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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司马迁的史学目的论(3)


    我国自先秦以来,人们就利用史学作为表彰正义,赞美善政的工具,同时又把它作为贬斥邪恶,揭露黑暗,批判现实的武器,即以一定的政治的或伦理道德的标准,取舍记录当代史实,对社会现实产生直接的劝惩作用。司马迁在《太史公自序》中谈到《春秋》的作用时说:“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辩人事之际,别嫌疑,明是非,定犹豫,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存亡国,继绝世,补敝起废,王道之大者也”。所谓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就是对史学这两种社会功能最直接的说明。通过赞美或批判现实,来惩恶劝善,激励人们的节操,这是我国古代史学家参与意识的又一表现形式,这是一种低层次的史学参与,往往被统治者利用成为隐恶扬善的工具。在司马迁的史学目的论中,惩恶劝善的倾向也是很明显的。
    从司马谈准备作史到司马迁作史,都把为汉代统治者述颂功德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职责。司马谈临终前谈到他生前最大的遗憾时说:“今汉兴,海内一统,明主贤臣,忠臣死义之士,余为太史而弗论载,废天下之史文,余甚惧焉。”司马迁在与壶遂谈到作史目的时也说:“汉兴以来,至明天子,获符瑞,封禅,改正朔,易服色,受命于穆请,流泽罔极,海外殊俗,重泽款塞,请来献见者不可胜道。臣下百官力诵圣德,犹不能宜尽其义,……且余尝掌其官,废明圣盛德不载,灭功臣世家贤大夫之业不述,堕先人之业,罪莫大焉”(21)由此可见,司马氏父子都把为汉兴以来的明主贤臣述颂功德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职责。他们这样作,主要出自一个封建士大夫对汉王朝的忠诚,即如司马迁所说:“绝宾客之知,忘家业之业,日夜思竭其不肖之材力,务一心营职,以求亲媚于主上。”(22)记述汉以来统治者的功德,自然是思竭其不肖之材力以营职的一个内容。所以在《史记》中,我们不时可以看到史学家对汉初以来统一强盛,经济繁荣局面的讴歌,对汉代明主贤臣的赞颂,如对高祖、文帝的高度评价,以及对汉初以来贤相良将事迹的表彰。利用史书记载、表彰统治者的功业,这种层次较低的,具有直接社会作用的史学目的论,源于先秦,至司马氏父子把它明确提了出来,成为传统史学目的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史学家利用史书为当代统治者记述功德,自然是统治者求之不得的事,但是要如实记录当代统治者的阴暗面,揭露社会黑暗,则是要冒风险,甚至付出生命代价的。这在中央集权已经强化的汉代,就更加困难。司马迁在《匈奴列传》中突兀地发了一番议论:“孔子作《春秋》,隐植之间则彰,至定衰之际则微,为其切当时之文而罔褒,忌讳之辞也”。这正是提示读者,《史记》在记述当代史时,不仅仅局限于为明主贤臣述颂功德,而且也包含了利用史学揭露社会黑暗,鞭挞邪恶的内容。在司马迁看来,汉代自然是一个伟大的时代,汉武帝也是一位雄才大略的皇帝,这个时代使他激奋,自豪。但他并没有陶醉,而史学家冷静的头脑,敏锐的目光,使他看到了社会存在的不完善和弊端,史学家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促使他揭露社会的黑暗和弊端,匡正统治者的失误。这一点在司马迁的史学目的论虽未明言,却随处可见,如《封禅书》对武帝笃信方术之愚昧、虚妄的批评,《酷吏列传》对武帝重用酷吏,深文周纳,严刑峻法的揭露,《平准书》、《匈奴列传》对武帝时社会矛盾的如实反映等等。
    这种惩恶劝善,表现在具体历史人物身上,则为“不虚美,不隐恶”,做到爱而知其丑,憎而知其善。如项羽、李广,是司马迁寄于深切同情的历史人物,他称颂项羽的功业;“起陇亩之中,三年遂将五诸侯灭秦”,“位虽不终,近古以来未尝有也”。同时又批评他:“自矜功伐,奋其私智而不私古”(23)。对李广,史学家寄于深深景仰,表示了深深的倾倒和同情。同时,又对李广的自负其能,几次复军,心胸狭窄,枉杀霸陵尉,残杀降卒等也如实加以记载。《吕后本纪》对其残酷鸷忍,滥杀无辜的个性揭露无遗,但又赞扬她执政时期,“政不出户房,天下晏然。刑罚罕用,罪人是希。民务稼穑,衣食滋殖”(24)。
