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氏论三代税制,犹如三正,可同时并行,并非强求天下一致,自是通达之论。但公刘之世,恐此时周族尚未进入国家阶段,是否已用彻法,不无可疑之处。 崔氏还有一个观点,即周代乡遂用彻,都鄙用助。此说可能受孟子所说:“请野九一而助,国中什一使自赋”的启示,但乡遂、都鄙之分是《周礼》的新说,由于郑玄迷信《周礼》,此说大行,不仅朱子,连崔述也使用这术语。如《周礼》所说,乡遂等于国中,都鄙等于野,但证以先秦古藉,虽有乡、遂、都、鄙的名称,但无如此分法。崔氏引周诗来证,乡遂用彻,都鄙用助,恐怕也很牵强,这里就不多费笔墨了。 这里还有一个问题,如崔说,周人自公刘以来一直用彻法,武王代商而有天下,又将彻法推行到东方如鲁、卫等国,何以解释《春秋》于鲁宣公十五年云“初税亩”?崔述的解释主要是这样:“鲁之税亩,变彻法而别为一法……周人乡遂用彻,鲁秉周礼,故其乡遂亦彻。都鄙者卿大夫之禄邑耳,无关于哀公之足与不足也。由是言之,鲁由彻而变税亩,故有若请仍用彻,非由助之同养公田而加之税亩也。”由此可知崔述对‘税亩’的理解与一般理解不同。他认为周人自公刘以来直至春秋时期一般用彻法,亦有行助法者,以都鄙用助解之,但《大田》之诗怎知定是都鄙的诗?而且《春秋》书“初税亩”,乃就全鲁国说的,并未分乡遂都鄙;若就乡遂用彻来说,此时已无公田私田之分,当然只有按亩征税。若就都鄙用助来说,必须先打破公田私田之分,才能按亩征税,则其变动,并不能算小。况且乡遂、都鄙之分来自后出《周礼》一书,春秋时期是否有此区分尚是问题。再说当时土地所有权都在诸侯、卿大夫手里,必须先有授田,农民才能耕种纳税,崔氏所谓”助彻之法,民隶于君,计民以授田;税亩则田隶于君,而计田以征赋”,这种区别恐怕并不存在,实际上是一事的两种不同说法。因此我以为崔文对此问题虽雄辩滔滔,不过一家之言,还不能成为定论。 以上所说,只就崔述在古史辨伪方面的贡献的荦荦大者,至于细微末节随处可见,不胜枚举。又崔著《读风偶识》亦是名著,认诗序乃汉卫宏作,非毛公作;对于旧说旧解、批评意见甚多,可与郑樵之《诗辨妄》比美。此是古代文学史方面的专著,最好由文学史家加以评论,本文就不谈了。 二、崔述辨伪工作的局限性 崔述在辨伪书伪史方面有冲锋陷阵之功,成就巨大,已如上述。但由于时代的局限,缺点还是存在的,这点我们应当知道。今举出这方面几个例子: 1.由于崔述出身于宋学世家,尊奉孔子,以六艺为辨伪标准,自然在他的头脑中圣人的偶象是牢不可破的。在辨伪工作中,他的论据是六艺,有时没有论据就只好推理。怎样推理呢?就是抬出圣人来,圣人永远是对的。圣人也不限于孔子,尧、舜、禹、汤、文、武、周公都是圣人。凡是不合于圣人之言,亦即孔子之道的话都是错的、伪造的。下面举两个例子: 关于尧、舜的故事、崔述发了一套议论,他说: 《尧典》何以记尧求舜如此之详也?尧功之大,在于舜(贤按:此句之意是说尧功之大在于举舜),尧功之成,成于舜也。盖朝觐、巡守、制礼、作乐、地平、天成之绩皆自舜而然,则舜者万古之一人也。以万古之一人而隐于田间,困于顽父傲弟,而有一人焉,能知之而授之以天下,则此一人者亦万古之一人也。吾故读《尚书》而见舜之奇,而见尧之尤奇也……尧之心无一刻不以天为念,无一刻不以民为念,所以无一刻不以得一大圣人为念。即使天下并无舜,而尧求之之心终不能已。夫是以卒得一舜,而为敷治理于天下,垂治法于万世也。“大哉尧之为君也,”孔子所以深叹美之而拟之于天也。读《尚书》者于此求之,庶可得圣人之万一。(《唐虞考信录》卷一) 按尧、舜禅让之事,自古以来即有不同说法。崔氏崇拜圣人,圣人是大公无私的,所以对于《尚书》所传尧舜的故事就全盘接受下来,而对后世传说中对于尧舜的不同说法就认为诬蔑圣人的话。观这段引文,好象他对于尧之为君的心理了解那样洞彻,先把尧舜的圣人之心抬得如此之高,对于《尧典》所说的没有丝毫怀疑,这和他一贯的疑古精神显然是有抵触的,这就是荀子所说的“蔽”,他的“蔽”就是“圣人”观念。 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文体,从文体上辨别文章的写作时代是很准确的标准,作伪者虽极力学古人的文体,总是容易出现漏洞。这个道理,崔述自己讲的很清楚,本文在前文已引过。但是崔述自己在伪书前面却被蒙骗过去。他作《洪范补说》见《丰镐考信别录》卷三。他把《洪范》全文录下来,加以解说。他不承认《洪范》就是“洛书”,可是又承认箕子对武王讲的话,“天乃锡禹洪范九畴”,那么天是如何锡禹洪范九畴的?这不是一个大问题吗?以崔氏目光之锐利,不会看不出这是问题,但他说: 《书》言‘九畴’,吾知“九畴”而已,《书》曰:“天锡禹九畴”,吾知“天锡禹九畴”而已。九畴之为“洛书”,天锡之为神龟所负,吾不得而知也。 平素极力反对神怪的崔述竟这样以“吾不得而知”来对待从洛水中有神龟负书而出的神话,他那疑古辨伪的精神到哪里去了呢?我们只从文体上看,很容易看出,《洪范》决不是周初的文字,而是战国时代的文字。西周文字载于《尚书》中的各篇,除极少数例外,都是“诘屈聱牙”,甚至难于句读的,《洪范》则不然,一般是四字一句,多用数字,而且用韵,文从字顺,非常易读。两种文字一对照,其区别非常明显。即令不管其内容,仅就文体上看即可断言它决非西周文字,而和《逸周书》中多数篇相近。崔述不仅承认这篇是周初文字,而且说:“《周书》中义最精深而文复明畅易解者,无如《洪范》、《立政》、《无逸》三篇”。这篇《洪范补说》简直不像崔述写的。为什么会有这种现象?根本原因就在于他认为《尚书》,除了伪古文之外,都是儒家经典,圣人之言。他既然“考信于六艺”,对此只好让步了。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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