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众多的报刊报道中,其中有两封公开见诸报端的信件,颇耐人寻味。 其一,是文绣的族兄文绮给文绣的一封公开信。内中写到: 顷闻,汝将与逊帝请求离异,不胜骇诧。此等事,岂我守旧人家所可行者? …… 我家受清室厚恩二百余载,祖宗四代官至一品。且漫云逊帝对汝并无虐待之事,即果然虐待,在汝亦应耐死忍受,以报清室之恩。 今竟出此,汝清夜扪心自问,他日有何颜面见祖宗于地下…… 若听兄之劝,请即回溥府,向逊帝面前叩首请罪……吾妹思之。吾妹再三思之。 …… 最使人感到有意思的是,文绣回答这位族兄的公开信,写得更是义正辞严,当时深深地博得了社会上一些人们的同情。 这封以文言方式书写的信,颇为入情入理,堪称笔峰犀利。 后面内容更精彩 点击图片进入下一页 文绮族兄大鉴: 妹与兄不同父、不同祖。妹入宫九载未曾与兄相见一次,今我兄竟肯以族兄关系,而在各报上公然教妹“耐死”。查民国宪法六条,民国国民无男女、种族、宗教、阶级之区别,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妹委托律师要求受人道待遇,终必受法律之保护。若吾兄教人“耐死”,系犯公诉罪。检察官见报,恐有检举之危险。理合函请我兄嗣后多读法律书,向谨言慎行上功夫,以免触犯民国法律,是为至盼。 见到文绣诉诸报端的文章,我才真正知道文绣的文才造诣,以及她那非同一般的勇气。然而,当时这些我是不敢吭声的。 关于文绣与其族兄关于“离婚”的那场报刊上的论战,据我所知,当时溥仪异常关注。 据说,对于文绣与其兄的公开信,溥仪也每信必看,无一遗漏。 最终,当然这场末代皇帝的离婚案,虽未经法院的判决,但毕竟形成了离婚的事实。在私下调解中,溥仪给付了文绣一次性生活费五万多元。但这并不算了事,溥仪为了维护他的“皇上”尊严,在各地报纸发布了令人可笑的“上谕”,竟称已将“淑妃”贬为“庶人”。 之后,溥仪潜往东北,充当了日本人的“傀儡”,而文绣则回到了北京,过上了平民的生活。 由此,在南辕北辙的生活道路上,“皇上”与“淑妃”分道扬镳。 当几十年后,受到特赦的溥仪,在出版社编辑的帮助下,撰写《我的前半生》时,出版社又协助他找到了那些登载当年“婚变”时各报刊“论战”的文章。对此,溥仪百感交集,虽然最终成书时,书中删去了这些具体内容,但基本梗概依然保留了下来。 特赦后的溥仪,对于文绣的看法发生了截然的变化。据说,他后来见到过文绣的一位亲戚,谈起当年的文绣时,表示了赞赏之意,认为她能冲破封建桎梏,实在是一件幸事,不然也很可能走上婉容的那条可悲的道路。 别人也许感受不深,而以我对溥仪的了解来说,他的这番见解实在是难能可贵的。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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