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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殷周之际的社会变革(7)

〔14〕按《纪年》,夏代14世17王共历471年,平均每世为33.6岁,而同样按《纪年》给出的商、周两代世系及历年计算,商代每世为29岁,周代则仅23.4岁。
    〔15〕这主要指祖丁与南庚之关系。据《史记》,南庚应为祖丁之从兄第,而岛氏仅以之作为祖丁胞第。今仍从《史记》所列。
    〔16〕我国部分甲骨学者的代表看法可举:1.陈梦家《殷墟卜辞综述》,第379页;2.常王芝《论商代王位继承制》,《中国史研究》1992年第4期。
    〔17〕在此阶段中未传位与弟者仅三例,但皆可以作为例外情况加以解释:大丁未传位与弟者,《史记》说他是“未立而卒”,虽祀谱将他列入商的先王之内,并选祭卜辞亦将他作为直系先王对待,然其在位时必有特殊情况而为我们今日所不知。祖乙及武丁未传位与弟者,盖皆因其在位时间过长,以至超过了诸弟的年寿而使其弟未及即位。《书·无逸》称祖乙(中宗)“享国七十有五年”,武丁(高宗)“享国五十有九年”,二说虽不一定当真,但反映他们在位时间长当是实情。
    〔18〕关于此点,王氏当年曾错误地认为“其以子继父者,亦非兄之子而多为弟之子”,这显然是惑于《史记》之说而对卜辞未及深考之缘故。
    〔19〕《试论商代“兄终弟及”的继统法与殷商前期的社会性质》,《南开大学学报》1956年第1期。
    〔20〕朱凤瀚:《商周家族形态研究》,天津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127一128页。
    〔21〕周人每个王世延续的时间甚短,这样短的王世,只能以时王为前王的长子来解释。如商代后期,自庚盘迁殷后共历8世12王,以商末共历273年计,平均每个王世竟有34年。两相比较。可见商末非行长子继承制而周则行之矣。
    〔22〕《吕氏春秋·慎势》。
    〔23〕裘锡圭:《关于商代的宗族组织和贵族与平民两个阶级的初步研究》
    〔24〕《中国文化概论》,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81页。
    〔25〕《书·西伯勘黎》。
    〔26〕《书·康诰》
    〔27〕《诗·大雅·文王》。
    〔28〕《书·康诰》。
    〔29〕《左传·襄公三十一年》。
    〔30〕《孟子·万章上》引《太誓》。
    〔31〕《书·召诰》。
    〔32〕《书·康诰》。
    〔33〕张持平、吴震:《殷周宗教观的逻辑进程》,《中国社会科学》1985年第6期。
    〔34〕《读通鉴论》卷末叙论四。
    〔35〕冯天瑜等:《中华文化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339页。
    〔36〕李学勤:第二次西周史学术讨论会暨纪念中国先秦史学会成立十周年大会开幕词,载《先秦史研究动态》1992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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