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船山因身遭国变,创巨痛深。为了总结明朝亡国的教训,寻求民族复兴的途径,他注重研究历史。 在王船山以前的史学家,多数把史学作为知识储备或作为一种知识结构来看待。比较深刻的认识是把历史看作一面镜子,认为历史可以作为国家存亡得失的借鉴。船山在此基础上加以发展,他说: “所贵乎史者,述往以为来者师也。为史者记载徒繁,而经世之大略不著,后人欲得其得失之枢机以效法之无由也,则恶用史为?”(《读通鉴论》卷六) 这样,船山就比以往的史学家站得更高,看得更远。他认为治史不只是“知治知乱”而已,主要是须从史书中提取“经世之大略”,从而对现实社会进行改造。这就是说,史学社会价值的大小,取决于对史学的应用的深度和广度。基于这一观点,船山指出:“史之为书,见诸行事之征也,则必推之而可行。战而克,守而固,行法而民以为便,进谏而君听以从。……则智有所尚,谋有所详,人情有所必近,时势有所必因,以成与得为期,而败与失为戒,所固然矣。”(《读通鉴论·叙论三》)船山这种见解和主张,源于他对史学社会价值的认识,而他的史学价值观对我们今天来说,仍然是有启发作用的。 一、船山史学的特点 船山基于其史学的社会价值观而表现的史学特点,在于下述几个方面: 1.现实性 在船山所处明末清初,阶级矛盾与民族矛盾交织在一起。貌似强大的明帝国,一朝瓦解;而东北落后的满洲贵族,居然入主中原。这样大的变故,不能不使船山对历史进行反思,对现实中的新问题作出回答。这样就使船山的史学具有强烈的现实性。 船山史学的现实性,表现在论史而联系到时事,言在彼而意在此。当时,最使他悲愤感慨的莫过于明朝的覆灭和满洲贵族的统治全国,因而他的史学的中心问题也莫过于民族问题。他痛斥那投降拓拔魏而“日导之以南侵”的刘昶、萧宝寅为“败类”、“匪人”(《读通鉴论》卷十四)。咒骂那向石敬瑭献谋割燕云十六州给契丹的桑维翰为万世罪人,称赞景延广抗辽虽败犹荣(见《读通鉴论》卷二十九),表彰刘裕、桓温的北伐之功,指斥蔡谟、孙绰的阻挠或破坏北伐(见《宋论》卷七;《读能鉴论》卷十四),以刘琨为自己的楷模(见自题墓志铭)。这些都不是就事论事,而是联系现实说的。他骂刘昶、萧宝寅、桑维翰等人,实是指斥投降清朝、助桀为虐的尚可喜、耿仲明、孔有德、洪承畴、吴三桂诸汉奸,而他表彰的刘裕、刘琨等人物,实是赞扬像瞿式耜、严起恒、李定国那样坚持抗清的志士。 再如赋役问题:船山赞扬北魏创立的“重之于庸,而轻之于租”的有利于自耕农的征课制度(《读通鉴论》卷二十),而对并役于赋、将“庸钱”变为田赋正供征收的杨炎制订的“两税法”和朱英创立的“一条鞭法”,则加以指责(《宋论》卷十二),这也是联系现实说的。因为清初根据一条鞭法而立“摊丁入地”之制,规定各种额外的赋役皆纳入正赋征收,正赋之外,不能再有额外加征。可是事实上不然。清人刘武仲在所写的《赋役论》中指出:“条鞭既属正供,遇度外事,不得不额外羡取。条鞭未行,不过取之额外而已,至是则额外之中又额外焉,自明季以来已著之弊也。自条鞭行而催科分数之法立,麦出地未二寸而已受笞于庭,桁杨相望矣。二月卖丝、五月卖谷,殆近此也。”清初这种残酷的赋役剥削,就是王船山指斥之所在。可见船山论史,皆有的放矢,表现了鲜明的现实性。 2.实用性 船山在《读通鉴论》中明确地讲到他治史“求适于用”(见叙论三),因而他对史家不记载历史上的经世大略而深感遗憾。例如他认为汉光武帝定天下,难于高帝。而最难的是几百万新降附的农民军的安置问题,因为他们“易动而难静”,是社会政治能否安定的关键。可是光武帝却处置得非常好,“不十年而天下晏然”。船山认为这里面必有大略存在,可是“史不详其所以安辑而镇抚之者何若,则班固、苟悦徒为藻之文,而无意于天下之略也,后起者其何征焉?”(《读通鉴论》卷六)船山对史家只注意修饰文词而不注意总结经世济民的经验,深表不满,认为这样的史书对后世是没有什么用处的。所以他力矫史家这一弊病,强调史学的经世致用。他在解释《资治通鉴》命名的意义时指出: “资治者,非知治乱而已也。所以为力行求治之资也。……得可资,失亦可资也;同可资,异亦可资也。……‘鉴’者,能别人之妍媸,而整衣冠、尊瞻视者可就正焉,顾衣冠之整,瞻视之尊,鉴岂能为功于我哉?故论鉴者,于其得也而必推其所以得;于其失也而必推其所以失。其得也必思易其迹而何以亦得;其失也必思就其偏而何以救失,乃可为治之资,而不仅如鉴之徒悬于室,无与照之者也(《读通鉴论》卷末叙论四) 从这里可以看出,船山特别重视史学功能的发挥,重视史学的应用。因之我们可以称他的史学是应用的史学。正如他自己所说,他的史论,其作用在于“鉴之者明,通之也广,资之也深,人自取之,而治身治世,肆应而不穷。”(同上)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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