    司马迁谈到《汉兴以来将相年表》的述作之意,是使“贤者记其治,不贤者彰其事”。这实际也是司马迁记载当代人物事迹的标准,表彰正义与鞭挞邪恶,构成了司马迁史学目的论的第三个层次。过去我们为了强调司马迁史学的战斗性,往往忽视了前者。无论是惩恶,还是劝善,其目的只有一个,即使封建社会形态更加完善,更符合他的政治理想。
    
    以上所述我们可看到,司马迁继承、发展了自先秦以来逐渐形成的关于史学目的性的认识,并将其进一步明确化、系统化了,奠定了我国传统史学目的论的基础。这一目的论的形成,建立在对史学社会作用深刻认识的基础之上,集中反映了中国古代史学家们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开阔的政治视野,敏锐的政治洞察力。它虽然形成于汉武帝时期这一特殊的历史阶段,但作为一种封建史学目的论,它所提出的问题,却是具有普遍性和代表性的,它所体现的中国古代史学家那种强烈的参与意识及其层次结构,恰好代表了古代史学家对史学社会作用的不同层次的认识,反映了封建政治对史学的不同层次的需要,以及史学与政治的关系。这在中国史学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史学发展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这样的现象,即所有的史学家都把解决社会政治生活中提出的问题作为自己首要的任务,但是由于史学家所处的历史环境,个人经历,思想意识诸方面的差异,他们在利用史学参与现实的方式及程度上就存在差异。史学家的干予意识,是指史学家试图利用史书表达,寄托自己的思想,指导人们的社会行为,从而达到改造社会现实的目的。它体现了史学家作为社会现实的批判者、改造者,以自我为主体的参与意识,当然,任何一个史学家都是从他所处的阶级或阶层的立场上来干予现实的。这是中国传统史学目的率所能达到的最高层次。在社会发展的动荡和转折点上,大变革时期,这种意识表现得尤为明显,它一直是中国传统史学的精髓所在,只是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呈现出不同的表现形式。借鉴意识是指史学家通过对历史知识的记录、综合、分析,从中总结出可供统治者借鉴的经验教训,为现实政治提供借鉴,从而起到救敝补偏的作用。这种形式虽然也是史学家参与意识的体现,但是这里史学家的主体意识已经减弱了,在史书中体现的不再是史学家自己认为应该怎么办,不应该怎么办,而是前人怎样做获得了成功,怎样做遭受了挫折、失败。当然这里仍然要受到史学家个人思想倾向的影响,但史学家在这里更多地是作为古人与今人的中介。这种借鉴意识,是我国最古老的史学目的论形式,并且一直是传统史学目的论最主要的表现形式。至于史学家的直接服务意识,则是指史学家自觉利用史学宜扬封建伦理观念,或利用史学为统治者记述功德,或针砭社会弊端,鞭挞邪恶。这种形式比较复杂,若史学家社会责任感强烈,则能如实记载统治者的政绩,揭露社会黑暗。但是在中央集权高度强化的中国封建社会,当代史书修撰官方化,这种形式往往流为一味为统治者歌功颂德,美化,神化统治者,在这种情况下,史学家主体意识丧失殆尽,成为御用学者。(收稿日期:1989年12月8日)
    注释:
    ①、③、⑥、(15)、(17)、(18)、(19)、(21)司马迁《史记》卷,一百三十《太史公自序》,中华书局点校本,1982年第2版,以下引用《史记》,版本相同。
    ②、④、⑤《史记》卷一百二十一《儒林列传》。
    ⑦《史记》卷一百二十二《酷吏列传》。
    ⑧、⑨《史记》卷三十《平准书》。
    ⑩赵英《司马迁史学思想的正统化倾向》《内蒙古大学学报》哲社版1990年第3期。
    (11)、(13)《史记》卷十五《六国年表序》。
    (12)、(22)班固《汉书》卷六十二《司马迁传》中华书局点校本。1962年第一版。
    (14)《史记》卷十八《高祖功臣侯者年表》。
    (16)《史记》卷十《孝文本纪》。
    (20)《史记》卷一百一十《匈奴列传》。
    (23)《史记》卷七《项羽本纪》。
    (24)《史记》卷九《吕后本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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