社科院民族所黄颢先生学习过一段藏语。这曾得到当时系主任刘泽华先生的全力支持。回首这段学习语言的经历,酸甜苦辣,感触良多。从效果看,自己学的并不太好,只能算粗知而已。然而,在日后研究元代“投下”和成吉思汗生年等问题时,所学的蒙古语和藏语都派上了用场,成了解决疑难的得力工具。所以,我特别感谢杨志玖先生、刘泽华先生和黄颢先生。 杨先生给予我的第三个教益,是学会写高质量的史学论文。我学习撰写小论文,是从大学一年级下学期开始的。当时,胆子很大,空泛议论较多。不久,学会了从阅读史料入手写文章,第一篇文章是《略论唐太宗的政治思想》。自己认为下了较大的工夫,颇自信。拿去请杨先生看,得到的答复是:此类文章已经不少,勿需在这方面花费精力。先生的话,对我刺激较深,当时尚不完全理解,有些扫兴。不久,杨先生在《文史哲》发表《我怎样学元史》,谈到在北大读研究生时姚从吾等先生“心得”和“论点”至关重要的指教。此时我才基本想通,试着从事具有新意和比较实在的写作。真正规范的研究性论文,实际是我的硕士毕业论文。受周良霄先生的启发,我决定以分封制度的特殊形态“宗王出镇”为题。论文作得很艰苦,苦思冥想了好久,最终从镇戍区属性、权力构成、任用原则等三方面予以剖析。这篇论文在继承周良霄先生特殊分封说的基础上,进一步探明其镇戍区归朝廷所有,由行省等官僚机构具体治理,部分出镇宗王不世袭等特殊性之所在。也算是着眼新角度,提出了新观点。因此,受到国内元史前辈的赞扬。我也初次摸索到了进行创新性研究和撰写高质量的史学论文的门径。 因杨先生考证文章作的最好,我又留心学着写若干考证文章。比较有代表性的是,读博士期间写的《元代投下考述》和《元代中原投下封地置路州发微》两篇。而后,又写过《成吉思汗生年问题补正》、《修端“辩辽宋金正统”的撰写年代及正统观考述》等篇,可以算作进一步的学习与尝试。 问:李老师,您的成名之作《元代分封制度研究》作得很好,请您略作介绍。 答:首先申明,我的博士论文《元代分封制度研究》距离名作尚远,只能算比较成功。完成这篇博士论文有如下三点体会: 一是精心选题。元史时间跨度有限,又是国际上的显学,前人研究已经比较多,博士论文题目不太好选。选题时主要考虑的是,第一,做元史研究,要优先选择在元代举足轻重的课题,尤其要优先选择蒙古主体或主流的部分。第二,在蒙古千户、怯薛、分封三大支柱性制度中,唯有分封制度庞大复杂,史料丰富,疑窦较多,尚有继续钻研的较大地盘和机会。实践证明,这样的选择是明智和有益的。它既可以让我做一番以分封为中心的集团性研究,又能够较迅速、较准确地认识理解元朝历史的真谛。 二是有因有革,重在创新。针对国内外学者研究元代分封较多的情况,我在总结以往成果的基础上,抓住“投下”的意义及其与分封制的关系,“中原投下”和“草原投下”的联系与差别,诸色投下户的身份地位,诸王、贵戚功臣分封的异同,各种分封实体的内部结构和权力机制等悬而未决的问题,进行重点突破。例如,“投下”一词与元分封关系密切,一般论者甚至把二者等同起来,把分封制称为“投下制”或“投下分封制”。我则从“投下”对音、本义和引申义的考释起步,廓清迷雾,正本清源。指出“元投下”是蒙古语“爱马”的汉译,其本义为部落或部,又谓部落首领、贵族或贵族首领所属的军民集团。引申义为蒙古千户军事游牧集团和王公贵族封地封民。狭义的投下,主要指分封投下;广义的投下,则应将军队投下、分封投下都包括在内。贵族“头目”与投下民的领属,是投下的内在联系;部、集团,是投下的外在形式。又把分封投下析为诸王兀鲁思投下、五户丝投下、私属投下三种类型,专章予以详尽的探讨,进而将元投下和分封问题的研究推进了一大步。 三是披沙拣金,论从史出。