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旧史学的历史虽宜从史官讲起,但是上限应划在孔子及其《春秋》 中国史学史上第一位史家和第一部史书是哪一位哪一部,中国史学史的起点在哪里,这是写中国史学史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三四十年代出版的中国史学史著作,大多对这个问题解决得不好,或者根本没有解决。 梁启超20年代两次以中国历史研究法为题发表著作,给中国史学史大体画出一个框框,倡言中国史学史要从古代史官讲起,列举了一系列中国古代的重要史家和史籍并加以适当的批评,对中国史学史的撰述工作,贡献很大,影响很大。但是也有不足之处,梁氏的论述带有粗疏的性质,许多问题只在大处点到,仔细分析则不够。尤其关于中国史学的起点问题,哪一人是中国第一位史家,哪一书是中国第一部史书,出言犹疑,模棱不定。时而说中国史学的祖师爷是孔子,时而又说司马迁是中国史学之祖,先秦无所谓史学。 中国史学史的起点在哪里,史学的主体或主线是什么。梁启超当时对此未曾寻究。倒是后来金毓黻,在1944年出版的《中国史学史》一书中接着讲明白了。 旧史学范围内的史学概念,章学诚已有说法。他认为古代史学的存在先后两个阶段。撰述之史书出现之前,史学存在于口授心传之中,像司马迁父子和班固兄妹那样,一家人口耳转授,不通过史学概论一类的专书表达。在《史记》、《汉书》这些撰述之史书著成之后,史学便随史书作者(如马迁父子、班氏兄妹)之殁而没。后世人要想知道古人之史学,必须从古人的史书中攻取。金毓黻认为章氏此说一半对一半不对。章氏说,古人史学无成书,其有成书,即其所著之史。金毓黻以为这是“精确不易之论”(《中国史学史》第8章之“史学之阐明”目)。 金氏意见,史学在史著之中,司马迁之史学,必于《史记》中求,别无他途。 那么,究竟什么是史学呢? 章学诚说“孔子作《春秋》,盖曰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其义则孔子自谓有取乎尔”(《文史通义·申郑》)。意谓史学有其文其史其义三方面。但是他又说,“刘言史法,吾言史意”(《家书》),“郑樵有史识,而未有史学。曾巩具史学,而不具史法。刘知几得史法,而不得史意”(《和州志志隅自序》),把史意与史法分开,又把史学超然于史法史意史识之外。目的在于强调史意,进而强调别识心裁,成一家言,又进而强调撰述之史著之重要而轻视记注。 金毓黻不赞成章氏的意见。他说,“孔子所谓其事其文其义,三者合而一之,乃得谓之史学也”(《中国史学史》第8 章之“史学之阐明”目),强调史著之事、文、义必统一在一起,不得分离,才是史学。所谓史识、史法、史义,都是史学之一方面,都包括在史学之内。 那么,史学史是什么?史学史的主体或主线又是什么? “就历代史学、史籍所示之法式义例及其原理,而为系统之论述,以明其变迁进化之因果者,是谓之史学史”(《中国史学史》初版导言)。 “吾向谓榷论吾国史家,应以史籍为依据。凡史家所擅之史学,即具于所著史籍之中,论古代然,论近代亦然。其在例外而当别论者,仅刘知几、章学诚数人而已”。(《中国史学史》第7章第4节最后一目) 金氏所有这些言论,归根结底是说史学在于史籍之中,离开史籍则无史学可言。言外之意,史学之主体、史学史之主线是史籍。史籍概有两类:(一)《史记》、《汉书》一类史书;(二)《史通》、《文史通义》一类论史之专书。今日研究旧史学之历史,舍此二类史籍,则无从措手。 金氏寻究中国史学之起点,确认中国史学之第一人是孔子,第一书是孔子所修之《春秋》。他说,“就狭义言之,盖必有组织有义例,始得为成文之史,亦惟《春秋》及《左氏传》,始足以当史称,而《尚书》亦非有组织有义例之史”(《中国史学史》第2章之《尚书》目)。 又说,“吾于古代(按指先秦)之史家,仅得二人,首推孔子,其次则左丘明也”(《中国史学史》第2章之“孔子与左丘明之史学”目)。 “吾国史学,萌芽于孔子、左丘明,而大成于司马迁、班固”(《中国史学史》第3章开宗明义)。以孔子为中国史学第一人, 根据是孔子所修之《春秋》。据《孟子·离娄下》,孔子修《春秋》,有事有文又有义,史之三要素俱备,故得谓之史。孔子之前的晋之《乘》、楚之《梼杌》、鲁之《春秋》,并有史有文而无义,皆不得谓之史学。只有孔子已修之《春秋》,有孔子“窃取”之义在内,始得谓之史学。金氏据此断言曰:“史学之包蕴至广,所谓史识史法史意,皆具史学之一体,盖必知孔子所谓其事其文其义,三者合而一之,乃得谓之史学也”(《中国史学史》第8章“史学之阐明”目)。 三、旧史学内部按朝代分期最为妥当 如前所述,中国史学史宜划分为旧史学、新史学两段。两段史学存在本质差别,故分期应该分别对待。 旧史学的内部分期,实质是给旧史学的主体、主线分期。上文一再提及,旧史学的主体是史籍编纂即历史编纂学。史料的问题包含在其中。古代史家一向不认为史料的收集和甄择是史籍编纂以外的事情。可以说史料工作是史籍编纂的前提、基础。史籍编纂离不开史料工作。但是史料工作与史籍编纂毕竟不同,不可以说史料即史学。若说史料即史学,则史学只是史而没有学了。 旧史学的历史分期实际上就是史籍编纂发展历程的分期。史籍编纂发展历程是史学史的主体、主线,任何偏离这一主体、主线的分期,都不可取。但是,在不偏离主体、主线的前提下,应考虑其它相关因素对史学史的制约。许凌云教授提出三条具体要求:(一)史学史分期应与整个中国社会阶段的发展相照应;(二)应与哲学、政治学、文学等其它意识形态部门的情况基本相吻合;(三)注意史学史本身的规律和特点(《读史入门》第180页,北京出版社,1989)。 他强调第一点是根本的,第三条也重要。从许氏的全书整体观点看,他其实主张史学史分期要根据第三条,第一条只是照应的问题。我认为许氏的说法是正确的,有的中国史学史著作按五种社会形态分期,重点放在史学理论和史学思想上,不大顾及史籍编纂,把全部中国史学史划分为奴隶社会的史学、封建社会的史学、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史学三大块,这种把中国史学史套进五种社会形态框框的分期,不合适。因为它是采用马克思主义的模式,不是汲取马克思主义的精神。马克思主义的精神是实事求是,是理论联系实际,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中国史学的实际,是分不出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半封建半殖民地三种不同形态来的。况且中国封建社会始于何时,聚讼多年,迄无定论,划分史学的奴隶、封建界限更谈何容易。为奴隶社会服务的史学什么样,为封建社会和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服务的史学又是什么样,恐怕谁也很难讲出个子午卯酉来。搞这种分期的人没有好办法,于是把史学理论、史学思想作为史学发展的主线而置史籍编纂于可有可无,可轻可重的次要地位。可是这样一来,所写中国史学史还是不是中国史学史,就值得商量了。一部脱离中国史学实际的中国史学史著作,说它是马克思主义的,难。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