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融合与历史书写:《元史》蒙古列女形象“汉化”问题刍论(2)
http://www.newdu.com 2024/11/28 10:11:09 《史学集刊》 肖超宇 参加讨论
至于脱脱尼拒嫁的行为,则是极力反抗蒙古传统收继婚的表现。这一类现象在元代蒙古节妇里比较少见,唯有鲁国大长公主祥哥剌吉可与之相较。祥哥剌吉,亦作“相哥剌吉”、“桑哥剌吉”,乃顺宗答剌麻八剌女,大德十一年(1307)适弘吉剌氏琱阿不剌,封鲁国大长公主。至大三年(1310),琱阿不剌薨;天历二年十二月,元文宗“诏谕廷臣曰:‘皇姑鲁国大长公主,蚤寡守节,不从诸叔继尚,鞠育遗孤,其子袭王爵,女配予一人。朕思庶民若是者犹当旌表,况在懿亲乎!赵世延、虞集等可议封号以闻。’”(13)许多学者结合祥哥剌吉生平爱好汉学、喜结文士的经历,认为其守节不嫁的行为,也是受到汉文化的深刻影响。(14)然而笔者认为,鲁国大长公主拒绝再婚,有一细节常为以往论者所忽视:即祥哥剌吉再嫁的对象。史载帖木儿是特薛禅之曾孙、按陈之孙、纳陈之子,其有二子,长子琱阿不剌尚顺宗女祥哥剌吉,次子桑哥不剌尚成宗女普纳公主。(15)根据琱阿不剌母囊家真先后适纳陈子斡罗陈、帖木儿、蛮子台三人的情况推测,祥哥剌吉的婚配或许也只在亲兄弟间进行,因此所谓“不从诸叔继尚”之“叔”极可能就是桑哥不剌。桑哥不剌,又作“相哥八剌”,胡广汉《相哥八剌碑》详叙其事。“成武授受”是元代中期贵族争夺皇位的重大事件,成宗无嗣继位,政权于是落到武宗一系手里。此时祥哥剌吉已贵为皇姊,若从本俗收继,则嫁给的是仅职百户的桑哥不剌,而同时需要面对业已失势的成宗之女为正妻,所以在此情况下,祥哥剌吉不会选择去答应这桩婚姻。值得注意的是,《元史》说祥哥剌吉“鞠育遗孤”,即琱阿不剌子阿里嘉室利,据《特薛禅传》知阿里嘉室利生于1303年,而祥哥剌吉嫁给琱阿不剌在1307年,故阿里嘉室利并非鲁国大长公主之子。若此,琱阿不剌死时其子八岁,也享有收继小母的权力,为何史书仅载祥哥剌吉“不从诸叔继尚”?原来,至大四年(1311)阿里嘉室利便袭封鲁王,职万户,尚朵儿只班公主。据胡广汉《大元加封宏吉烈氏相哥八剌鲁王元勋世德碑》知,朵儿只班公主乃顺宗女,(16)因此她是祥哥剌吉的胞妹,安排其嫁给阿里嘉室利或许正是出自祥哥剌吉之意。祥哥剌吉作为武、仁宗女兄,屡屡受到丰厚的赏赉;倘若其夫死后便顺从改嫁,便意味着“鲁国大长公主”的身份将被褫夺。历史表明,即便阿里嘉室利早在1311年就袭封鲁王,其妻朵儿只班封“鲁国大长公主”却在祥哥剌吉薨后,桑哥不剌继其侄立为鲁王,妻普纳公主称“鲁国大长公主”亦迟至元统二年(1334),这恰好反映了当初祥哥剌吉拒嫁实际上与其所处的地位有着密切联系。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蒙古贵族虽然一度盛行收继婚,但自祥哥剌吉之后,《元史》再无宗室公主被收继或拒再婚的记载。关于成吉思汗家族收继婚的情况,洪金富先生曾做过非常详细的梳理,(17)通过他的研究不难发现,一是蒙古皇室女性成员被收继的情况主要集中于成吉思汗时期,如成吉思汗女阿剌海别吉先后嫁给阿剌兀思剔吉忽里、不颜昔班、镇国和孛要合,二是蒙古皇室男性收继情况大量保留在《史集》之中,主要反映的是旭烈兀家族婚姻关系,而《元史》却鲜有记载。通检《元史》及《蒙兀儿史记》补录的“诸公主表”可知,除阿剌海别吉外,唯有拖雷女独木干公主适皛古台、察忽,忽必烈女囊家真适斡罗陈、帖木儿、蛮子台的情况。然而,钱大昕指出: 今以表、传及碑文反复参校,乃知斡罗陈兄弟三人相继尚囊加真公主。传不言帖木儿尚主,表不言主适斡罗陈,皆史家之缺漏;碑不言斡罗陈、蛮子台之尚主,则以碑文为帖木儿之子弴不剌(即琱阿不剌)而作,故为之讳也。传称成宗即位,封皇姑鲁国大长公主,以金印封蛮子台为济宁王,纪书于元贞元年,其时帖木儿已前卒矣,而碑隐蛮子台之名,悉归之帖木儿,盖讳言公主改适事。(18) 表即《元史·诸公主表》,传为《元史·特薛禅传》,碑乃程钜夫之《应昌府报恩寺碑》。由此可见,无论在当下或者之后的时代,文人、史官皆有为蒙古贵族妇女改嫁曲笔回护之处,而作为囊家真儿媳、侄孙的祥哥剌吉,在广泛接触汉文化、与文士大夫交游活跃的背景下,自己因拒绝蒙古传统收继婚而受到“卫道士”们的高度表彰,也就无足为怪了。 《元朝秘史》与《史集》,是《元史》之外研究蒙元历史的两大基本史料,其中收录了丰富的蒙古收继婚事例。如,《元朝秘史》第47节:“察剌孩领忽收嫂为妻”,(19)察剌孩领忽是海都之子,有关其收继寡嫂的情况《史集》、《元史》也有记载;《元朝秘史》第18节记载朵奔篾儿干的两个儿子背后议论阿阑豁阿:“俺这母亲,无房亲兄弟,又无丈夫,生了这三个儿子”,洪金富先生认为这反映出如果阿阑豁阿有房亲兄弟,就可以生子,便不会遭人非议,并且说明蒙古部落规模尚小时,就已经出现了收继婚。(20)又如《史集》载成吉思汗第五女阿勒塔伦,又作阿勒塔鲁罕,先后嫁给斡勒忽讷惕部的塔朮(泰出)驸马及其子札兀儿薛禅,(21)朮赤曾孙火你赤死后、子伯颜继娶其后母塔儿忽真、真童、阿勒塔出为妻,(22)拖雷妻斡兀立-秃忒迷为蒙哥所收,但她常称忽必烈、旭烈兀为孩子们。(23)诸如此类的例子,在《史集》中比比皆是。其中,拖雷正妻唆儿忽黑塔尼-别吉即《元史》的“唆鲁和帖尼”,其收继经历比较特殊,需要详加说明。《史集》称: 拖雷汗死后,他的儿子们和[他们的]母亲一起,照旧在窝阔台合罕身边。他极其喜爱和尊重他们,并毫不迟延地满足他们的一切请求。有一次,唆儿忽黑塔尼-别吉要求把合罕的一个商人[给她],[合罕]对此吝啬。唆儿忽黑塔尼-别吉哭了起来,说道:“我的心爱的为谁作了牺牲?他为谁死了?”这些话传到了合罕耳中,他就说:“唆儿忽黑塔尼-别吉是有权利的,[她像]无辜的少女,[像]新娘[一样无可责难]。”他请求原谅并满足了她的请求。(24)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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