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建华]改革开放40年以来的中国社会史研究(4)
http://www.newdu.com 2024/11/29 06:11:05 中国民俗学网 常建华 参加讨论
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史研究的成就与不足 新时期社会史研究取得大量学术成果。如有一批通论、断代、区域性的社会史著述,在婚姻家庭、家族宗族研究上取得长足进展,士大夫、商人等社会群体的研究丰富多彩,城市、乡村的研究别开生面,民间信仰的研究精彩纷呈(参见常建华《新世纪的中国社会史研究》,《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18卷,2017年)。限于篇幅,这里不能展开介绍,而采取以关乎学科建设和研究途径的方向性问题为主的思路,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谈。 (一)从国家与社会到制度与生活。对于具有以皇朝接续为特征的中国史来说,探讨社会史,不应忽视社会群体之外的皇朝国家,国家与社会群体都是广阔社会结构的组成部分,国家与基层社会的关系也构成社会形态的重要特征。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形态理论重视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蕴含着丰富的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思想。特别是中国革命实践过程中毛泽东提出的旧中国四种权力系统“封建四权”———政权、神权、族权与夫权,兼顾了国家与社会。在此基础上,社会经济史学家傅衣凌提出了中国社会存在着公、私两种社会权力,更直接地划分出国家与社会的关系特征。20世纪三四十年代社会学家费孝通与历史学家吴晗等讨论“皇权与绅权”,相当大的程度上是在研究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以此认识中国的社会结构。这些理论对海内外的中国社会史研究有着深远的影响。 20世纪90年代,海外学者讨论市民社会、公共领域、国家与社会关系,也影响到国内学术界,先是政治学后是历史学。这一影响表现在近代史、明清史乃至整个中国史研究领域。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更多的表述为“社会与国家”,体现出自下而上从社会看国家的研究立场。在中国古代史研究领域,王宇信与徐义华《商代国家与社会》(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年)、牟发松主编《社会与国家关系视野下的汉唐历史变迁》(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孟宪实等主编《秩序与生活:中古时期的吐鲁番社会》(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刘后滨主编《日常秩序中的汉唐政治与社会》(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以及杜常顺与杨振红主编《汉晋时期国家与社会论集》(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6年)都反映了编(著)者对政治史与社会史结合的追求。明清史领域探讨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成果较多,代表性的成果有郑振满《乡族与国家:多元视野中的闽台传统社会》(三联书店,2009年)、刘志伟《在国家与社会之间:明清广东地区里甲赋役制度与乡村社会》(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梁治平《清代习惯法:社会与国家》(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常建华《清代的国家与社会研究》(人民出版社,2006年)、吴琦主编《明清地方力量与地方社会》(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以及李治安主编“基层社会与国家权力研究丛书”9种。 值得注意,社会学学者李友梅《制度与生活视野下的中国社会变迁》(《解放日报》2008年12月18日)提出,“国家与社会”的分析框架与社会生活实践始终存在无法摆脱的张力,主张尝试构建“制度—生活”的分析框架,以“自主性”为观察对象,更有效地呈现和解读这一社会变迁过程。这一想法或许也适用于社会史研究。社会史学者也在研究实践中敏锐抓住了制度与生活的关系,如刘永华《明代匠籍制度下匠户的户籍与应役实态——兼论王朝制度与民众生活的关系》(《厦门大学学报》2014年第2期)。可以预见,随着日常生活史研究、新制度史研究的展开,“制度与生活”的研究视角越来越受到重视。 (二)结构与生活的社会史。新时期社会史强调对于社会群体的研究,重视从群体关系的结构探讨社会。有别于以往比较单纯重视生产关系,而兼顾法权关系的探讨,从阶级关系向等级身份的研究转变,或者说将两者结合起来。 20世纪七八十年代之交到90年代中期,出现了一批阶级研究的成果,这些著作多是作者多年研究的总结。如田昌五与臧知非《周秦社会结构研究》(西北大学出版社,1996年)、朱绍侯《秦汉土地制度与阶级关系》(中州古籍出版社,1985年)与《魏晋南北朝土地制度与阶级关系》(中州古籍出版社,1988年)、张泽咸《唐代阶级结构研究》(中州古籍出版社,1996年)、王曾瑜《宋朝阶级结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6年)、蒙思明《元代社会阶级制度》(中华书局,1980年)、韩大成《明代社会经济初探》(人民出版社,1986年)、经君健《试论清代等级制度》(《中国社会科学》1980年第6期)等。 着眼于社会结构的研究,通贯性的研究主要体现在冯尔康主编《中国社会结构的演变》(河南人民出版社,1994年)、沈大德与吴廷嘉《黄土板结——中国传统社会结构探析》(浙江人民出版社,1994年)。不同时期社会结构探讨方面,有李天石《中国中古良贱身份制度研究》(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吴琦《明清社会群体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等。 新时期社会史的重要特征是强调全方位研究普通民众的生活,社会史除了重视社会结构,同时重视社会生活。前述社会生活史研究著作之外,还有宋镇豪《商代社会生活与礼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蔡锋《春秋时期贵族社会生活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彭卫《汉代社会风尚研究》(三秦出版社,1998年)、秦新林《元代社会生活史》(河南大学出版社,1997年)等。 社会生活史研究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研究比较平面化、泛化、重视事项而忽略人的作用。尝试日常生活史研究的著作也有问世,如唐代有黄正建《走进日常——唐代社会生活考论》(中西书局,2016年)、彭梅芳《中唐文人日常生活与创作关系研究》(人民出版社,2011年)。明清的两部书:宋立中《闲雅与浮华:明清江南日常生活与消费文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赵园《家人父子:由人伦探访明清之际士大夫的生活世界》(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上述4部书中,有2位作者出自文学界。 近年来出现了日常生活史的法学研究。如郭东旭等《宋代民间法律生活研究》(人民出版社,2012年)、徐忠明编《〈老乞大〉与〈朴通事〉:蒙元时期庶民的日常法律生活》(上海三联书店,2012年)、尤陈俊《法律知识的文字传播:明清日用类书与社会日常生活》(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年)等。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