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傅斯年1927年回国后,受聘于中山大学,即与顾颉刚等人在该校创办了一个“语言历史研究所”,准备将自己的思想付诸实践,以成就科学的史学之事业。1928年,蔡元培等人筹备成立中央研究院,傅斯年便向蔡元培建议中央研究院设置历史语言研究所。之所以要在以研究自然科学为主的中央研究院中设置历史语言研究所,傅氏强调此“正以自然科学看待历史语言之学。”〔9〕其后, 傅曾多次强调设置此所的目的。他在其手拟历史语言研究所研究员聘书中写道:“我国历史语言之学本至发达,考订文籍,校核史料,固为前贤之弘业;分析古音,辨章方言,又为朴学之专诣。当时成绩宜为百余年前欧洲学者所深羡,而以为病未能者。不幸不能与时俱进,坐看欧人为其学者,扩充材料扩充工具,成今日之巨丽。我国似以故步自封而退缩于后,可深惜也。现在中央研究院有历史语言研究所之设置,非取抱残守缺,发挥其所谓国学,实欲以手足之力,取得日新月异之材料,借自然科学付与之工具,而从事之,以期新知识之获得。材料不限国别,方术不择地域,既以追前贤成学之盛,亦以分异国造诣之隆。”〔10〕在致友人王献唐的信中,也说:“敝所设置之意,并非求继续汉学之正统,乃欲以‘扩充材料,扩充工具’为方术,而致中国历史语言之学于自然科学之境界中。”〔11〕在1928年撰写的《历史语言研究工作之旨趣》一文中,更详细地叙述了史语所设置之目的,并在文章的最后提出了这样三个口号:“一、把些传统的或自造的‘仁义理智’和其他主观,同历史学和语言学混在一起的人,绝对不是我们的同志!二、要把历史学语言学建设得和生物学地质学等同样,乃是我们的同志!三、我们要科学的东方学之正统在中国!”〔12〕由此可以看出,傅斯年是要以自然科学为楷模建立历史学的。 那么,怎样才能建立起与自然科学同样的历史学呢?在傅斯年看来,最重要的是必须保证历史学的“客观性”,排除任何主观的存在。因此,他对历史学的范围作了严格的限定:首先,“历史学不是著史”。因为“著史每多多少少带点古世中世的意味,且每取伦理家的手段,作文章家的本事”。旧式的著史,往往流于主观,如“欧阳修的五代史,朱熹的纲目,是代表中世古世的思想”,“纯粹不是客观的史学”,而顾炎武、阎若璩等人“搜求直接的史料订史文”,“以实在地理订古记载”,虽“不著史而成就了可以永远为法式的辩史料法。”〔13〕其次,历史学不是“史论”或“历史哲学”。因为“史论”或“历史哲学”往往“以简单公式概括古今史实”〔14〕,“没有事实做根据,所以与史学是不同的”,它只“可以当作有趣的作品看待”〔15〕。因此,他一再声明:“本所同人之治史学,不以空论为学问,亦不以‘史观’为急务,乃纯就史料以探史实也。”〔16〕第三,历史学不是“官书”,没有一般的用处。因为它“不见得即是什么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只要有十几个书院学究肯把他们的一生消耗到这些不生利的事物上,也就是以点缀国家之崇尚学术了--这一行的学术。这个反正没有一般的用处,自然用不着去引诱别人也好这个。”所以史语所“不做或反对所谓普及那一行的工作”〔17〕。总之,在傅氏看来,“著史”、“史论”或“历史哲学”,以及“致用”的观念等都无不带有主观性,因而必须将其摒于历史学之外。他把东西方史学进步的条件归结为三点:“一、史的观念之进步,在于由主观的哲学及伦理价值论变做客观的史料学。二、著史的事业之进步,在于由人文的手段,变做如生物学地质学第一般的事业。三、史学的对象是史料,不是文词,不是伦理,不是神学,并且不是社会学。史学的工作是整理史料,不是去扶持或推倒这个运动或那个主义。”把这三点概括为一句话就是:“史学便是史料学”,这是史学研究的“中央题目”〔18〕。换句话来说,在傅氏的心目中,科学的史学就是科学的整理史料工作。 史料整理工作之所以能成为科学,在傅斯年看来,首先是因为史家可以做到“客观的处理”材料。所谓“客观的处理”,一是指平视所有史料,无分经、史、子、集或地上地下,或官书私记,或正史野乘,唯就能提供的可信素材为评价标准。二是对任何材料采取“存而不补”的态度和“证而不疏”的手段,凡“材料之内”的,务求“发现无遗”;凡“材料之外”的,“一点也不越过去说”,即所谓“一分材料出一分货,十分材料出十分货,没有材料不出货”。只要坚持了上述两点,就能做到“客观公正”和“不偏不倚”,就能保证历史研究的科学性。其次,是因为史料整理能够使用自然科学提供的“一切工具”,可以集科学方法之大成。