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传记。指的是记载历史人物事迹的一种文字形式。关于传记的本质属性,在我国学术界有历史属性说、文史分离说、文史结合说和文学属性说,四种意见相持不下。(注:陈启能主编:《当代西方史学思想的困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228-238页。)传记本质属性的不确定,不仅给这一类图书在分类方面带来不便,而且还使史学界和文学界对一些有广泛影响的历史传记“似管非管”。史学界侧重其主要内容是否符合历史真实性原则,对其艺术性则因学力、习惯等的限制往往一笔带过。文学界偏重其艺术性,对历史真实性等基本要求则轻描淡写。各自不同的评论重心引出两点麻烦:一是一些本应更为耐读的历史传记,却因僵化的套路、刻板的形式和呆滞的语言等原因,给读者留下不少不应有的遗憾。二是有少数不分是非、缺乏社会责任心和历史正义感的作者以“翻案”和“平反昭雪”为幌子,给一些早已有历史定论的暴君、恶人和丑类涂脂抹粉,以妆扮后的新形象接二连三地招摇过市。当然,这与部分文人信仰失落、金钱法力无边相关,但史学与文学中人也难脱干系,尤其是史学界对这种历史大是大非问题多是低调处理,没有鸣鼓而攻之,就意味着容忍与默认。“伪历史”和“假历史”从根本上误导读者,使那些缺乏科学历史知识的人由怀疑历史进而怀疑现实,甚至怀疑一切,这绝不是危言耸听。可以说,坚持历史传记的历史属性说或文史结合说,从史学思想和史学普及实践两方面讲都是必要的。 历史题材作品。指的是以文学艺术形式和手法来表现历史内容的作品。这是一个形式多样、层次不一的各种作品的泛称,包括有历史小说、历史记实作品、历史剧、以历史为内容的影视作品,等等。我们将历史题材作品作为史学作品的一个类型,并非“多管闲事”。理由有二:一是一部上乘作品理应是内容和形式的完美统一,但在历史题材作品难求“两全其美”的无奈之中,内容当重于形式。既然此类作品以历史为内容,不妨将其纳入史学作品中。二是因当前此类作品所存在的十分突出的庸俗化倾向使然。这种庸俗化倾向无论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总是与误解、曲解,甚至编造历史内容相联系的。历史题材作品的庸俗化形式有二:一是非历史、假历史现象突出。一些历史题材作品(历史传记也有)不是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放弃历史客观性原则,在历史之外显功夫,过分地夸张和猎奇,主观地去揣测人物的心态,专注个人生活细节的奇闻艳事,等等,确实不敢让人恭维。如历史上集大功大过于一身的专制皇帝秦始皇,在影视形象上,要么是一位情场失意而内心极度痛苦的可怜虫,要么就是一位不理朝政而云游天下的剑客(不少时候还是蒙面的);铮铮铁汉荆轲被演绎成一位拜倒在石榴裙下的殉情者,梁山伯、祝英台、唐伯虎等人的剑术与飞檐走壁功夫十分了得;中共地下党的市委主要领导人公然自投罗网,去换回在国民党狱中的妻子。类似于此的天方夜谭与客观历史实际相去何止十万八千里?这种状况的经常出现,让人一言难尽。“他们企图证明英雄并不真的那么英勇,坏人也并不真的那么坏”。(注:何兆武主编:《历史理论与史学理论--近现代西方史学著作选》,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553页。)二是因为缺乏必要的文化常识而出现的语言、场景等错误,让人啼笑皆非。时光倒流,西汉人大嚼明中叶以后才传入中国的白薯,唐朝小李白极其超前地高声朗诵宋人所写《三字经》中的“人之初,性本善……”。孔子的父亲被尊称为“老爷”。孟姜女被叫作“孟小姐”之类,不一而足。更有将“留发不留头”的太平军将士的“长发”剃去,使之个个秃着脑门、梳长辫,从基本形象上抹去了他们与清王朝誓不两立的界限。看样子,对这种庸俗化倾向依靠零星的、就事论事的批评已难以奏效,将其纳入史学领域进行有针对性的尖锐批评,才能以正视听。史学界应该让一些此类题材作品的作者、编剧、导演和演员明白,历史题材作品绝不是靠随手翻读几则历史资料,弄点小聪明就能取得成功的。“史剧家对于所处理的题材范围内,必须是研究的权威。”(注:林甘泉、黄烈主编:《郭沫若与中国史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245页。)不然,那种用自以为是的态度或凭感觉去写历史、演历史,又不说出点中听理由的事将一再出现。由此下去,史学普及将很快走向自己的反面--远离历史,远离大众,冲天而去。 史学作品类型由二分变为三分,首先,可以更充分和更完整地体现历史学综合反映社会历史面貌的学科特点和优势。其次,有利于扩大史学作品范围,使一些漫无所归的作品适得其所。再次,自觉认同历史传记和历史题材作品的历史属性,将其纳入史学范围,有利于建立起更广泛的史学评论机制,“扶正祛邪”,推动史学普及更健康地持续发展。可以说:“三分”史学作品是史学能否普及以及怎样普及的关键和先决条件之一,以下两个问题能够展开并得出结论也是以此为基本前提条件的。 二、史学社会功能与史学普及 近年来,史学界对史学社会功能进行了热烈的讨论。这对解决史学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应发挥什么作用以及怎样发挥作用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也在很大程度上为史学普及扫清了一些思想障碍。但是,就二者关系而言,以下三点仍值得一提。 第一,一般意义上的史学社会功能与单个作品所具有的特殊功能是协调的,不能“以全代偏”,前者尤应向具体化和多元化方向转变。 我们通常所讲的史学社会功能是一种理论层面上对史学的社会作用进行的高度概括。它抽象出诸如史学所具有的揭示社会历史发展本质和规律的功能、认识的功能和教育的功能等,可以在最大范围内覆盖各种史学作品;并且,这类功能对史学实践活动所起指导作用的时间特长,甚至是无限的。正是这种“广泛覆盖”和“长久性”,使我们在评说具体史学作品时,容易用整体功能的一般性说法去代替具体分析,甚至将一般性功能的各项内容综合起来作为评判某一作品的尺度。这种“求全”的偏颇,使一些社会功能相对单一的作品,如“史话”、“传记”和“历史小说”等难以得到中肯的评说。由此,“求全”价值取向驱使作者向它看齐,从而使不少作品好像是“克隆”出来的,至少在精神上。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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