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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书•高句骊传》史源学研究(2)

第三种现象:《后汉书·高句骊传》“其置官”、“好祠鬼神”、“句骊一名貊”等3条均较《三国志·高句丽传》相关条目简单,明显有删减成分。
    第四种现象:《后汉书·高句骊传》有7条史料是《三国志·高句丽传》相关条目的合并俭省本。如《后汉书·高句骊传》写为:“地方二千里,多大山深谷,人随而为居。”而《三国志·高句丽传》写为:“都于丸都之下,方可二千里,户三万。多大山深谷,无原泽。随山谷以为居,食涧水。”又如《后汉书·高句骊传》写为:“少田业,力作不足以自资,故其俗节于饮食,而好修宫室。”而《三国志·高句丽传》写为:“无良田,虽力佃作,不足以实口腹。其俗节食,好治宫室。”
    在第二至四种现象中,《后汉书·高句骊传》对《三国志·高句丽传》部分条目,或者弃置不用,或者对单条内容压缩,或者将《三国志·高句丽传》相关条目进行合并(合并过程中往往有删减)。范晔此举的结果是《三国志·高句丽传》中的28条史料,在《后汉书·高句骊传》中仅存15条。此15条均有不同程度的俭省改写,有的俭省改写无伤大雅,如《后汉书·高句骊传》“其人性凶急,有气力,习战斗,好寇钞,沃沮、东濊皆属焉”,只是词语有变,基本内容保存完好。有的地方则文辞过度简略,造成大量信息流失。如《后汉书·高句骊传》“东夷相传以为夫余别种”条,无《三国志·高句丽传》中“其性气衣服有异”七字;《后汉书·高句骊传》“洁净自憙”条,无《三国志·高句丽传》中的“善藏酿”一事。这些史料,或者关系到高句丽民族风俗制度,或者在考古工作中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一味地省略、删除,未免可惜。
    范晔删繁并简之因,可能有三。一者,完全因袭是抄袭,这是道德问题,能动的改造,即使出现错误,仅是能力问题而已。二者,可能是他认为《三国志·高句丽传》中既然保存相关内容,自己无需赘述。三者,因《后汉书·高句骊传》风俗制度概述部分的史料主要来自《三国志·高句丽传》,《三国志·高句丽传》是对三国时期高句丽各方面情况的综述,东汉时期高句丽具体情况如何,范晔不详,所以在记录时对于某些内容采用了阙疑回避的办法。如《三国志·高句丽传》“户三万”的记载,《后汉书·高句骊传》未载,原因是高句丽在东汉时期究竟有多少人,范晔没有准确数据,无从知晓,干脆避而不谈。再如《三国志·高句丽传》“都于丸都之下”的记载,《后汉书·高句骊传》亦未载。未载表面原因与前者一样,都是不知详情,但具体分析,又与前者略有不同,后者有利用《三国志·高句丽传》所记史料前推东汉历史的可能。《三国志·高句丽传》有这样一段记载:“建安中,公孙康出军击之,破其国,焚烧邑落。拔奇怨为兄而不得立,与涓奴加各将下户三万余口诣康降,还住沸流水。降胡亦叛伊夷模。伊夷模更作新国,今日所在是也。”按此记载,公孙康击破高句丽国,拔奇携带大量人口叛逃,伊夷模不得不建立“新国”,这个“新国”,位于“丸都之下”,建立的时间是建安中期。既然被称为“新国”,必定与“旧国”不同,东汉时期的“旧国”在哪里?未详,故而省略不提,这应该是范晔删减“都于丸都之下”一则的思路。
    此外,《三国志·高句丽传》中“今桂娄部代之”,《后汉书·高句骊传》写为“后桂娄部代之”。“今”指三国时期,意指在三国时期桂娄部取代了涓奴部的地位,或者至三国时期桂娄部已经取代了涓奴部的地位,具体何时不详,但应该在三国时期之前。范晔的理解显然是前者,所以他在表述东汉时期五部关系时,用“后”代替了“今”,其意为后来桂娄部取代了涓奴部的地位,“后来”的具体时间就是三国时期。此条史料处理方法与“都于丸都之下”条一样,都是依据《三国志·高句丽传》前推东汉历史。
