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顺庆]三重话语霸权下的少数民族文学研究(2)
http://www.newdu.com 2024/11/27 06:11:21 中国民俗学网 曹顺庆 参加讨论
二、汉语话语霸权下的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研究 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研究,除了在文学史的建构上采用西式话语外,还受到汉语话语霸权的严重压抑和影响,有关中国没有史诗的讨论,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 史诗(Epic)又称英雄史诗,是西方文学的一个重要传统和样式,它偏重于长篇叙事体诗歌,主题崇高庄重,风格典雅,集中描写以自身行为决定整部落、民族或人类命运的英雄或近似神明的人物,如古希腊《荷马史诗》《埃涅阿斯记》等都是西方重要的史诗。如果按此标准来衡量中国传统的汉民族文学,当然会得出中国没有史诗的结论。王国维在《文学小言》中就承认中国史诗的发展“尚在幼稚的时代”,甚至认为“东方古文学之国,无一足以西欧匹者”。胡适在其《白话文学史》中也认为中国“没有长篇的故事诗”。因此,中国有无史诗成为中国文学史的一桩公案。然而,在中华民族的少数民族区域却存在着大量的这样的史诗,即使按照西方标准来看,他们也理所当然地应该被划入史诗的行列,如藏族《格萨尔王传》、维吾尔族《乌古斯传》、蒙古族《江格尔》、柯尔克孜族《玛纳斯》等,都是具有浓郁的史诗意味的作品,《格萨尔王传》自11世纪就开始成形,《乌古斯传》13世纪末在高昌用回鹘文写定,这些都应当进入中国古代文学史。但中国正统的文学史却忽视了他们的存在。 为什么会得出中国没有史诗的结论呢?问题在于,这种评价中国是否有史诗的标准以汉文学为标准所带来的,是汉语话语霸权的典型体现。 汉文化话语霸权下的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研究中另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在汉语霸权下大量少数民族文学文献的失落,这种失落,首先是语言的失落。中华民族是由多民族组成的,而区别民族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语言,中华民族的多民族构成状况决定了中华民族的语言的多样化性,而不同民族用不同的语言创造出的不同文学作品必然具有不同于其他民族文学作品的特征,因此,语言成为我们研究少数民族文学的一个重要切入口,同时,语言也成为我们研究少数民族文学必不可少的工具。当两种不同语言的文学相遇时,翻译往往就是必须的。如《敕勒歌》本是鲜卑语的诗歌,但经过翻译,已经成为汉民族诗歌的形式,尽管在句式的参差不齐还保留了其作为少数民族诗歌的风貌,但由于鲜卑语的失传,我们已经无法从其原始风貌上去研究它了。从现存的文献资料来看,由于语言的不同,南方的汉代与北方的鲜卑等各民族不仅在政权上长期对峙,而且在文学上也形成了不同的风格,突出地体现在南北乐府民歌上。大体而言,北方乐府多表现战争、人民疾苦以及游牧生活、北国风光和尚武精神;而南方乐府多为情歌艳曲。北方质朴,南方绮丽;北方刚健,南方娇柔;北方雄浑,南方清秀。北方的质朴如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敕勒歌》),刚健雄浑者如“万里赴戎机,关山度若飞。朔气传金柝,寒光照铁衣。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木兰辞》),南方之柔丽清绮者如“春林花多媚,春鸟意多哀。春风复多情,吹我罗裳开”(《子夜四时歌》)。而这种不同的文学特色,正是基于不同的民族的不同语言所体现出来的。而正是这种差异导致了南北文学的差异。 乐府中《折杨柳歌辞》说:“我是虏家儿,不解汉儿歌”。著名的《敕勒歌》,原为鲜卑语。郭茂倩《乐府诗集》引《乐府广题》说:“北齐神武攻周玉壁,士卒死者十四五,神武恚恨,疾发。周王下令曰:‘高欢鼠子,亲犯玉壁。剑弩一发,元凶自毖。’神武闻之,勉坐以安士众。悉引诸贵,使斛律金唱《敕勒》,神武自和之。其歌本鲜卑语,易为齐言,故其句长短不齐。”目前传世的《敕勒歌》,就是从鲜卑语翻译过来的。有人认为译者很可能就是斛律金。据史书记载,还有不少用他民族语言所写的诗歌,因语言不通,多不可解而失传了。因此,在当下的少数民族文学研究中,我们除了要提高对少数民族关注的问题,更为重要的是,我们必须首先突破语言上的障碍,从语言上来平等地认识少数民族文学并培养一批懂得少数民族语言的文学研究者。