在傅斯年看来,科学的方法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史料比较方法。他说:“史学的方法是以科学的比较为手段,去处理不同的记载”,“史料学便是比较方法之应用”。如果一件事只有一个记载且与其他事情不相关涉,那就无法对它作“任何史学的工夫”。而一件事往往有许多记载且与其他事情相关联,于是便可通过比较求其情实并理出头绪。二是自然科学的知识和具体的方法。他说:“现代的历史学研究,已经成了一个各种科学的方法之汇集。地质、地理、考古、生物、气象、天文等学,无一不供给研究历史者以工具。”“若干历史学的问题非有自然科学之资助无从下手,无从解决。”又说:“近代的历史学只是史料学,利用自然科学供给我们的一切工具,整理一切可逢着的史料。”〔19〕在他看来,将自然科学知识直接运用于历史领域,能够解决一些历史疑难问题。比如要知道《春秋》上记录的日食是否正确,只要用天文学的知识,计算一下就可以解决。再如考古发掘,“如果先有几种必要科学的训练,可以一层一层的自然发现,不特得宝,并且得知当年入土的踪迹。”所以研究古史的人,“在现在之需用测量本领及地质气象常识,并不少于航海家。”〔20〕另外,将自然科学的方法引入史学领域,加以改造,使之成为史学方法。如达尔文的方法本来是生物学的方法,用于史学领域后,便成了“历史方法之大成”。地理学的方法本是纯粹自然科学的方法,但用于考察历史地理,就开辟了“研究古史的一个道路”〔21〕。统计学的方法本是一种数学的方法,引入史学领域后,也“实在是件好事”,“研究历史要时时存着统计的观念,因为历史事实都是聚象事实。”〔22〕 不难看出,傅斯年基于对“纯粹客观史学”的追求和向往,极力排斥主观,消灭自然,以为只要“利用自然科学供给我们的一切工具,整理一切可逢着的史料”,就能“助成从事纯粹客观史学及语言学之企业”。但是,任何科学研究,都是在研究主体和研究客体交互作用下进行的;任何研究成果,都是研究主体和研究客体统一的结果。主体和客体完全隔离,就不会有任何科学成果。历史研究当然也不例外。即使在史料的搜集和整理过程中也难以做到“存而不补”、“证而不疏”和绝对客观。傅斯年在自己的著述中,就没有摆脱自己的主观意志。如在其《性命古训辩证》一书的中下卷中,就有大段大段的疏解和议论。由此看来,要绝对防止主观成分进入史学,即使把历史学局限于史料学范围之内也做不到,唯一的办法就是取消历史学。傅斯年自己后来也看到这一点,因此常常陷入苦恼和困惑之中:如果坚持纯粹客观的史学,他发现主观性总象幽灵般的在史学研究中闪现,无法根除;如果放弃客观性的追求,那他心目中的“科学史学”将化为泡影,难以实现。他在1943年12月为《史料与史学》撰写的发刊词中就表现出这一困惑。他说:“史学可为绝对客观乎?此问题今姑不置答,然史料中可得之客观知识多矣。有所不足,不敢不勉。”〔23〕直到晚年,他才有比较清楚的解释,他说:“这个主观客观之争,不是一句话可能解决的。而主观客观之说,也不是绝对的是,绝对的非”,“我想客观之一事,在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一样,是个理想的境界。”〔24〕 应当承认,傅斯年对“科学”史学的认定和对“客观”的追求,对于中国现代史学的科学化是有一定积极意义的。首先,以自然科学为楷模建立历史科学,使得历史学和自然科学的关系空前密切了,自然科学的方法得到了尊重和应用,科学的态度得到了肯定和发扬,这对于中国现代历史学走上科学化之路,无疑是有益的。其次,明确肯定历史学是一门实证的、客观的科学,纠正了以前及当时中国史学的虚妄。虽然研究主体受多种因素的干扰,很难做到纯粹客观,但这种情况的存在不能成为放弃对客观性追求的理由。第三,明确肯定历史自身存在的价值,使得历史学不再是文学的分支,不再是道德教训的工具,不再是哲学和经学的附庸,第一次推翻了以往加在历史学上的一切外在的东西,使历史学获得独立,成为一门实实在在、不折不扣的科学,这是中国史学史上伟大的变革之一。总之,虽然历史学并不能完全等同于自然科学,历史研究并不能完全做到纯粹客观,史学家并不能完全放弃致用观念,但在史学科学化的初始阶段对以上方面的强调则是必要的。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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