遵循“竭泽而渔”和务必运用第一手资料的原则,我曾经走遍北京图书馆、科学院图书馆、北大图书馆、清华图书馆、民族学院图书馆等,像大海捞针般地广泛搜集资料。还在研读史料的过程中,发现歧异,钩沉索隐,以小见大,解决某些前人未曾注意的问题。例如,在研读史书时,我注意到《元史》《太宗本纪》和《食货志三》有关窝阔台汗丙申分封受封者人名、封地大体相同,又颇有差异的记载,抓住不放,随即在诸多元人文集和地方志中爬罗剔择,追根寻源,逐一考订诸封君所在路州,探讨元世祖朝中原封邑行政建置的变动情况。认为,世祖初借平定李?之乱后的有利时机,一举罢黜汉世侯,结束了蒙古分封与汉世侯割据二体制嫁接嵌合的局面。进而调整和变动投下封地的行政建置,其做法大致是:在原汉世侯辖区内以较重要的诸王勋贵分地为单位,采取分设、新立、改置及维持原状等方式,众建路州,划一食邑,尽可能使拥有较多封户的诸王贵族独占一路一州,或在该路州占主导地位,尽可能减少同一路州数投下封君领民纷杂交织的现象。 1988年底,我的博士论文通过答辩。该文稍作修改,以专著《元代分封制度研究》出版,受到韩志远《历史研究》书评和日本著名学者杉山正明的赞誉。白寿彝《中国通史》称拙著“对草原兀鲁思分封和中原食邑分封、投下私属人口、宗王出镇等问题作了全面的详尽论析,有不少独到见解”。 问:《行省制度研究》是您的另一部代表作。您能否说说这部著作的主要学术见解。 答:80年代我探讨蒙元诸王、功臣分封及宗王总兵出镇时,就接触过不少有关元代行省的资料,觉得行省问题的内容和价值不亚于分封制度。于是,萌生了继续研究行省制度,以成《分封制度》姊妹篇的念头。完成博士论文不久,开始阅读和搜集有关行省的史料。然而,90年代前五六年,因撰写《中国古代官僚政治》《唐宋元明清中央与地方关系研究》和《社会阶层制度志》,花费了大量的精力,行省制度研究不得不暂时搁置。好在《中国古代官僚政治》《唐宋元明清中央与地方关系研究》二书与行省制度联系比较密切,对我从官僚政治、中央与地方关系的视角理解行省制度,颇多启迪。1996年初,我感到不能再拖下去,于是集中精力研究行省制度。先后花了四年时间,直到1999年12月才写完近五十万字的《行省制度研究》。该书的主要建树是:第一,首次从制度、个案和下属官署三层面对行省问题进行了系统深入的考察,在行省财政、军事、司法、屯田、漕运、乡试诸事权,河南、湖广、江西三省个案,分治机构宣慰司、管民官路、府、州、县等论述上,或开拓新境,或较前人多有进步。第二,率先对行省制的特点和历史作用作了比较客观的评说,认为,元行省制有三个特点,具有两重性质又代表中央分驭各地,主要为中央收权兼替地方分留部分权力,所握权力大而不专。行省制的历史价值在于,它开创了高层政区分寄式中央集权的新模式,行省分寄为朝廷集权服务,朝廷集权又始终主宰着行省分权。第三,重视制度和权力的运作,注意其文化社会背景的剖析。从90年代初撰写《中国古代官僚政治》开始,我觉得就制度论制度,难以望前贤项背,也无法适应新时代的需要。于是,着手政治权力运作探讨的初步尝试。这次研究行省制度,无论行省抑或分治机构宣慰司、管民官路、府、州、县,我都把制度的考释描述与运作实施紧密结合起来,又探讨二者的同异出入。蒙元政治制度与草原游牧文化密不可分的联系,曾经给我以深刻的印象。于是,我特别注意结合文化社会背景探讨行省问题,以求接近真谛,使制度的描述有血有肉,栩栩如生。《行省制度研究》出版后,北京大学张帆先生、日本京都大学樱井智美在《中国史研究》发表书评,称誉说“将元朝行省的研究推进到了新的高度”“为近年来相关领域的力作”。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