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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庆:中国民族团结的意涵演化及特色(4)


    三、中国民族团结的特色与本质
    中国的民族团结既包括各民族内部的团结,也包括民族之间的团结,还包括国民意义上的中华民族大团结。民族内部团结、民族之间团结、中华民族团结三者形成了横向开放结构和纵向层级结构,对应着个体、民族、社会、国家等身份认同。
    (一)中国的民族团结具有爱国主义精神浸润的特点
    中国的政治文化传统与中国近代民族国家建设起步的特殊环境,决定了中国的民族团结与中华民族概念,与爱国主义紧紧地连结在一起。就如俞旦初所言:“一个国家要挽救于危亡,以至要富强起来,自立于世界之林,最重要最根本的一条,就是要依靠全国人民团结统一的爱国主义精神,这是国家元气之所存。”从一定意义上说,是近代列强的入侵,尤其是抗日斗争激发起中国人对于实现中华民族团结的呐喊,也正是在回答何为中华民族,“中华民族是否是一个”的问题上,才有了政界、学术界对于中国的民族与国家是何结构的深刻思考。而费孝通先生关于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理论则恰恰是对中国的民族团结诠释:多元的民族通过彼此团结在一起,构成中华民族。臣民时代的忠君思想经过近代开始的社会转型演化为国民的爱国,中华民族获得民族独立之后,国内各民族在同一国家主权的屋顶下确立平等地位,为社会主义的多民族国家建设共同努力,这是中国各民族步入新的团结时期的进路。民族团结是为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自然具有爱国主义的禀赋。这一点不同于很多欧洲国家,尤其是以社会契约联结个人权利与公共权力的国家,这些国家强调个人权利优先,并以此为基点延展出社会团结与国民团结,文化意义的民族认同及民族身份因放置于私域空间而式微,甚至不承认民族群体的存在。
    (二)中国的民族团结具有革命和进步的本质属性
    从民族团结的性质来讲,社会主义的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社会各民族之间的团结,是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凝聚力为核心的,是以社会主义制度和祖国统一为基础的。1937年5月毛泽东指出:“只有经过共产党的团结,才能达到全阶级和全民族的团结,只有经过全阶级全民族的团结,才能战胜敌人,完成民族和民主革命的任务。”
    民族团结的革命特质集中体现在谁领导、团结谁的问题上。在中国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进程中,存在着人民与敌人的二元对立,团结指的是人民内部的团结,人民的团结产生革命的力量。人民团结是各族人民的团结,是以无产阶级的团结为基础、以共产党的领导为核心的。加强民族团结,关键要加强全党的团结。1987年,邓小平指出:“加强全国各族人民的团结,首先要加强全党的团结,特别是要加强党的领导核心的团结。”
    各民族人民的团结不是以民族边界为基础的团结,而是以阶级为基础的超越民族界限的团结,这一团结具有革命性的本质,并与资产阶级和敌人的团结相对。马克思主义者指出资产阶级也散布所谓“民族团结友爱”的论调,马克思在伦敦纪念1830年波兰起义17周年的国际大会的演说中指出:“各民族团结友爱,这是目前一切党派,尤其是资产阶级的自由贸易派的一句口头禅。的确,现在存在着一种各民族的资产阶级兄弟联盟。这就是压迫者对付被压迫者的兄弟联盟、剥削者对付被剥削者的兄弟联盟。一个国家中个别资产者之间虽然存在着竞争和冲突,但资产阶级却总是联合起来反对本国的无产阶级;同样,各国的资产阶级虽然在世界市场上互相冲突和竞争,但总是联合起来反对各国的无产阶级。”可见,不了解中国民族团结的革命本质就容易陷入族裔民族主义主导的我族内部团结的误区。伴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中国革命时期民族团结的革命性特点趋弱,人民团结成为主流,这一主流充盈在民族内部,溶汇入各民族之间。民族团结的进步特质是由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目标所决定的。政治共同体的确立应以高尚的行为为目标,而不是单单为了共同的生活。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就是全体中华儿女的共同心愿,也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目标。讲团结离不开讲进步,团结和进步一直相伴相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进步是指各民族从隔阂走向了民族团结,民族关系发生了质的进步。在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改革完成以后,民族内部和民族之间的阶级对立消失,各族人民在政治上、经济上实现了翻身,成为社会主义的劳动者。旧社会的民族关系,转变为各民族劳动人民之间的关系,也就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在社会主义建设中, 进步则表现为各民族追求向前、向上,从民族素质、思想观念、精神面貌到经济社会各个层面,追求发展和提高。通过克服错误的思想、观念、认识,消抑狭隘的民族心理、克服消极保守的意识与观念,以实现不断进步。在民族内部和民族之间坚持团结—纠错—团结的原则与方法,彼此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纠正不利于团结的错误,进而深化团结,巩固团结。全面综合、充分均衡的新时代发展观要求凸显民族团结的“进步性”:一是体现在各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思想观念更新方面,二是体现在民族团结状态的不断向上、向好方面。
    四、结语
    从我国多民族国家建设的角度讲,民族团结是相对于隔阂、分裂而言的,旨在实现民族政治关系、社会关系的合和。多民族国家的团结需要各民族以崇尚团结的共同伦理信念、共同的目标利益、彼此的认同感和同胞感等因素来铸就。在应对多民族国家的认同和团结问题上,威尔·金里卡(Will Garlicky)将不同国家的做法归纳为四种策略:倡导并将主流民族的认同树立为国家认同,并以此同化其他民族;以“多元文化主义”的精神平等地对待各民族的认同;建立“超民族认同”的国家认同;建立“抛开族裔认同”的公民认同;创造产生交集的“共同分享的民族认同”,进而构成国家认同。金里卡的总结和归纳突出了西方国家运作的“技术性”,其观点无疑是以崇尚自由主义、多元主义的西方社会为研究基础而得出的。此外,西方的团结意涵之所以有时被赋予工具化或集体行动策略的理解,其根本原因就在于私有制的存在限制了不同阶级、不同群体对于利益共享的诉求。在崇尚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中国,实现民族团结拥有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基础、以人民当家做主为核心的政治基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的思想道德基础、以互嵌互助为特点的社会基础、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的目标基础,这些基础中蕴含着丰富的共同性成分,而共同性无疑是浇灌团结花朵的最好养分。团结基础中丰富的共同性成分也决定了中国民族团结的内聚性程度高,有序性、稳定性强。因而,认知和把握中国特色的民族团结,需要了解西方的团结话语与理论,更需要植根中华民族的历史,置身中国国情的空间和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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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载于《民族研究》 2019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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