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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历史演义、历史小说

吴泽教授在《蔡东藩与〈中国历代通俗演义〉》的一文结尾中,曾经说过:“我们应该及时总结好蔡氏这份学术遗产,去其封建性糟粕,吸取其民主性精华,做好批判继承工作,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文学理论和史学理论,为我们具有悠久历史的伟大祖国谱写出一部为广大人民所喜爱的、传统民族风格的、新的中国历史通俗演义。”吴泽教授这段话是在1979年说的,近十年中,他对于这件有益于国家民族、有益于青年的大好事,时刻记在心怀,近拟筹组编写一套多卷本《新编中国通史演义》。前些时,他约我先就前人已出版的《三国志》、《三国演义》、《后汉演义》,作比较研究和分析,探讨一下历史、历史演义、历史小说三者之间的关系问题。我觉得这是一个很有理论意义的课题,现将几点读书心得分述如下,就正于史学界的老师和同仁。
    一、历史人物和历史人物的艺术形象
    历史人物和历史人物的艺术形象,两者是紧密联系的,但它们属于两个完全不同的范畴。
    历史人物是史学家笔下的人物,虽然在材料的取舍上,在文字的叙述过程中,免不了要受到史学家自身立场观点的影响,但其基本内容、主要事件都必须符合历史事实,不允许随意夸张虚构,否则要被当代人讥笑,被后代人唾弃。中国史学家自古以“秉笔直书”奉为“史德”的。
    历史人物的艺术形象则是文学家以历史人物为基础,用自己的立场观点、爱憎感情,对历史人物进行再创造,或夸张事实,或虚构情节,使忠者更忠,奸者更奸,仁者更仁,不肖者更不肖,产生出新的人物形象。
    以曹操、刘备为例。这两个人都是三国时期的著名人物,在陈寿的《三国志》中都有他们的专章:写曹操的《武帝纪》和写刘备的《先主传》。后来在一些以三国历史为内容的宋元话本、戏曲及《三国演义》等文学作品中,也都有他俩的艺术形象。历史上的曹操、刘备,和文学作品中的曹操、刘备差别很大,甚至判若两人。
    先说曹操。《三国志》中的曹操,是一位了不起的英雄。说他少年时代就显露出不平凡的英雄气概:
    太祖少机警,有权数,而任侠放荡,不治行业,故世人未之奇也;惟粱国桥玄、南阳何颙异焉。玄谓太祖曰:“天下将乱,非命世之才不能济也,能安之者,其在君乎。”
    陈寿在叙述曹操一生事迹之后,高度评价说:
    太祖运筹演谋,鞭挞宇内,申、商之法术,该韩、白之奇策,官方授材,各因其器,矫情任算,不念旧恶,终能总御皇机,克成洪业者,惟其明略最优也;抑可谓非常之人,超世之杰矣。
    这里的曹操,文治可以匹申、商,武功可比韩、白,是一位不记私仇、任人唯材的宽宏大度的“超世之杰”。这是因为陈寿是晋代的史官,晋王朝司马氏为了证明他取代魏,有如魏受汉禅一样,是合法合理的。出于维护当权者利益的需要,晋王朝奉行“帝魏寇蜀”的观点,曹操理所当然的是位英雄。
    元末明初,罗贯中以他的艺术天才,以《三国志》为主要依据,采撷笔记、野史的传说,汲取民间文学的创作成果,创作了历史演义小说《三国演义》,塑造出一位莫与伦比的“奸雄”形象——曹操。原在《三国志》中,桥玄给曹操看相,称操为“安天下”“命世之才”,到《三国演义》中,却增添了许劭相曹操,说曹操是“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曹操听了,不仅不动怒,反而很高兴,说明他是“天生”的奸臣。《三国志》中写因为吕伯奢的儿子和宾客抢了曹操的财物,曹操才杀死他们。《世说新语》中则说是曹操多疑而杀吕伯奢一家。至《三国演义》中,则曹操不仅因为多疑杀了吕伯奢的儿子和仆人,而且事后已知杀错,还故意杀了吕伯奢,公然说:“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一副大奸大恶的嘴脸跃然纸上。曹操的奸滑和凶残,在罗贯中的笔下被写得淋漓尽致,他借“衣带诏事件”,大杀异己,一次杀了七百余口;他想杀祢衡,却又不愿担“害才”之名,借刘表、黄祖之手杀掉;曹操还是个好色之徒,征张绣时,由于迷恋张绣的嫂子,弄得全军大败,爱将典韦及侄儿曹安民因此丧身。在曹操身上,集中了历代奸雄的特点:奸猾、残暴、无耻。
    但是,《三国演义》不同于一般文艺小说,它是中国所特有的文学——历史演义文学,是以事实为基础的,正如鲁迅先生所说:“七分实事,三分虚构”。所以《三国演义》作者笔下的曹操,不是简单化的奸臣形象,作者还根据史实,描写他作为“治世之能臣”的种种卓越才干。作者写他有胆有识,才智过人。只要于他的事业有利,他一样礼贤下士,不拘一格录用人才,一样度量宏大,不念旧恶,容纳和团结曾经反对过他的人。总之,在《三国演义》中他也是个英雄。既是“奸臣”,又是“英雄”,两者有机地统一于一个人身上。这是曹操形象不同于一般之处,也是后人将其列为“三绝”之一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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