    曹德全先生谈及上述两则史料时认为:“范晔不知后汉时高句丽都于何处,就照抄《三国志》,用‘高句丽在辽东之东千里’为其《高句丽传》开头,这显然是个小小的失误。”并且,进一步论证东汉时期高句丽的国都为尉那岩城,即位于今吉林省集安市财源乡附近的霸王朝山城,不是丸都城。因此“《后汉书·高句丽传》的首句就应该写成‘高句丽在辽东之东八百里’”。又云:“《后汉书》中写进‘后桂娄部代之’一句则是一个大的失误……如果我们肯定《三国志·高句丽传》的‘今’,则必须否定《后汉书·高句丽传》中的‘后’字。因为《三国志》肯定桂娄部在高句丽王位宫时取代涓奴部,则后汉时,涓奴部正为五部之王,还没有出现‘桂娄部代之’的事实。”⑦
    笔者认为《后汉书·高句骊传》中“辽东之东千里”一句抄自《三国志》不假,但是“辽东之东千里”指的是高句丽国距离辽东郡大致的距离,而不是辽东郡郡治与高句丽国都的直线距离。《后汉书·高句骊传》的记载亦不为过。至于“后桂娄部代之”一则,也不存在大的失误,一方面,范晔“后”的提法是利用《三国志·高句丽传》记载对高句丽东汉时期历史状况前推的结果;另一方面,《后汉书·高句骊传》采用通史手法编修而成,所记之事并不局限于东汉一代。
    第五种现象:《后汉书·高句骊传》史料排列顺序与《三国志·高句丽传》不同。《三国志·高句丽传》蕴含资料丰富,但是史料排列顺序时有混乱,如“其人性凶急”与“国人有气力”条,“其国有王”与“有对卢则不置沛者”条,“其民喜歌舞”与“其人洁清自喜”条,都属于同类性质,却被分处两地。范晔并没依照《三国志·高句丽传》原有行文顺序,而是将同类性质史料安置于一处,使高句丽风俗制度概述部分条理更为清晰。经过他的调整,《后汉书·高句骊传》总论部分,以高句丽的地理位置为始,经由生活习俗、社会组织、官爵设置、宗教信仰、穿着服饰、法律制度、婚姻丧葬等环节,简略系统地概括了高句丽风俗制度的全貌。在史料合并过程中,范晔注重史料间的逻辑联系,在句子间加入“故”、“而”、“亦”、“然后”等各种连词,作为因果关系的标识。此种做法使各句前后连接更为顺畅,有助于史料整体性的形成,具有一定的价值。
    第六种现象:《后汉书·高句骊传》记载内容比《三国志·高句丽传》丰富,属于此点者仅1条,多“武帝灭朝鲜,以高句骊为县,使属玄菟”等15字。
    此15字,为范晔增补内容。因中华书局标点本将它与“赐鼓吹伎人”5字作为一句话,以逗号相连,学界便以此为基点判定前者为“赐鼓吹伎人”的时间限定。其实,“赐鼓吹伎人”一则与前15字的衔接,非常唐突。笔者认为两者所记为两件事,应该以句号断开。“赐鼓吹伎人”是范晔直引《三国志·高句丽传》。增补的内容则是用来说明为什么在《三国志·高句丽传》中记载高句丽经常从玄菟郡获得“朝服衣帻”、为什么由高句丽令管理高句丽名籍这两件事。此条史料,源自《史记·朝鲜传》、《汉书·朝鲜传》、《汉书·地理志》相关记载。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后汉书·高句骊传》与《三国志·高句丽传》“概述”部分,既存在相似性,也存在差异性。相似性来自于史料的承继关系,差异性则是范晔主观能动创造的结果。范晔所做工作可用10字概况,即删减、合并、整序、改写、增补。若从史料保存、考察高句丽历史文化角度分析,他的工作价值不大,但是若将《高句丽传》视为一篇关于高句丽风俗制度的历史散文,在写作的完整性、条理性等方面,《后汉书·高句骊传》优于《三国志·高句丽传》。刘知几曾称赞《后汉书》:“简而且周,疏而不漏。”⑧王应麟曾说:“史裁如范,千古能有几人?”⑨这些评价都是对范晔史才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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