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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阳举伟:论泰国政治整合马来穆斯林族群的政策——以“后銮披汶时代”为中心的考察


    “后銮披汶时代”主要指1957年至2016年这一时段,即泰国总理銮披汶1957年9月卸任之后至2014年5月22日通过发动政变上台执政的巴育·占奥差政府执政前期 (2014-2016年)这一时段。为方便论述,将“后銮披汶时代”(1957-2016年)泰国整合马来穆斯林族群的政策分为两个时期,即分为武装分离与分离减弱(1957-2000年)和暴袭事件频发与动荡(2001-2016年)两个时期进行讨论。
    一、“泰南问题”:内涵、性质与权利博弈
    “泰南问题”主要指的是泰南边区的暴力冲突或暴力袭击问题,是一个具有政治、社会、安全等综合属性的问题。政治与安全层面的“泰南问题”,指长期存在的“泰南暴力问题”,即马来穆斯林分离主义团体为达到政治目的而采取暴力形式的“分离”或“叛乱”运动,而泰国政府对此则采取必要的“反叛乱”措施,“暴力冲突问题”由此产生。社会层面的“泰南问题”,则指普通马来穆斯林争取平等权利的社会问题,以及泰国政府对泰南边区的发展政策及发展不平衡所引起的问题。而从居住区域和居住区域的群体来看,马来穆斯林是聚居于泰南边境府的主体族群,“泰南问题”因而也被称为族群意义上的“泰国马来穆斯林问题”,或族群地域指称意义上的“南部边境府问题”。
    泰国政府多将具有暴力性质的“泰南问题”认定为动乱或骚乱性质的社会治安问题,即强调“泰南问题”的社会属性多于政治属性。事实上,泰国政府强调“泰南问题”的社会性质,目的在于防止“恐怖主义团体”或“暴匪团体”及其活动获得任何政治地位。不过,很大程度上来说,20世纪50-80年代期间的“泰南问题”就是“分离主义问题”。
    “泰南问题”的产生及其演变,反映了马来穆斯林与泰国政府之间长期存在的“权利博弈”现象。事实上,从1909年《英暹条约》签订开始,马来穆斯林政治精英的“缺席”及其逐渐丧失对南部马来穆斯林地区的话语权,即是这种“权利博弈”的发端。
    二、泰国整合马来穆斯林族群的政策概述
    马来穆斯林族群主要集中分布于泰南的北大年府、也拉府、那拉提瓦府三府,以及宋卡府东部的四个区——乍那、纳塔威、堤帕、塞巴隅。另外,尽管沙墩府也有70%左右的马来人,但该府多数马来人讲泰语,只有10%-15%的马来穆斯林掌握部分马来语。马来穆斯林族群是泰南边区有影响力的地方性族群,其族群身份认同反映了泰南边区的政治与宗教历史及当地独特的生态系统。
    1909年《英暹条约》确定了现今泰国与马来西亚的边界,而马来穆斯林也因此次划界而成为跨界民族。到20世纪30年代,该地府尹完全处于权力高度集中的中央政府管辖之下。1932年至1957年,马来穆斯林的政治诉求主要属于“民族自治”性质,这突出表现在1947年4月由马来穆斯林领袖哈吉·素隆(HajiSulong)向泰国政府提出的“七点要求”请愿书之中。简言之,“七点要求”的主要内容涉及争取泰南边区的政治、行政、司法、经济(税收)、语言、文化教育及宗教事务等属于自治权利的事项。而銮披汶1948年再次上台执政后,拒绝了素隆提出的“七点要求”。
    銮披汶第二任期(1948-1957年)期间,泰国政府“积极进取”地采取行动以巩固其对马来穆斯林社会宗教事务的控制,尤为敏感的是对马来穆斯林神圣法律领域的干预。20世纪40年代,泰国政府曾在南部四府强制推行同化政策,强迫当地马来穆斯林接受主体民族泰人的语言和社会习俗。对此,穆斯林则力争“文化自主”,强制同化政策日渐疏远了穆斯林对泰国政府的感情。民族政策的失误使得泰南问题不断升级,并最终演化为南部边区穆斯林的分离主义运动。
    銮披汶的二次上台,打断了由比里·帕侬荣(PridiBanomyong)提出的针对马来穆斯林族群的安抚政策,这无疑增加了马来穆斯林群体对泰国政府的不信任。1957年,銮披汶政府被推翻之后的泰国历届政府逐渐意识到:政府需要同泰国境内的各类穆斯林群体达成“临时妥协”。1957年后,泰国政府与马来穆斯林族群的国家与族群关系进入了一个质变期,即由1957年之前争取自治转变为1957年之后企图通过武装分离运动以实现北大年地区的独立或完全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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