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史书“义例”与“正统”之辨 元代史学中还有一股重视史书“义例”的思潮,也从当时的“正统”之辨中表现出来。这一思潮的代表人物是杨奂。杨奂是由金入元的关中儒士,在元初负有盛名。他为自己编著的两部编年体史书《通载》和《通议》制定了一整套“编年之例”,这就是《正统八例》。在这一严整的史书“义例”中,包含着以儒家人伦道德为原则的社会政治方面的价值体系。杨奂亲作《总序》加以阐释[⑨]。他继承了中国古代讲求“义例”的史学传统,结合史书用“例”,提出了关于“正统”的系统化理论。他的“正统”论在元代“正统”之辨中是具有较高价值的思想成果。 所谓史书“义例”,其实是史书撰述中史“例”和史“义”的结合。“义例”思想始于孔子著《春秋》。《礼记·经解》说:“属辞比事而不乱,则深于《春秋》者也。”“属辞”就是指遣词造句、缀辑文辞,如同是记战争,有伐、侵、入战、围、救、取、执、溃、灭、败等不同写法。这种固定的写法或许在上古史官记述史实时已经具备,而孔子则将“褒贬之义”即依据一定的价值标准对史事作出的认识和评价贯彻其中,形成“义例”。对同一性质的史事的不同写法,其实是表现了不同的或是或非的价值判断。西晋时,杜预为《春秋左氏传》作注,他在序中阐明了《春秋》、《左传》“据旧例而发义,指行事以正褒贬”的“义例”思想。刘知几著《史通》,对这一史学传统作出了自觉的理论总结。他说,“夫史之有例,犹国之有法。国无法,则上下靡定,史无例,则是非莫准”[⑩]。--史书“义例”既是史书编纂中依据一定章法而建立的内部结构,同时,又是史家反映历史见解的一种形式。 从史学传统的角度看,“正统”正是一种重要的史书“义例”。确立“正统”与“非正统”的区别,就是要确立史书的编修体例,同时又表达着一定的历史认识。北宋以前,关于皇朝“正闰”的讨论和皇朝史撰述中“起元”的讨论,都和史书体例发生联系。北宋时,欧阳修的“正统”观决定了其史著中对各皇朝、各君主的称谓。司马光的“正统”之论则是为了解决编年体史书的纪年问题。在《通鉴纲目》中,“统系”是《凡例》中的“首例”。朱熹并无专文讨论“正统”,其“正统”思想是在“正统”、“列国”、“僭国”等名词的内涵规定和不同运用中表现出来的。 杨奂的《正统八例》较之《纲目》“统系”则更加精详明晰,自成体系。所谓:“正统八例”,即得、传、衰、复、与、陷、绝、归八个概念,它们都是用来表示帝位传承和朝代更迭的。但用词不同,意味着各朝统治者取得政权的历史情势和手段之不同,也意味着他们维护统治的政治举措及其社会效果的不同。其中包含着作者的感情色彩和“正义”、“非正义”的价值判断。如“得”“正统”,指的是在天下大乱无道之末世,有雄主仗义兴起,建立新的皇朝。与之相对,“绝”“正统”指的是末世之君多为昏暴而自取灭亡。同时,“正统”“归”于民心所向的“仁义”之主。“传”“正统”是指上古尧舜禹的禅让和同一皇朝内的皇权继承;“正统”之“衰”是指“大一统”皇朝的渐趋没落;“复”“正统”是指“大一统”皇朝统治的中兴;“与”“正统”则指在各政权并立之际,以其中一国为“正统”所存;“正统”“陷”是说发生了使皇朝倾覆或陷入动乱的重大政治事件。可见,“正统”八例既关乎各皇朝之“始”,也涉及其“终”,是杨奂对历代皇朝发展、兴盛、衰亡的全部历史过程的认识和概括。 杨奂“正统”思想的实质,“蔽以一言”是“王道之所在,正统之所在”:唯有符合儒家“王道”理想的“治统”(皇朝或君主个人)才能算作“正统”。这是较彻底的道德论的“正统”观。杨奂认为,历代“正统”之说,“既不以逆取为嫌,而又以世系土地为之”,其弊端在于不从道义出发,而仅以“功利”立论,只重其“统”,而不重其“正”。何谓“正”,“以王道为正也。”杨奂所说的“王道”是符合儒家道德理想的政治统治和社会模式,其内涵是很丰富的。一方面,“王道”合乎被封建社会关系所界定了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道德规范,体现着以封建等级为基础的社会秩序。另一方面,“王道”理想继承发展了孟子以来“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儒家思想传统,其中包含的价值标准往往冲决了“君臣之义”、“夷夏之防”的限制,超越了现实政治的利害考虑和一朝一姓统治者的利益,而以“生民之休戚”、“元元之幸”为最高原则。这样来看待“正统”,自有其不同于他人之处。如关于南北朝时期,杨奂将“正统”“与”北魏孝文帝,理由是:“痛诸夏之无主也。大明之日,荒淫残忍抑甚矣。中国而用夷礼则夷之,夷而进于中国则中国之。”关于五代十国时期,杨奂认为周世宗“厚民而约己”,故将“正统”“与”之。从这一方面看,杨奂所确立的“正统”原则,在一定意义上达到了“天下之至公”、“天下之大义”[11],以之为价值标准来认识历史上的君主乃至整个皇朝的历史作用,或可得出庶几合乎历史发展大势的正确结论。从中国古代史学的发展趋势着眼,杨奂“正统八例”中包含的这一史学思想,是值得特别关注和肯定的。 三、修史传统与“正统”之辨 在元代史学思潮中,还有一股势头很强的思潮,这就是自觉继承撰修前朝历史的史学传统。可以这样说,这股思潮启动了元代撰修前朝正史的工作,而这一工作又直接引发了、推动了元代“正统”之辨。从元修三史的结局看,围绕着三史撰修而展开的“正统”之辨,在元代史学乃至中国古代史学发展史上,尤其是历史思想发展史上,具有特别值得重视的价值和意义。 元初和元中叶,朝廷都曾屡次开局撰修前朝史,但均未成书。其中原因,主要是就宋、辽、金孰与“正统”而争论不决,致使编修例难以确定。一种意见要求仿《晋书》体例,以两宋年号纪年,以辽、金为《宋史》中的“载记”部分。另一种意见则主张效法《南史》、《北史》,以北宋为《宋史》,南宋为《南宋史》,辽、金为《北史》。这两种意见相持不决,遂使“正统”之辨与元代官修前朝史紧密联系起来。 元初统治集团中有很大一部分人是由金入元的文臣士子。他们自幼接受儒家思想的薰陶,又谙熟于辽、金史事,对辽、金怀有故国之情。他们对契丹、女真初以“异族”入主中原,其后逐渐接受汉文化建立封建统治的历史过程有较充分的了解,也有较高的评价。这些人形成了后一种意见的社会基础。如元好问认为“金源氏有天下,典章法度几及汉唐”,而把“国亡史作”当成己任[12];王鹗以“可亡人之国,不可亡人之史”为理由向元世祖建议修辽、金二史,并自著《金史》[13]。等等。大德元年(公元1297年),在翰林学士王恽府上,一群文士就“金有中原百有余年,将来国史何如”的问题展开讨论。燕人修端针对“金于《宋史》中,亦犹刘、石、苻、姚一‘载记’”的观点,详述“数百年隐显之由“而辨辽、宋、金孰为“正统”[14]。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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