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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顺法刘倩]另一种生活技术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日常生活逻辑(2)


    三、另一种生活技术:日常生活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日常生活是人类最基本的生存状态和生活实践,它是人类任何活动和一切存在物所依存的现实场域。非遗和民俗只有回到日常生活中,才能更好地回应人类日常生活的需要。为了更好地认清非遗在日常生活中的位置,这里采用列斐伏尔对日常生活作为层次划分的方式,他认为“日常生活可以被界定为总体中的社会实践的一个层次”(12)。这个层次是基础的层次和中介的层次,包含了基础和上层建筑以及它们之间的互动。也就是说,现代日常生活与包括哲学、艺术、宗教、科学、政治等上层的文化活动逐渐分化开来,“各自形成了社会总体中的不同层次,不同层次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和彼此交叉,一个层次可以成为另一个层次的中介,在特定的情况下,一个层次还能够影响和支配其他的层次”(13)。在该认识上,胡塞尔几乎有着相同的观点。胡塞尔的生活世界理论认为,包括理论在内的一切实践都必须建立在一个基础性的、非主题的、相对直观的生活世界之上。但相比胡塞尔,列斐伏尔更加注重分析日常生活所表现出的饱受由工具理性和现代技术所主导的工业文明和官僚统治制度所带来的异化之苦,并对这种异化以及互动进行了激烈的批评。具有借鉴意义的是,列斐伏尔从多个角度论证了技术、政治以及科学与日常生活的互动关系,凸显出了日常生活的基础性层次地位,有助于我们认识不同层次之间的结构组成。受其思想的启发,我们可以把日常生活与其他层次的关系进行总体性分析。
    列斐伏尔指出,“日常生活是一个现代性概念,它的历史必须与现代社会的经验和发展联系在一起。在传统社会时期,人的日常生活和自然界之间保持着比较和谐一致的关系,后来被认为是上层建筑、意识形态的哲学、艺术、科学等领域并未与日常生活脱节”(14)。在宗教—形而上学的宏观统领下,日常生活的程式化逐渐形成,且日渐稳固,展现出一个浑然不分的存在状态。而现代社会则是建立在不断分化基础上的,由于分工和交换的发展,以及现代国家的出现,所有独特的、高级的、专门化的、结构的活动被挑选出来之后,便形成了现代的日常生活。正如前面所提到的,现代日常生活与一切活动深刻地联系着,它是这些活动汇聚的场所,是其关联和共同基础。与列斐伏尔批判视角不同的是,这里更加需要客观地去分析各级层级的关系,尤其是从传统社会到现代社会转变过程中,各层级形成的过程、结构及其与日常生活的作用关系。
    
    就现代社会而言,其结构层次可以划分为四个层级:第一层级是科学、艺术和哲学等活动的领域,是非日常的、自觉的人类精神和人类知识领域,它反映了人类对自然和社会的总体认识,是人类文明的智慧结晶。第二层级是以政治运作为核心的“制度化领域”,它是非日常的、控制性的社会因子,在现代社会中,它主要靠法律和各种制度加以调节维持。第三层级是最基础的层级,即日常生活,它是以个体和社会的存在和再生产为宗旨的日常活动领域,主要涉及个体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等维系生命延续的活动,个体与社会的交往活动,各类生活资料的获取与消费活动以及伴随上述日常活动的重复性的日常观念活动。日常生活是一个相对完整的领域,它受其他层级因素的影响,同时,又是其他层级发挥作用、形成实践的限制因素和最高表现形式。它既包括从传统社会延续下来的历史地凝结成的稳定的生存方式(民俗生活),又包括社会流行的以及相对差异化的、变动中的生活过程。第四层级是生活技术领域,它是日常生活的支撑和保障。同时,日常生活也是技术领域产生的土壤和动力。通常人们习惯把科学与技术等同看待,但两者在日常生活世界发挥着不同的作用。科学与技术最大的不同在于,科学是发现和求证,属于理论哲学范式;而技术是改变物质世界和生活世界的活动,它的存在是为了解决人类的生存问题,属于实践哲学的范式。从四个层级之间的关系来看,它们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存在着不可分割的联动性,统一于日常生活的实践。
