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长德:2020年后民族地区贫困治理的思路与路径研究(5)
http://www.newdu.com 2024/11/25 07:11:06 《民族学刊》(成都)2018年 郑长德 参加讨论
(二)贫困治理:经济机会的平等获得 1.绝对贫困治理的重点地域:深度贫困民族地区 2020年后按现行标准的部分绝对贫困人口和贫困线上调后的贫困人口的集中分布地区是深度贫困的民族地区,据统计,2017年底,全国认定的深度贫困县有334个,2/3以上在民族自治地方,其中民族八省区有162个,占48.5%。目前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实施的有效政策和措施,如驻村第一书记制度,精准施策的各种举措,特别是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扶贫举措,在2020年后的深度贫困民族地区应该继续保持。特别是现在的深度贫困县2020年摘帽后,相应的政策应继续执行(摘帽不摘政策)。 2.贫困治理:要确保一般贫困人口能够平等地获得机会 一般的贫困人口陷入贫困陷阱的主要原因在于缺乏基本发展能力(融入现代社会的能力、适应和驾驭市场等)和知识贫困,即普遍地缺乏获取、学习、应用和交流知识及信息的能力,以及社会责任、环境保护意识和努力、可持续发展能力,无法获得发展机会。因此,对于2020年后贫困人口来说,提高他们获得发展机会的能力,创造条件、提供机会、赋予权利将在未来贫困治理中占有重要位置[7]。 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有效提高农村的组织资本。人是第一重要的要素,使人自信、有信心、有信念,把自信、有信心、有信念的人组织起来,想干事就能干成事。把驻村第一书记制度制度化并加以完善,加强农村村组的党的建设,把农村党员有效地组织起来。近年来,一些地区提出的“党建扶贫”,推进党建与贫困治理深度融合,效果显著;通过农村专业合作社、农村能人、文化传承人及“公司+农户”等,把相关利益主体组织起来,共享技术、共享市场,助推贫困人口持续跨越“贫困陷阱”。 持续支持民族地区教育与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持续提升贫困人口的人力资本,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持续更新改善各类教育(包括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继续教育等)硬件设施(校舍,教学设备,教育网络化等),使办学硬件条件与全国平均水平持平甚至高于全国水平;普及从幼儿园到高中的基础教育,特别是切实加强学前教育,把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序列,在人员、资金上给以足额的保证;切实提高教师待遇,稳定教师队伍数量,控制教师流失,提高教师质量;充分利用退休教师优势资源,实施退休教师支教计划,提升民族地区基础教育的教学水平;与用人单位合作,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把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扩大到包括所有民族地区,如针对深度贫困的三州,举办内地“凉山班”“临夏班”“怒江班”等。 民族地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比例高,贫困户和一些非贫困户容易因病丧失劳动能力返贫和致贫。据调查,目前民族地区因病报销比例较低、因病长期自费医治、因家庭隐形支出剧增而致贫返贫。医疗费用高、报销比例低,报销范围小,报销渠道窄,是因病致贫家庭中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因病不仅会丧失劳动力,直接增加医疗费用支出,打击了贫困人口的自信心,而且家人照料影响到赚取收入。需要通过瞄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家庭和病种,从制度设计层面考虑将因病致贫防控关口前移,做好扶贫开发与医疗救助衔接,保障穷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促进人力资本的积累与提升。 进一步完善普惠金融体系,缓解(消除)贫困人口面临的金融约束。同时,加强社会网络建设,着力发挥社会网络的正外部性。 通过文化再造,着力激发民族地区贫困人口的内生动力。民主改革时深度贫困地区所处的社会阶段,对后期的发展有严重制约作用。“一步跨千年”带来了社会发展阶段的跨越,但有一些历史惯性因素,难以完全适应变化了的社会基础(历史的路径依赖)。例如,在宗教信仰方面,个别民族的宗教信仰中的一些禁忌,不利于交易经济的发展;长期的赠予式援助带来对政府和政策的严重依赖,形成“等靠要”观念(政策依赖);一些传统习俗,如“婚丧嫁娶”等的攀比和炫耀式消费,带来财富积累缓慢等。这些因素作用的结果是深度贫困民族地区自我发展能力积累不足(人力资本积累不足,物质资本积累不足,陷入贫困陷阱),这种因贫困文化及相对应的认知观念、行为习惯导致的贫困持续性,被称之为“行为贫困陷阱”。因此,要跨越此种“贫困陷阱”,一方面扶贫措施要激励相容,另一方面,要加强文化建设,进行文化再造,通过组织开展贫困村民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传统节庆等,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让村民在集体活动中认识并反思贫困文化,进而逐步形成否定和摆脱贫困文化的意识和行为[4]。 3.贫困治理与乡村振兴和城乡一体化结合 2020年前民族地区的乡村振兴主要任务是脱贫攻坚。现行标准下农村绝对贫困的消除为2020年后民族地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了良好的基础。2020年后民族地区最重要的任务之一就是要实施好乡村振兴战略。贫困治理要紧密与乡村振兴战略结合,通过乡村振兴,大幅度提升贫困地区的禀赋结构和自我发展能力,使民族地区的贫困乡村与贫困人口有效持续跨越“贫困陷阱”[8]。 民族地区快速城镇化的结果,2020年平均来讲,有超过50%的常住人口进入城镇,人口的乡城转移会带来贫困的乡城转移。因此,在贫困治理方面,要由单纯的农村扶贫开发向统筹解决城乡贫困方向转变,打破城乡分治的二元扶贫模式,促进城乡减贫一体化融合,建立城乡一体的扶贫模式,扶贫战略重点应放在实现城乡要素平等交换,使城乡贫困人口享受扶贫政策内容一致、数量和质量上的均等化上。在城乡居民医保、养老逐步并轨的基础上,推进城乡居民低保、就业、创收、义务教育、住房保障等领域的并轨。 (三)贫困治理:确保特殊类型贫困人口的最低经济福利 贫困人口中劳动能力低下或者不具备劳动能力,又没有亲属供养、无依无靠的人(鳏寡孤独),属于特殊困难贫困人口。对于这类贫困人口,贫困治理应该通过建立和完善城乡一体化的全覆盖、保障程度较高的社会保障体系完成,特别是针对性的、覆盖面广的社会救助体系,如社会救助、生活照料服务、营养健康干预和养育服务等。 参考文献: [1]郑长德.民族地区多维发展差距研究[J].中国西部民族经济研究中心讨论稿,2018. [2]郑长德.中国少数民族地区包容性绿色发展研究[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16. [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EB/OL].(2016-04-28)[2017-12-20].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6/content_5073709.htm. [4]郑长德.深度贫困民族地区提高脱贫质量的路径研究[J].中国西部民族经济研究中心讨论稿,2018. [5][印度]阿玛蒂亚·森、让·德雷兹.印度:经济发展与社会机会[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11. [6][美]马丁·瑞沃林.贫困的比较[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81. [7]雷明.扶贫战略新定位与扶贫重点J].改革,2016(8).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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