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关于奴隶制社会形态的理论具有多层次的内涵。从原则上讲,大家都赞成应当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地分析和研究这部分理论,坚持其中包含的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时根据世界历史研究的实际,补充、修正和完善某些具体的结论。但是,对于怎样坚持,坚持哪些内容?怎样修正完善,修正哪些内容?却有完全不同的认识。现在许多同志的做法是率先引经据典地肯定奴隶制社会是人类普遍必经的社会发展阶段,认为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搞历史研究就是要论证这个“普遍真理”,而对于马克思主义有关奴隶制、奴隶社会这样一些基本概念却可以含含糊糊,模棱两可,甚至为了论证“普遍”、“必经”,可以修改马克思有关奴隶制的基本定义。另一种做法则是首先弄懂弄清马克思主义有关奴隶制理论的一些基本概念,在搞清楚这些基本理论的基础上,再根据世界多国的历史实际去考察这些地区的古代是否存在过马克思主义本来意义的奴隶制度,同时考察它在社会上是否占居主导地位,最后,根据对各个地区的研究材料,再综合得出奴隶制社会是否人类社会普遍经历过的结论。如果实际情况与马克思、恩格斯曾经指出过的某个地区经历了奴隶社会的具体结论不符,则应当修正马恩的这一个别结论;如果历史研究的结果显示出世界上相当多地区都未曾经历过按马克思主义本来意义那样的奴隶制社会,则应当重新考虑我们对马克思、恩格斯说过的某些似乎体现了奴隶社会是人类社会普遍必经的社会发展阶段的断语(说“似乎体现”,是因为对这些话的确切含义还有不同认识)的认识。以上两种思想方法,哪一种对呢?我看应该是后者。因为马恩对于世界各国是否经历过奴隶社会的断语,是源于他们对于奴隶制和奴隶制社会形态的理解,是他们运用自己的政治经济学基本理论分析研究世界历史得出的结论。我们不能将这两者的关系本末倒置。在这个涉及到古代史研究基本指导思想的问题上,希望我们的同志深思。 注释: ①《资本论》第3卷,第891页。 ②《资本论》第1卷,第590—591页。 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第267页。 ④《资本论》第2卷,第906页。 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360页。 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Ⅲ,第541页。 ⑦《资本论》第3卷,第891页。 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176页。 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第267页。 ⑩《论国家》,《列宁选集》第4卷,第46页。 (11)转引自胡庆钧:《凉山彝族奴隶制社会形态》,第144页。 (12)《资本论》第3卷,第89页。 (13)田昌五:《古代社会断代新论》,第356—357页。 (14)《资本论》第1卷,第371页。 (15)《资本论》第1卷,第591页。 (16)田昌五:《两种农奴制》,《史学集刊》1987年第2期; 周自强:《关于奴隶制社会形态的几个理论问题》,《史学理论》1987年第4期。 (1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5卷,第131页。 (18)日知:《我们在古代史研究中所存在的一些问题》,《历史研究》1956年第12期。 (19)马克思:《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第38页。 (2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2卷,第747—748页。 (21)《资本论》第2卷,第538页;《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第38页;《资本主义生产以前各形态》,第6—7页。 (22)《资本主义生产以前各形态》,第7页。 (2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2卷,第757页。 (2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第191页。 (25)《资本论》第1卷,第371页。 (26)《资本论》第2卷,第539页。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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