    技术与日常生活的关系比想象的要密切得多,以至于很多时候很难划清两者的界限。日常生活被技术所改变,技术为日常生活而存在,任何技术都是生活技术。“技术不仅仅是一种手段,还决定着特定的生活方式,现代技术构造了现代的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显示出对自然和人的统治。”(16)正是技术的存在,使人们的日常生活充满着创造性、主动性,人类不再过多受制于自然、时空等物质条件的约束。这些生活技术是经年累月的改进及恒久不断的实践,是人类一生都要充实提高的生活技能,是具有实践特征的操作过程和程序。可以说,生活技术一种历史性存在,它是对过去生活经验的积累、改造和升华。在传统社会,虽然不存在现代技术,但它一样有着与当时生活状态相一致的生活技术,满足着古代人民日常生活的各种需求,创造着灿烂的人类文明。但到了今天,传统生活技术逐渐让位于现代技术,许多传统生活技术趋于消失。凡是能够现存于现代日常生活中的传统生活技术都是人类文化的精华,具有极其重要的实践价值,现实需要给予其足够重视和充分保护。当前兴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运动正迎合了这一需求。从技术与生活方式的关系看,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传统社会留下来的生存智慧和生活技能,是人类创造的瑰宝。为了更明确地说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质,同时又不与现代科技相混淆,这里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界定为现代日常生活中存在的“另一种生活技术”。
    日本学者小林忠雄把E.F.舒马赫提倡的“另一种技术”运用到城市民俗学中,他认为在当代城市生活体系中依然存在着一种固定的生活方式和生活技术,与现代科技主导的生活不同的是,它是依照传统继承下来的生活技术的民俗,更可以说是所谓的“另一种生活技术”的存储。这里的“另一种”,并不是指存在着个别的民俗事象,即“区别于一般性民俗事象的其他种类的别的事象,而是表现了逆行于现代社会趋势和世间潮流,致力于创新而独特的生活方式的无意识的情绪,具有引人思考的路径的含义”(17)。他举例说,“人们对歌谣、舞蹈、长调、茶道、花道、香道、短歌、俳句等传承下来的文艺活动有着非常高的热情,许多市民会参与其中,而这些活动也成为了一些城镇的地方特色因素”。不得不说,“另一种生活技术”的提出,是日本学者把民俗学作为“经世致用”之学的回应,体现了民俗参与现代生活的实践意识。不过,他们提出的“另一种生活技术”更加关注该技术所形成的有别于现代的且具有身体性传承特点的生活方式,基本属于民俗事象的范畴,故称之为“另一种生活技术”的民俗学。显然,对传统生活方式背后的技术支撑即“另一种生活技术”而言,它就是当前最受关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这反而是被小林忠雄所忽略的关键内容。作为“另一种生活技术”而存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事实上为现代日常生活方式提供了多样性选择。在这个意义上,非遗保护不仅仅在于保护非遗技艺本身,更在于保护一种生存的经验和一种适宜的生活方式。
     四、技术变革与非遗融入日常生活的可能性
    在人类历史上,尤其是中国,经历了漫长的封建社会,积累了大量的与当时农业生产相适应的生活技术。之所以称之为生活技术,是因为那个年代还没有系统的、可论证的现代科学给予其指导,技术的获得依赖于生活实践的积累和生活经验的总结。在前现代社会,人们拥有着强烈的主体意识,积极参与到日常生活中且处于绝对主导地位。既有的哲学思想抑或宗教都是与日常生活融为一体的,并转化为人们的生活观念,即便作为上层建筑的统治阶级也在致力于维护既定的生活秩序和既得利益。在传统过于强大的社会,传统生活技术呈现出日渐稳定的状态。在近乎一成不变的情景下,人们对传统生活技术的依赖不是变弱了,而是更强了。随着时代的演进,越到最后,那些能够留存在当今社会上的生活技术,越是被人们认可的和日常生活必需的,它们在一代又一代人的传承和改造下,技艺变得日益精湛,从业者变得越来越具有工匠精神。所以说,传统社会的生活技术,代表着一种生活方式,崇尚着一种生活信仰,体现着一种整体性的生活存在。