这里的语言问题实际上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是汉民族语言与少数民族语言的差异而需要不同语言间的互译,两种文化的碰撞首先应该是两种不同语言所带来的不同话语言说方式和思维方式的碰撞、对话与在此基础上生成的新的话语。因此,这里的语言问题就有另外一层的意义,即汉文化在话语层面的霸权地位。由于语言的这种隔阂,造成了少数民族文学资料的大量流失,除上述《敕勒歌》之外,许多文献的丢失使得大量的少数民族文学的研究都无法进行下去。《旧唐书·音乐二》说:“《北狄乐》其可知者,鲜卑、吐谷浑、部落稽三国,皆马上乐也。……周、隋世,与西凉乐杂奏。今存者五十三章,其名目可解者六章:《慕容可汗》、《吐谷浑》、《部落稽》、《钜鹿公主》、《白净王太子》、《企喻》也。其不可解者,咸多`可汗'之辞。按今大角,此即后魏世所谓《簸罗徊》者是也。其曲亦多`可汗'之辞。北虏之俗,呼主为可汗。吐谷浑,又慕容别种,知此歌是燕、魏之际鲜卑歌,歌音辞虏(按:似应为:其词音虏),竟不可晓。……贞观中,有诏令贵昌(并州人)以其声教乐府。元忠之家世相传如此。虽译者亦不能通其辞,盖年岁久远,失其真矣。”这段话不仅指出当时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的民族使用着不同的语言,中华民族此一时期艺术的繁荣是由于民族的大融合带来的,而且更为深刻地指出,由于语言的不同和对少数民族的歧视,很多关于少数民族艺术的文献资料大量地流失,造成今日文艺研究的难度,因为“虽译者亦不能通其辞”,又加之“年岁久远,失其真矣”,研究的难度就更为严峻了。 这种对少数民族语言的隔阂和由之而带来的文学文献的失落,不仅使得我们今天的少数民族文学研究缺乏大量的文献资料,而且给我们当今人的印象是,整个中华民族古代的文学史就是一部汉民族文学史,这种状况是极为不正常的。但更为可悲的是,我们今天的文学研究者还没有认识到一点,这是我们更大的悲哀。中国的“文学史”观念至少是系统的文学史观念是从西方移植的,是中西文化碰撞和对话的结果,文学史的书写是对本国民族文学史的重新整合的过程,也是对传统文学的重新梳理,体现出当今学者对古典文学的一种看法,这是文学史所具有的权力,而恰恰是这权力阉割了少数民族文学研究,同时,也是中国文学史的自宫,造成今天的文学史的残缺局面。尽管有上述列举的多部单一民族或所谓的少数民族文学史,但少数民族文学却常常在中国文学史中缺席。从中国有“文学史”开始,少数民族文学的存在就一直是缺席的。 林传甲1904年出版的《中国文学史》一般被公认为中国第一部文学史,但其明显没有将少数民族文学列入研究视野,之后黄人的《中国文学史》也是如此。谢无量在新文学发生的第二年就写出《中国大文学史》,其文学史观更为宽泛,但仍然没有将少数民族文学纳入正统文学研究的范畴。胡适的《白话文学史》应该说是新文学家的大作,但从其列出的作家作品来看,仍然是没有突破汉民族文学史的园囿,徐嘉瑞在1924年出版的《中古文学概论》(亚东图书馆)和1936年出版的《近古文学概论》(北新书局)、钱基博《现代中国文学史》、陈炳的《最近三十年中国文学史》(太平洋书店,1937年版)以及刘经庵在后来出版的《中国纯文学史纲》几乎都是如此。建国后出版的文学史如王瑶的《中国新文学史稿》、唐弢的《中国现代文学》、钱理群等的《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游国恩等的《中国文学史》都忽视了少数民族文学在中国文学史上的存在和应有的地位。 因此,中国现今大多数的文学史都是残缺的文学史,只有汉文诗文,没有将少数民族文学摆在正当的位置,故而,将少数民族的文学创作补充进文学史是急待解决的问题,至少在宋代至明清文学史中,就应当补入《格萨尔王传》、《乌古斯传》等民族史诗。这也是对文学史建构的拓展和完善,中国文学史应该是一部多民族的文学史。 正是由于各种文学史对少数民族文学创作的忽视,使得大多数研究者似乎漠视甚至无视少数民族文学创作的存在,因此,对少数民族文学批评的研究就更是凤毛麟角。但实际上在中国古代的少数民族地区存在着大量的诗歌创作,在郭茂倩的《乐府诗集》中就存在着大量的东汉时期的少数民族诗歌(或民歌)。翻开当今的各种文学批评史,几乎没有谈到少数民族文学研究的情况,更谈不上对少数民族文学批评的批评,可以毫不夸张的说,这一方面工作的展开,将填补中国文学史的空白,推动中国文学研究的进一步深入,同时,对于我们正视中国文学传统和补充现有的文学理论都有极大的益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