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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治安:民族融汇与中国历史发展第二条基本线索论纲(7)


    四、重视民族融汇第二条基本线索与江南、北方民族的角色
    五千年中华文明发展进程的背后,当然是生产力、生产关系、阶级关系、民族融汇、地理环境、思想文化诸因素的合力作用。其中,包括生产力、生产关系及阶级关系的社会经济,民族融汇,此二者是基本线索,是决定性因素。中华文明的整体面貌和走向,大抵是由社会经济和民族融汇来支配或塑造的。譬如,先秦时期青铜冶铸的产生运用和首次民族融汇,秦汉魏晋时期铁器推广和第二次民族融汇,晚唐宋辽金元时期印刷术、火药、罗盘针、海外贸易繁荣和第三次民族融汇,明中叶以后商业繁荣、雇佣劳动渐多、白银输入和第四次民族融汇等。举个简单例子,可窥见民族、民族融汇在中国历史发展中的地位及比重。班固《汉书》列传共计70卷,而与民族问题相关的,即有《李广苏建传》、《卫青霍去病传》、《张骞李广利传》、《霍光金日磾传》、《赵充国辛庆忌传》、《匈奴传上》、《匈奴传下》、《西南夷两粤朝鲜传》、《西域传上》、《西域传下》以及《魏豹田儋韩王信传》,合计10卷半,约占列传总卷数的1/7。而且,内容丰富多彩,往往关乎朝廷大局。就是说,在中国的特定环境下社会经济固然充当了主要原动力或主线,其作用无疑是关键性的。同时,还应当格外重视民族融汇第二条基本线索及其历史作用。对这二者都予以高度重视,才真正符合历史辩证法。
    由于疆域广袤、地理风俗多样及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五千年来,长城内外等农耕民与游牧民及其不同生活方式的世代并存,造就了塞外草原、黄河中下游和长江中下游三大地域,若是细分又表现为黄河中下游地区、长江中下游地区、大漠草原地区、东北地区、新疆等西北地区、吐蕃等西南地区等六七个社会经济发展、民族文化等颇有差异的地域子文明承载板块。它们不平衡发展的累积性影响和连续的相互作用导致了中国社会几乎所有方面的根本性变化。而且,这三大地域或六七个地域子文明板块,往往综合承载着社会经济、民族融汇二基本线索及交互作用。就近两千年而言,塞外草原大抵承载北方民族及游牧文明;黄河中下游与长江中下游大抵承载汉族及农耕文明。其中,黄河中下游地区不仅是早期汉族农耕文明的摇篮与“发祥地”,近两千年来又容易成为北方民族与汉族彼此交往融汇的冲要区域。总而言之,社会经济和民族融汇两条基本线索及作用,往往是依赖上述六七个地域子文明的承载以及彼此碰触和整合,再加上域外文明的助力,共同影响、制约着历史发展进程。考察中国历史,在通常关注社会经济及民族交融等主线的同时,也要重视这两条基本线索藉六七个地域子文明板块为载体来施展表现的情势或机制。尤其是北方民族的大规模南下冲击及其带来的南北差异的整合博弈,更是彰显民族融汇作为中国历史发展第二条基本线索的重要性。
    在欧亚大陆的历史长河中,“蛮族入侵”无疑是足以改变社会总体面貌的重要大事变。在欧洲,日耳曼等“蛮族入侵”,让整个欧洲无可挽回地进入到黑暗的“中世纪”。在中国等东亚地区,北方民族的大规模南下也类似于欧洲的“蛮族入侵”,同样严重影响着中国社会的发展走向。与欧洲不同的是,这种北方民族的大规模南下或“蛮族入侵”,在中国不止一次,大规模的至少发生过两晋和五代宋及明末三次,因而对古代历史进程影响至为深重。由于亚洲大陆南北东西的幅员疆域都接近欧洲的两倍,发生在两晋和五代宋及明末三次北方民族的大规模南下,又具有自身的特殊性:第一,迄1276年,两次北方民族的大规模南下直接造成东晋和南宋的南渡偏安,造成中国社会经济重心及文化精英的两次南移,以及随之而来的4—6世纪、10—13世纪的两个南北朝各自近200年的对峙;第二,1276年和1644年以后,元、清二王朝虽然实现了蒙古贵族、满族贵族为主导的南北统一,但是他们不得不实行蒙汉或满汉二元政策,不得不承认和重视塞外草原、黄河中下游和长江中下游三大地域的经济文化差异。