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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形态与历史规律再认识笔谈(之一)(3)

三、对汉魏之际社会变化之大认识不够
    汉魏之际,社会经济又一次出现大变化。战国秦汉发达的城市交换经济几乎被消灭。《三国志·吴书·朱治传》描述当时的情况是“中国萧条,或百里无烟,城邑空虚,道殣相望”。仲长统《昌言·理乱篇》称“以及今日,名都空而不居,百里绝而无民者,不可胜数”(注:参见《汉书》之《贾捐之传》、《鲍宣传》、《翟方进传》。)。人口大量减少。《三国志·魏书·张绣传》有“天下户口减少,十才一在”的估计。汉代编户齐民,一般在1 200多万户,5 900多万口上下。三国后期,魏灭蜀,合计只有94万户,537万口。 西晋统一后的太康年间,有240多万户,1 600多万口。金属货币五铢钱被废弃,布帛代替金属,成为交易的手段。可注意的是,这种经济衰落从汉末(公元3 世纪初)一直延续到唐中叶天宝年间(公元8世纪初),500来年才得恢复。人口恢复到汉代水平,金属货币又代替布帛。
    这情况,不是战争所能解释的。战国是战争最多的时期,但战国时期却是中国历史上经济发展最快的时期。简单的讲,汉魏之际的社会经济的变化应从战国秦汉的社会生产结构中去找原因。交换经济的发展,促使土地兼并、农民破产流亡,变为奴隶。我虽不愿称我国秦汉为奴隶社会,但我承认汉代是中国历史上奴隶数量最多的时代。大量劳动力离开土地,使“耕者不能半”,大量游手集中在城市,必然导致农业衰落。我们在这方面的发掘、研究是不够的。
    我认为,我们对殷周之际的社会变化发展的长期性和复杂情况,战国秦汉城市经济繁荣的情况以及汉魏之际的社会变动情况的认识和估计,都是不足的,或不够重视的,这都影响了我们对中国古代社会发展变化的认识。
    中国历史发展体系的新构想
    山东大学历史系教授田昌五
    用五种生产方式斧削中国历史,是不适宜的。首先,五种生产方式是按照欧洲的历史提出来的,所以只适用欧洲的历史,与中国历史是不切合的。其次,五种生产方式只是一种逻辑概念,与实际的历史是有出入的。如所周知,马克思着力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社会,资本主义破坏了或改造了以前的各种生产方式,把这些生产方式按历史顺序排列下来,就构成了五种生产方式。其实,任何社会的经济形态都不是由单一的生产方式构成的,而是由多种所有制、多种经济成分、多种分配方式构成的。例如,马克思还提到过一种手艺人或小农的生产方式,就未包括在五种生产方式中。再说,马克思对生产方式有两种不同的说法:一种是上述生产方式,另一种是劳动力和生产手段的结合方式和方法。如用不同的工具和技术进行生产就有不同的生产方式。现在我们所说生产方式多半具有这种含义。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用五种生产方式作为划分社会形态、甚至社会经济形态的工具。第三,我们现在所说五种生产方式的含义是由斯大林定下来的,未必符合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原意。例如,马恩说的古代社会的生产方式就不能和奴隶制画等号,更不能把古代社会简单地说成什么奴隶社会。诚然,古代社会中包含着奴隶制,但由此称之为奴隶社会,那就错了。这种说法出自列宁,而尽情予以发挥的则是斯大林,严格地说,斯大林的奴隶制定义也是不准确的。此外,斯大林对农奴制生产方式和资产阶级生产方式的解释,以及对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解说,也是大成问题的。例如,马克思所说生产力原本包括劳动力、生产手段、生产资料、生产管理、科学技术等诸多因素,他却简化为劳动力和生产工具两种因素。这样,当我们用他说的五种生产方式解决中国历史问题和现实问题的时候,歧义百出,久拖不决,也就不足为奇了。有鉴于此,我们必须放弃用五种生产方式套改中国历史的做法,另行考虑解决中国历史发展体系的途径和方法。
    怎么解决中国历史发展体系的问题呢?我认为,关键在于正确把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考察中国历史的辩证的发展过程。我们以往的错误,就在于离开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把五种生产方式作为公式和套语,强加于中国历史和世界历史。这样,表面上看似马克思主义,实际上是缺乏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精神的。
    我过去也是信奉五种生产方式,以此来研究中国历史的。但在“文革”后我改变了,改变的原因在于接受了小平同志提出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理论,用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和方法论重新考虑中国历史的问题。经过十余年的努力探索,我终于提出一套新的中国历史体系。按照这套体系,中国历史可分为三大时代。即:一、洪荒时代;二、族邦时代;三、封建帝制时代或帝国时代。
    洪荒时代讲述的是从生物人到社会人的进化史,亦即人类起源史。这个问题是19世纪提出来的,而其解决则在20世纪。人类的前身可以上溯到1 000万年前的腊玛古猿和西瓦古猿, 而与人类起源有直接关系的则是600万年前的南方古猿。在它们中间出现了能直立行走的古猿, 这就是最初的人了。所以人类的历史至少有500万年。循此前进, 经过能人、直立人、早期智人,到5万年以后发展为晚期智人, 才真正成为与现代人没有区别的社会人。人类的产生主要是由外部环境决定的,如印度洋板块脱离东非漂移到亚欧大陆,数百万年的冰川运动,等等。由此才能说明,为什么现在的高级类人猿,即使能使用多种工具,也不能转变为人了。对这数百万年,我称之为洪荒时代。
    族邦时代指中国古代社会。中国也有过氏族社会,但可能出现于早期智人阶段,至晚期智人而趋于成熟,此后就开始瓦解了。证据是:一万年前的一些早期新石器时代遗址中有许多火塘,这说明已有夫妻生活,脱离了氏族群婚的时代。因此,我认为那时的社会群体是由氏族、家族、家庭构成的,而横亘于相关氏族之间的则是姓族。大约在6 000 年左右,氏族被家族瓦解了。证据是:这期间出现了迁徙合葬墓,而不是同一家族的死者是不会迁葬到一起的。但此后的家族并未瓦解,而是由家族组合为宗族,进入了文明社会。所以中国古代社会中就存在着姓族、宗族、家族、家庭体系。
    中国古代国家是以宗族为载体的,所谓族邦即宗族城邦。在中国古代,族权和政权是一致的,宗统和君统是一致的。所以,族邦的初级形态由宗君来代表,而以宗庙和社稷为特征和标志。其发展的形态则有天子、诸侯、公卿大夫等等,但他们不过是不同层次的宗主而已。中国古代的等级关系也是按宗族来划分的。在中国古代,社稷和国家是同义语。我们必须抓住问题的实质,用我们现在所说的国家横加于中国古代,是不能解决问题的。
    对中国古代的土地问题,也要从这里找答案,即宗族土地所有制或多层次的宗族土地所有制。井田制源于家族共耕制,后来发展为宗族土地的管理制度。有些人不明于此,将井田制比附为农村公社,这是根本错误的。试问,哪有实行共耕的村社呢?奴隶制也以王室、公室、宗室、家室的形态而出现,这是另一种类型的发达奴隶制。说它不发达,是不符合事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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