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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涵康保成]略论“会首”在民间社会中的作用及其变迁——兼说河南浚县民间庙会、社火中的会首(2)


    二、古代会首的社会地位及其产生制度
    早期会首要主持佛道活动,故会首往往由佛、道中人担任。《淳熙三山志》有僧为劝首之说,《傅寺丞论民间利病六条》有“庙中会首”之说,元杂剧《竹坞听琴》第二折唱词:“若不是会首人家,几番将这道袍脱下。”可见,直到元代,还保留着由道教人士但任会首的传统。
    但这种情况并不是绝对的。前文已述,乡民中的大户人家,往往也是会首的人选。元杂剧《秋胡戏妻》第四折有白云:“俺家又不是会首大户,怎么门前拴着一匹马?”可见在一般人心目中,会首已经与大户划等号。
    乡民轮流当会首,本是官府的规定。明俞汝楫《礼部志稿》卷三十明确记载:“凡各处乡村人民,每里一百户内立坛一所,祀五土五谷之神,专为祈祷雨阳,时若五谷丰登,每岁一户,轮当会首。”其实,虽说会首轮流当,但担任会首的往往是乡里的大户人家。
    会首由大户担任,一则和他在乡间的威望有关,其二也和某些集体活动需要经济支撑有关。元杂剧《误入桃源》第三折白:“某姓刘名德,现在天台县十里庄居住。时当春社,轮着我做牛王社会首。今日请得当村父老、沙三、王留等,都在我家赛社。猪羊已都宰下,与众人烧一陌平安纸,就于瓜棚下散福,受胙饮酒。”可见社首是由村中的富户轮流担任的,有些赛社活动甚至在会首的家中举行,一般的乡民没有这样的财力。
    《金瓶梅》中的西门庆,也当过会首,而且是个和尽责的会首。小说第三十五回白贲光中对西门庆说:
      自从哥这两个月没往会里去,把会来就散了。老孙虽年纪大,主不得事。应二哥又不管。昨日七月内,玉皇庙打中元醮,连我只三四个人到,没个人拿出钱来,都打撒手儿。难为吴道官,晚夕谢将,又叫了个说书的,甚是破费他。他虽故不言语,各人心上不安。不如那咱哥做会首时,还有个张主。不久还要请哥上会去。
    这里虽然不排除白贲光的话有对恭维西门庆的成分,但可以肯定,不同的会首,所起的作用也必然是不同的。
    会首本是民间松散的民间组织的头儿,但由于有利可图,所以到清代,有些官府中的下层衙役、地方上的保长也混进来,从中渔利,引起某些文人不满。清钱泳《履园丛话》记云:“大江南北迎神赛会之戏,向来有之,而近时为尤盛。其所谓会首者,在城,则府州县署之书吏衙役;在乡,则地方保长及游手好闲之徒。大约稍知礼法而有身家者,不与焉。每当三春无事,疑鬼疑神,名曰出会,咸谓可以驱邪降福,消难除蝗。一时哄动,举邑若狂,乡城士女观者数万人,虽有地方官不时示禁,而一年盛于一年。其前导者为清道旗,金鼓,肃静、回避两牌,与地方官吏无异。……借众人之钱财,供会首之醉饱,愚民不知其故,遂从而和之,一时成俗,百弊丛生。”可见钱泳对这种现象深恶痛绝。
    古代女性会首的出现特别令人关注。明末清初的小说《醒世姻缘传》中,记述了女性行会和女性会首:
      两个道婆说:“要没有紧要的事,俺也不肯就去,实是这十五日会友们待起身上泰山烧香,俺两个是会首,这些会友们眼罩子、蓝丝绸汗巾子,都还没做哩;生口讲着,也还没定下来哩;帐也都还没算清哩;这只四五日期程了,等俺烧香回来。俺也不敢再上那头去,只打听得大嫂往这头来,可俺就来合大嫂说话;还只怕这里相公嗔俺来的勤哩。”素姐道:“怎么会里不着男人作会首,倒叫你两个女人做会首呢?”两个道婆说:“这会里没有汉子们,都是女人,差不多够八十位人哩。”
    可见明末清初已有女性组织的会社了,这种情况比较特殊,但值得重视。当时女性上泰山烧香,要戴“眼罩子”,围“蓝丝绸汗巾”,颇有伊斯兰女信众的模样。而会首身为“道婆”,不仅要负责打理这身“行头”,还要负责账目等事物,其功能与男性会首几近相同。
    三、近现代会首的转型:以河南省浚县为例
    河南省浚县位居河南省北部,地处太行山与华北平原过渡地带,自古民风淳朴。浚县的庙会历史悠久,已经有大约五百多年的历史,迄今依然兴盛。更为难得的是,这里存有从清康熙到清末民初的大量碑刻,较为完整地记录了古代会首制度的变迁。因而,笔者以浚县作为田野调查点,对会首从古代到现当代的转型有了一个基本的认识。
    古代浚县的会首
    从存留至今的碑刻中可以知道,清代浚县的会首是由所在会社的人共同商议推举出来,或是由某一家族内部根据其辈分、身份、地位推举产生的。
    浚县会首采取轮换制,这一点与其他地方没什么不同,但会首的任期通常为四年,是一个特点。在大伾山观音寺东厢房内的清乾隆《圣会四载完满碑记》中,会首傅有德记云:“德等约众同随南海大士观音菩萨圣会,会首轮流充赝,会首已经四年完满,修醮报答……”;清乾隆《为善最乐碑记》记云:“因与同会商议,会首轮流充赝,每至四年完满之期……今猷等充赝四年,敬刊碑记以为后之行善者劝”当然,十几年不更换会首的也有,例如清康熙《泰山圣母碧霞元君一十二年圆满碑记》:“每岁赴浚登山进香已十二年于兹矣。愿满期完,伐石以志不朽,嘱余为文……”,会首为刘自行、刘国祚等。这种情况比较罕见,往往是由于会首德高望重,颇受拥戴所致。
    清代浚县的会首一般由男子担当,但妇女可以担任副会首。如康熙五十年的《天仙圣母神庙碑记》记:“会首候选州同知仝善统宋氏男生员仝璸、仝珩、孙仝凌、仝岱、仝聸、仝云。副会首仝玙王氏、仝瑞张氏、仝林东、祖母宋氏、刘自重婶母王氏、陈道士母侯氏、刘文升翟氏……”可以推测,这里的副会首,亦即宋代的劝首,而女性担任副会首,一般都是为协助自己的男性亲属完成会首的指责而设立的。名单中出现的“陈道士母侯氏”,或“陈道士”即是会首也未可知。
    从碑刻中不难发现,浚县的会首基本没有官员,而多是由大姓氏家族族长或较为富裕的乡绅来充任。一个值得重视的现象是,和前两节举出的文献对会首多持贬义相反,浚县碑刻中的会首则往往得到乡民的拥戴。嘉庆《酬报菩萨降福呈祥碑》说:“今完满期届,同会觉无能酬报于万一,复刻勒石以垂不朽云。”乾隆《观音菩萨会四年完满碑记》云:“愿矢百年,本终身之难尽,会当四载,亦致敬之有期”;道光《信士弟子四年完满碑记》云:“今逢四年完满之期,敬约同人,刻石立碑,以志不朽云尔”,咸丰《菩萨圣会碑》:“有创于前者,未有不继于后,三载考缉,四载圆满,刻石永垂也,是为记。”古代会首普遍具有两面性:一、为百姓做事;二、借做事敛财。浚县为会首树碑立传的现象,或许反映出这一地区民风淳朴,会首作风正派的一面。而这为现当代浚县会首的转型提供了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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