其结果就是,中国虽然没有无可挽回地进入所谓黑暗的“中世纪”,但历史的总体面貌还是被严重影响或部分改变,还是呈现政权南北对峙或统一帝国不同条件下南北差异的整合博弈进而推动社会历史曲折发展的状态。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关键就在于前述游牧文明与农耕文明间的对峙冲突,关键就在于东亚大陆的塞外草原、黄河中下游和长江中下游三大地域长期分野及彼此博弈、互动。
    其间,江南在华夏文明“不绝如缕”形势下的角色,格外重要。5世纪以后的江南,已逐渐成为中国经济重心和文化主脉所在,成为中国“富民”和农商并重秩序[56]成长发展的“风水宝地”。尤其是宋元明清的江南依然代表着社会经济发展趋势,依然是引领社会经济发展的的新兴动力渊薮。唯有江南,能够充当华夏先进的经济文化南渡转移的栖息地和回旋再发展的广阔地带。而欧洲的希腊罗马的南方就是地中海,不存在类似江南的转移回旋的广阔地带。就是说,由于北方民族的大规模南下冲击及其带来的上述南北差异的整合博弈,江南地域子文明版块在承载社会经济和民族交融两条基本线索交互作用的过程中,在艰难维系中华文明经济文化近千年持续领先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是至为重要和不可替代的。
    同时也应当重视北方民族所携带的文化影响。北方民族南下及所建北朝和元、清大一统王朝,既带来一些积极向上的东西,如元行省分寄式中央集权,清诸帝勤政好学,元、清积极经略边疆,等等,又带来了不少落后旧俗。后者还较严重影响汉地社会经济结构乃至专制政体。
    马克斯·韦伯认为“君主如父”的“父系家长和世袭统治”是中国政治的特点[57]。钱穆也说,明清二朝“真不免为独夫专制之黑暗所笼罩”[58]。需要理性地正视:近古父权主从隶属的沉渣泛起和元明清专制独裁的登峰造极,都与北族王朝的文化影响密不可分。
    我国自古以来就存在“父系家长和世袭统治”等纲常传统,同时也较早出现过“民贵君轻”、道和道统高于君统等开明思想,后者还在“唐宋变革”中随谏议制成熟而有所上升。元诸色户计和明“配户当差”,均属社会经济层面对“唐宋变革”的逆转,它们都直接或间接来自蒙古等北方民族父权制主从隶属俗。这种主从隶属还借“雇工人”等律条渗入了《大明律》。清朝入关后,“八旗制”南下携入的壮丁、包衣等,同样带有奴仆半奴仆性质。于是,“普天率土,尽是皇帝之怯怜口”[59]之类的父权制主从或主奴习俗,无形中和儒家“纲常”糟粕部分悄然内外混合,逐渐汇成南北通行的“君父”至上[60]。此观念的力量及影响,绝不可小觑。由于元诸色户计和明“配户当差”都属于全民当差服役的秩序,包括社会文化精英的士大夫官僚概莫能外,统统被束缚在“民有田则有租,有身则有役”[61]的桎梏牢笼之中,很自然地恶性扭曲了传统的“君臣之义”或俸禄雇佣惯例,让官僚士大夫也蜕变为“纲纪之仆”和听候皇帝差遣的“役”[62]。最终“君父”压倒了道及道统,潜移默化,根深蒂固,“君父”至上或主宰,遂成为元明清君臣及君民关系的不二法则。一方面,女真、蒙古等北方民族带入的父权制主从关系或主奴观念,恰依赖元诸色户计和明“配户当差”在社会经济领域内的较稳定存在,得以大行其道。另一方面,元诸色户计和明“配户当差”构成的全民当差秩序,客观上提供了君臣及君民主奴化所赖以扎根生存的深厚社会土壤,有力支撑着政治文化层面以臣僚奴化为代价的元明清“独夫专制之黑暗所笼罩”。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