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20年来,我国史学界关注的主要事情之一,就是史学如何适应迅疾变化的多种多样的社会需要,走上与社会协调持续发展之路。史学中人为此纷纷献出锦囊妙计或开出良方猛药,从而形成较多的讨论热点,其中之一,就是史学普及问题。(注:史学普及,即史学作品更广泛地和更好地为尽可能多的读者所接受、认可与起正面导向作用的一种史学活动。)“史学的普及工作,实是有关整个民族的历史教育的一件大事,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注:白寿彝主编:《史学概论》,宁夏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409页。)那么,史学普及的实际情况又如何呢?总的情况并不理解,史学中人对此漠然者有之,茫然者有之,心有余而力不足者亦多。因此,我们认为有必要用更为宽广的视野来检讨一下我们的一些史学观念。因为,这些观念在一定程度上有碍史学的普及。 史学观念是史学界普遍存在的认识史学问题而得的思想成果。它对史学实践活动有直接的规范和导向作用。思想总是走在行动的前面。如果我们不对一些影响史学普及的观念作必要的审视和澄清,促使发生变化,史学普及要么是“雾里看花”,要么是“水中捞月”,难以实现。本文拟从“史学作品的类型”、“史学社会功能”和“文化市场”三个方面与“史学普及”的关系略加论说,以期引起更多的学人来关心此事。 一、史学作品的类型与史学普及 史学作品的类型,指的是以历史为内容的作品形成的种类。史学作品的分类标准是多样的,并随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变化而进行调整与明确其范围。如近代以来,按修史主体的不同有分为官修史书和私修史书的,依思想内容的主要差异有分为神学史书和世俗史书的(主要指西方中世纪时期的史学),其他如按人物、事件和时间顺序等所作的分类,不一而足。近年来,史学中人以史学作品内容的深浅、表述形式的严肃与活泼、语言使用的难易程度等的不同,区别为“正规史学”与“通俗史学”。(注:彭卫:《中国古代通俗史学初探》,见陈启能主编《当代西方史学思想的困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版。)有的以史学作品追求的价值差别,提出“研究型”与“通俗型”的类别。(注:黄留珠:《时代呼唤通俗史学》,《学习与探索》1993年第6期。)也有以作用对象的不同,指出史学应分为“精英史学”与“大众史学”;⑤(注:张广智:《影视史学:历史学的新领域》,《学习与探索》1996年第6期。)或者“雅的历史科学”与“俗化的历史作品”。(注:杨东铭、陈文滨:《透视历史世俗化现象》,《南昌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学报》1997年第2期。)在具体界定通俗作品时,有的学者还把“画象”、“画册”以至“鼓词”和“评书”等都包罗进去,不可谓不广。但以上分类(可称为二分法)有一不足之处,即对历史人物传记和其他一些带有兼容或交叉性质的作品--如历史小说、历史剧等,未能给予应有的重视,甚至付之阙如。而历史传记、历史小说等作品从过去与今天的情况看,无疑可以划入史学作品范围,并且还是史学普及的一支生力军。(注:吴泽主编:《中国近代史学史》,江苏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下册第四章第四节《通俗史学的发展与蔡东藩〈中国历代通俗演义〉的编撰》,可为证。)如果让这类作品在今天还游离于史学作品之外,史学普及就是不完全的。因此,我们认为将史学作品分为史著、历史传记和历史题材作品三类(以下简称为“三分法”),更符合史学作品的现状,更有利于史学普及。为什么呢? 首先,是历史学综合性特征使然。历史学以其能全方位地和立体地反映人类社会历史的丰富多彩内容见长,这从根本上决定了史学作品具有多样化特点。如历史传记、历史小说和历史剧等就是体现当代人对历史诠释、沉思、期盼,表明爱憎好恶的重要形式。一些好的此类作品在反映过去的社会内容和风貌等方面,在读者观者可接受方面极具细节的、情感的优势。我们没有理由把它们拒于史学大门之外。其次,二分法容易在史学作品具体分类时陷入“非此即彼”或“非彼即此”的两难境地,使一些作品流离失所。我们都知道,社会生活中“亦彼亦此”现象大量存在,断难一刀斩之,一些史学作品亦然。如张亚新著《曹操大传》(中国文学出版社1996年第4版),有558千字,五编,二十七章。全书不但全面记述了曹操一生的政治和军事活动,还用专章分别叙说了其世界观、性格作风、文学才能、家庭和身后褒贬等。在书末,作者设附录四:生平大事年表、主要地名简释、主要职官简释和主要参考文献。另如一些记实作品--真正的--也多类似于此。它们是“正规的”、“精英的”还是“通俗的”、“大众的”呢?一定要加区分,恐怕最终还是不明不白,不了了之。三分法有助于我们摆脱困境。再次,史学界对当前涌现出的大量历史传记、历史小说和历史题材影视作品少有问津,它们处于放任自流状态。如将它们纳入史学作品中(其实很难说分离出去过),从历史和史学角度有针对性地去加以剖析和评说,使它们有所发扬、有所放弃、有所改进、有所创新,对史学普及的益处是显而易见的。 以下我们就来简单地叙说一下三分法的具体情况。 史著。主要指以通史、断代史、国别史和专门史等为代表,并由此而生成的各种著作形式。它可以分为资料型、学术型和知识型;或者分为“用章节进行系统叙述的教材”,“篇幅较小,不征引原始资料的通俗读物”和“引经据典的研究论文和专著”。(注:周一良:《魏晋南北朝史论集》,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496页。)今天,不少学者所讲的“史学普及”在很大程度上还囿于“通俗读物”范围中,应该说,跳出此圈,海更阔,天更宽。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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