    在工业文明条件下,传统生活技术逐渐让位于现代技术,生活经验逐渐让位于技术理性。现代技术逐渐成为日常生活的主宰性力量。与传统技术的稳定性和缓慢的变化相比,无穷无尽的创新与变革成了现代技术的特点。技术革命必然带动日常生活革命,日常生活跟随着技术创新的步伐不断变迁。“激烈的变动容易让人产生不适应感,这样一味地求新求异,不仅让人忘记自然(自然规律和自然资源)的限制,而且让人忘记生活本来的意义,疏离真正有意义的生活方式。”(18)对此,列斐伏尔进行了激烈的批评,他认为现代社会的日常生活是一个具有无意识特征的基础性的层次,它饱受由工具理性和现代技术所主导的工业文明和政治制度管制所带来的异化之苦。由现代技术和工具理性所主导的工业社会无时不在破坏传统的日常生活形态,这一结果的非人性化的特征以如下的方式表现了出来:“日常生活并没有在现代社会中消失,但是日常生活的确经历了变革,它已经丧失了它那弥漫于整体之中的丰富性,它的非人性化和单调乏味意味着它不再是那个主体意识浓厚的过程,相反,对社会组织来说,它是一个需要掌控的‘客体’。”(19)吉登斯认为,“对现代社会的掌控需要依赖抽象的社会知识,以方便指导社会行为与生活。社会成员能否对现行的社会系统有一定的信心和参与感,需要通过一系列的情感与行为的程式与框架,游刃有余地运用已知的社会知识,以减轻社会不确定性所引发的惶恐与不安”(20)。
    面对上述困境,反思性回归传统显得十分必要。相比较而言,传统生活技术是在确证和增强人类主体意识、推动和改善人类生活的进程中展开的,都是“生活”之中的“技术”,它们的存在以认识、解释和支撑生活为目的。列斐伏尔在日常生活批判的路径上,关注到民众的节庆、狂欢等形式,强调情感和压抑的解放,强调让古代节日与现代都市生活相整合,“形成一种全新的、‘能够消除日常生活与喜庆气氛之间的冲突’的社会现实,在单调的城市日常生活中,让市民重新找回久违的快感和欢乐,对抗现代日常生活的技术化、组织化控制”(21)。这种“现代性的逃离”逐渐成为常态,它同时为传统生活技术在现代社会日常生活的复活提供了新的可能性。这一理论探索有其内在的合理性,而且在现实世界中寻求到实践的支撑。在激烈的生活变革中,人们为保持住生活的丰富性和文化的多样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在各国获得了一致的合法性和话语权。传统生活技术以另外一种身份重新返回到日常生活的行列之中,让变动的、不可预知的日常生活固守住了相对稳定的以及具有乡愁意味的民俗生活,让人们在快节奏的生活中拥有了心灵的故乡和情感上的依托。
    在德国民俗学家鲍辛格眼中,“日常生活一方面是‘灰色的’,是一成不变循环往复的,受讲求实际、以实用为导向的思维和行为方式的支配。另一方面,在飞速发展和更新的技术世界里面,每个人的日常生活都在相应地与时俱进”。“对民俗学者来说,就是去发现那些永远处于‘变化中的恒久’的内容,在对‘灰色的’、常规型的不引人注意之事物的关注中,去发现人们如何在传承下来的秩序中构建个人的生活;在对习俗的历史变迁的梳理中去发现仪式如何规定着人的行为的文化图式,去揭示文化性的因素以何种方式找到新的体现方式,让当事人看到在自己习以为常的惯常行为和思想背后,有怎样的文化历史渊源的驱动,以此去启蒙日常生活。”(22)这种启蒙对经验性的强调超过思辨性,对习俗的历史追溯不再以发现“沉淀的文化遗产”为目标,而是对社会现代化进程的回应:其目标是让普通民众反思性地看待那些习以为常的内容,进而形成对日常生活的自觉。日常生活自觉是民众的自醒,是民众在多变的日常生活中,从失去自我的状态,试图找回自我,主动回到自身曾经熟悉的、有归宿感的生活场景。最为重要的是,日常生活自觉让过去的文化遗产尤其是活态的非遗在现代社会中更具参与性和现实性。在一定程度上,日常生活的自觉或觉醒,以及由此引发的更具普遍意义的文化自觉,大大增强了当代社会民众对传统文化形式的认同感。
    非遗融入日常生活与以上论述有相对一致的逻辑关系,即非遗的传承坚持当代性的视野非常重要。所谓当代性视野就是对待过去的历史和文化遗留,以当代社会为参照点,用当代的眼光去审视和发现它当代的价值,以增强它融入到当代的日常生活的可能性。正如菅丰所指出,“与其说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具有价值,还不如说是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当下人类生活发生关系才存在的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如能为人们带来幸福的话,对于这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家是乐于承认其价值的”(23)。非遗被保护,本身就是一种当代价值的确认,或者说潜在价值的保存,即便当下没有发挥机会,但未来依然存在着被再次激活的可能。