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末,王室衰微,政权涣散,为“治教不能合于一”的自然发展之势提供了宽松的客观条件,许多具有相对独立性的文化官员,如史官、乐官等,便抱典载籍,流入民间,将文化带到社会上来。“天子失官,官学在四夷”即此情况。这应看作是我国学术文化发展中的一次解放。文化活动的一部分,脱离开治国成为自由职业;文化人中的一些人,摆脱官属而有了人身的自由,实质上是一种独立人格的获取,这都意味着学术文化有了其体现自由意志和代表社会要求的客观条件。 孔子便生活在这种学术下移的时代。他有着积极从政的热情,又谙熟全部的古代文献;既热心于治国,又自觉地肩负着传播文化的重任。但在激烈变动的时代,他反对诉诸武力的仁政学说未能被各国采用,他在政权中的任职也未能长久,故终其一生,主要以自由文化人的身份,在社会上收徒讲学,整理古籍,从而创立了儒家学派,成为当时影响最大的学术团体。这些文化学术团体,基本上都是采用学术的形式来关注社会治理的,孔子创立的仁政学说,正是从这个层面建立的一套经国济世的主张。 也正是在阐明仁政学说的过程中,孔子认识到,借助史学的形式,最能给人以生动具体的教育。他说:“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行事之深切著明也。”(《史记·太史公自序》)这一结论是对理论说教的“空言”与历史史实的“行事”进行比较后得出的。这实际上是依据儒家“祖述尧舜,宪章文武”(《礼记·中庸》)的原则,选取史料来阐明释仁政的一种宣传方式。这一方式的抉择,便使孔子成为我国历史上第一位以私人身份来治史的学者了。 但孔子能够成为第一位成功的私人史家,除前边讲到的宽松的文化环境和清醒的选择外,最重要的还在史家主体条件的成熟,即他个人所具备的思想素质和文化修养。章学诚在《文史通义·书教下》中说:“《周官》三百六十,天人官曲之故可谓无不备矣。然诸史皆掌记住,而未有撰述之官,则传世行远之业,不可拘于职司,必待其人而后行。非圣哲神明、深知二帝三王精微之极致,不足与此。”此话首先提出撰述之作“不可拘于职司”,即刻板地专司记住的史官,是难于完成“传世行远之业”的。其次提出撰述之作“必待其人而后行”。“其人”之标准是“圣哲神明、深知二帝三王精微之极致”。这正是对史家主体的要求,而孔子正其人也。第一,他“祖述尧舜,宪章文武”,自然“深知二帝三王精微之极致”;第二,他认定仁政是解决人伦大纪、社会弊病的良方,可谓具备了“圣哲神明”的思想素质;第三,谙熟古代文献,自认是负有天命的“斯文”捍卫者,并倾毕生精力整理阐述之,可见文化造诣之高。具此三条,进行“传世行远之业”的历史撰述,便非孔子莫属,这是其成功的主观条件。 三 孔子对治史工作的改进创新 在主客观条件齐备的情况下,孔子的治史工作是在改进创新中进行的。我们根据其活动与言论,总结归纳其治史工作为以下三方面,也正是这三方面的工作,才将史学活动推向了学术文化的层次,使史家真正成为史学的主体。 第一,对编年体例的整齐划一。 章学诚在《文史通义·书教下》说:“《尚书》无定法,《春秋》有成例。”这主要是从编纂形式上评论的。考古今中外史书的记事方法,均以时间领起。因为人物事件总是发生在一定的时间与空间之内,用时间顺序将地点、人物、事件有机地贯穿起来,是对人类活动顺乎自然状况的描述。《尚书》所记,年代久远,史料残缺,篇章之间岁月难接,即篇内时日,亦简略难明。且各篇表述方式,记载内容多不相同,孔子整理时难以归类,只好从时间上大致划作虞夏商周四代加以汇编而已,故章氏称之“无定法”,除指内容的多样外,主要指其记事顺序缺乏统一规定的状况。至于《春秋》的“有成例”,则主要指经过孔子删定后,其记事的时间顺序已有了统一固定的格式。 对春秋战国文献的时间记载情况,通过司马迁的两段文字,我们对孔子的改进会有些认识。在编写六国史事时,由于秦火造成的史料缺乏,司马迁主要依据《秦记》编撰。但《秦记》“不载日月,其文略不具”(《史记·六国年表序》)的情况,使司马迁处于了无奈境地。而写到春秋史事,司马迁不仅有《左传》可参用,更有具权威性的《春秋》作依据。这一功劳,司马迁归之于孔子,他由衷地说:“孔子因史文次《春秋》,纪元年,正时、日、月;盖其详哉!”(《史记·三代世表序》)就此可见,这种先年后时、月、日的记时规定,即使不是孔子首创,也是由孔子通过删订《春秋》最后固定下来的。据王国维考证:“书法先日、次月,次年者,乃殷周间记事之体。”(《观堂集林》卷一《洛诰解》)孔子将这一成例改过来,更符合人们的叙事习惯,故杜予说:“记事者以事系日,以日系月,以月系时,以时系年,所以纪远近,别异同也。故史之所记,必表年以首事。”(《春秋左传集解序》) 应该指出的是,这种“标年以首事”之记时方式的最后确定,与私人治史存在着内在的联系。因为只有脱离开刻板记录的具体政务工作后,史家才能从疏通知远的宏观层面,去回顾和思考人类自身活动的轨迹,从而注意其发展过程,而过程是要有时间做坐标的。坐标可起“纪远近,别异同”的作用,因此,用“表年以首事”的记时方式,更有利于史家在较开阔的跨度上对历史做审视与总结。这一方式,是史家比之于史官更乐于采取的。孔子改定之,与其作为思想家欲借史经世的治史目的,与其以布衣身份自由撰史的方便条件都是吻合的,因此可以认定孔子是编年体例的最后确定者。 第二,贯穿了进化的历史观。 顺着“纪远近,别异国”的思路,孔子形成了自己的历史分期和时代损益的认识,将我国的治史活动,推进到探讨历史发展规律的科学层面。下面,我们对此加以讨论。 孔子对历史的分期,可从《礼记·礼运》及《论语·为政》中得其梗概。在《礼运》篇中,他将古代社会划分为“大同”与“小康”两大段。“大同”的特点是“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这显然是原始共产社会的一种无私有、无阶级的和睦局面;“小康”时代的特点是“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大人世及以为礼,……是故谋用是作,而兵由此起”。这显然指人类进入私有制社会后,产生阶级,社会充满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的复杂局面。这种划分,是从社会财富的所有形式考虑,从经济现象引起的社会矛盾总结其特点,其认识显然带有唯物的性质,我国历代史家重视对经济活动的考察,显然受到了孔子的影响,而孔子这一正确的思路,又将我国史学研究引入了科学的路途。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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