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利生 马志强:“村转居”进程中回族寺坊的分化与整合——以宁夏W村为例(2)
http://www.newdu.com 2024/11/25 09:11:41 《西北民族研究》(兰州 赵利生 马志强 参加讨论
二、“村转居”前后的W村及寺坊概述 (一)“村转居”之前的W村及寺坊 W村是宁夏中部黄河灌溉区的一个行政村,辖7个队(村民小组),距市区约4公里。截至2015年,村庄总人口1895人,民族成分主要为汉族和回族。其中汉族人口1175人,占总人口的62%;回族人口720人,占总人口的38%。作为黄河灌区的农业村,村民人均耕地约1.2亩,主要从事水稻、小麦、玉米等农作物的种植,辅之以瓜果、蔬菜等经济作物,同时有部分家庭从事家畜家禽饲养、水产养殖和编织业等。村庄内传统的居住格局是回汉混居(如图1),回族相对聚居在七队、六队、二队和一队,汉族则广泛居住在各队中。在宗教信仰方面,村内汉族主要信仰佛教和民间宗教等,有汉传佛教寺院一座,可容纳上千人举行宗教活动;回族信仰伊斯兰教,有清真寺一座,能够满足村内回族的日常宗教活动需要。在这个回汉混居的多元信仰的村庄内,村民们在日常的生产生活中交往频繁、关系融洽,尤其在农业生产中,农忙时的回汉邻里之间互相“帮工”,相互合作;在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上互相理解、互相尊重,比如在回族的古尔邦节和开斋节时,回族会将自家制作的美食与邻里分享,并无回汉之分,汉族在举行宗教活动时,也会尽量不影响回族。在当地广泛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回民汉民,教是两教,理是一理。”简单来讲,回族和汉族虽然有不同的宗教信仰,但其哲理是相通的。由此可见该村回汉民族之间彼此熟悉程度较高,相互理解、尊重,关系融洽。 村内的回族寺坊,是回族以清真寺为居住核心而形成的一个信仰共同体和生活区域,其地理边界大约处在该村的六队和七队之间。如前文所述,回族寺坊并无明显的地理边界,其文化边界才是核心。除了回汉民族间的文化认同差异外,在村落内的回族之间也存在不同的信仰教派认同,这种认同差异使得同一村落内的回族分属于不同的寺坊。六队和七队的回族及一队的部分回族村民认同伊赫瓦尼,村内唯一一座清真寺也以伊赫瓦尼为主要教派遵守,坊民约一百一十户,约五百一十人;二队的回族和一队的部分回族则分别认同哲合忍耶和格迪目,他们的日常宗教活动则分别是在邻村的哲合忍耶清真寺和格迪目清真寺完成的。传统的寺坊之所以也被称为“教坊”,其实是因为该寺坊具有某一教派的属性,不同教派的信仰者对其有着不同的认同。按照W村老人们的讲述,村内的回民并非当地世居回民,而是在清朝末期,从城东迁过来的一部分有钱的回民。由于这里的耕地土质特别好,粮食产量也高,他们从本村汉民手中买了一部分土地,又在黄河边开垦了一部分土地,然后W姓、L姓、Y姓、M姓、X姓等回民家族纷纷在此定居直到今日。关于村内的清真寺,其创建历史并无文本记载,村内老人YSM、XCF、WHQ、LSY等人传述始建于1895年前后。该寺曾经历过约四次迁址、翻修、重建,至今已有一百余年的历史,在当地回族社会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清真寺第一次翻修重建的时间为民国十八年(1929年),第二次扩建的时间为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1938年,原宁夏省政府主席马鸿逵提倡中阿并进,在W村的清真寺内成立了“初级中阿讲习所”,为当时的“高级中阿师范学校”培养学员,后又更名为“阿訇教义国文初级讲习所”。办学期间的在读学员人数在四十人左右,招生范围包括当地回汉各族的学生,培养了几届回汉学生,为当地回汉民族教育作出了一定贡献。第三次恢复重建的时间为1980年,第四次搬迁重建的时间为1996年。从W村的回族和清真寺的历史发展来看,寺坊的形成和发展对于回族坊民而言具有深刻的历史记忆和文化内涵。 (二)“村转居”进程中的W村及寺坊 W村的“村转居”工程自2008年开始,当地市政府按照宁夏建设“沿黄城市带”的战略部署,制定了“西移东扩”的城市规划,在W村所处的B乡进行大规模的征地和拆迁活动,而W村正处于城市“西移”建设的重要区域。W村的土地征收是补偿性的,其中耕地按照每亩两万元补偿征收,用于建设居民住宅、教育园区、道路设施、企业等。2010年初开始,对村内住房进行征收和拆迁,被征地村民的农业户口开始转为非农业户口,办理和发放“被征地农民证”,并给予安置过渡补助费,费用为每人每年480元,同时,鼓励村民办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于住房已拆,村民们纷纷投靠亲戚家或者在周边各地租房住。回族村民为了满足日常去清真寺的宗教生活需要,很多人就近租住,或者选取有清真寺的地方租住。寺坊传统的居住格局被打破,坊民暂时离散各地,日常去村内清真寺做礼拜者寥寥无几。当地政府采用“就地安置”的原则。2013年,第一期居民安置楼竣工,开始搬入部分村民居住。按照征地拆迁协议,村民原有宅基地住房面积的一分地(约67平方米)可以补偿兑换居民安置楼住房的19平方米。2013年下半年,由于村庄规划建设需要,经清真寺管委会和回族坊民讨论协商,由坊民自费筹资对原有清真寺进行拆毁重建。2014年,第二期居民安置楼竣工,大部分村民开始搬入居住,但有部分村民离开这里,选择在其他社区居住。2015年初,W村的征地和拆迁活动基本结束,同年,回族坊民自费修建的清真寺竣工并开始投入使用。至2017年,共建W村居民安置楼30栋,为五层楼或六层楼,每栋楼均为四个单元。在新建的住宅小区里,回族相对聚居在19号楼至30号楼(如图1),但以往的邻里居住格局发生了很大变化,主要表现在“分家”和“离坊”两方面,有一少部分村民迁居其他居民安置小区或在市区购买商品房居住。在脱离农业生产的土地后,村民开始谋求新的生计,以打工(建筑类、运输类等)、创业(餐饮类、批发零售类)为主要生计方式。 根据W村实施“村转居”的实际情况来看,面对新型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的形势,当地经济社会结构、户籍制度、服务体系等均发生了一定变化,正在有序推进农民的市民化。虽然村民户籍从农业户口转为非农户口,社区人居环境看似城市社区,但是其生活习惯等方面依然有农村社区的印记,“村转居”社区实际上还是一种过渡型社区。“村转居”是我国推进新型城镇化的一项系统工程,虽然国内各地实施措施各异,但必然要涉及基层组织建设、集体土地和资产处置、集体房产和村民住宅处置、村民农转非、市政设施建设和管理、社保及群团组织关系等问题。W村在基层组织建设方面还依然保留着原有的行政村建制,管理方式上也是按照原有村民户籍来进行跨区域的人口管理,而非特定区域的行政管理。因此,W村的“村转居”还在实施中。在调研中笔者发现,对于回族寺坊而言,“村转居”所带来的征地和拆迁等活动,使得村落中的回族寺坊出现了分化现象,寺坊内原有的居住格局、生计方式等结构被打破,部分回族坊民脱离寺坊迁居他地,又有部分回族从他地迁入这一寺坊。在“村转居”进程中,传统的回族寺坊正面临着挑战,亟须重构与整合。 图1 W村拆迁前后回汉居住格局示意图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