总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存、利用的意义,不在于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守护,而应该在“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来守护和创造人类美好生活的过程中被发现,而这才是非遗作为“另一种生活技术”的既有面貌。在成为“遗产”之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代表着一种生活方式,包括居住形式、饮食文化、民间工艺、节庆习俗等,特别是手工技艺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与历史上先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是先民们在生活中创造的实践文化。不可否认的是,在当代社会,传统的日常生活空间已经改变且不可能复原。受现代科技的冲击,非遗在日常生活中的边缘化已经成为事实。在这种条件下,非遗新的发展空间的探寻及创造是更具积极意义的。“对那些依然有现实经济价值的非遗,积极在生产中发展和创新,使其满足民众不断变化的需求,才能让更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入到当代人的生活中去,在生产和生活实践中得到更好的保护。”(24)主动为非遗寻找价值空间,就是将其安放在日常生活中,用人们的日常生活自觉,重新确认非遗的活态传承。亦因如此,“见人、见物、见生活”的保护理念是恰当的应有之举。总之,在日常生活的逻辑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命运取决于其能否重新回到日常生活并取得面向未来的开放性。
    五、结语
    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已经发展为一项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全民性社会运动。从理论研究到保护实践,相关行动者迅速聚焦到散落于民间的、数量极其繁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具体类型和个体上,做了大量的包括调查、申报、整理、传承以及开发等基础性工作。这种以非遗个体为研究对象的倾向固然重要,但由于不同的行动者往往囿于自身的立场和视角,导致无法全面审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质以及准确把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点,出现诸多扭曲和异化非遗保护的行为,最终达不到有效保护的目的。在这种背景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其研究的日常生活转向已是必然结果。在日常生活的逻辑中,一方面应从日常生活的整体视角下理解和认知非物质文化遗产,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民俗、民俗生活的区别与关联,发现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日常生活中充当怎样的角色以及处于怎样的地位;另一方面应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体视角放大到日常生活实践的社会整体,在复杂多变的日常生活场域内寻求到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挥原有价值的空间,在日常生活自觉和民俗生活的向往中,确认和支持更加符合人类未来生存、成长及人性解放的生活方式的延续,有效平衡日常生活变迁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开发、创新的互动关系。上述两种不同的视角全面体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日常生活逻辑的起点和终点,而“另一种生活技术”则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日常生活逻辑的最本质诠释。
    (本文原载于《民俗研究》2019年第2期,注释从略,详参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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