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70年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历史逻辑与基本经验(3)
http://www.newdu.com 2024/11/27 05:11:02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 方堃 参加讨论
二、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基本经验 中华民族共同体不是各个民族的简单加总,而是基于中华民族整体利益和共同利益,由全体中华儿女共同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有机构成的命运共同体。从历史上看,中华民族共同体自身发展所依存的“自在实体”早已出现,而作为一个“自觉实体”,是近代以来中国与西方列强对抗中出现的。因而,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历史是伴随着中国共产党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史而形成的。新中国走过了70年不平凡的历程,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经验弥足珍贵,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政治前提 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是为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历史和实践雄辩地证明,正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华民族不仅实现了独立与解放,而且通过70年艰苦卓绝的奋斗,实现了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再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政治前提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共产党深刻把握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将马克思主义民族、国家、政党关系学说与中国实际结合起来,形成了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理论与政策体系;将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与现代国家建设结合起来,不走封闭僵化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邪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有效避免了国家内部不同民族、不同群体根本利益上的激烈对抗和社会冲突,为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把舵定向。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党要团结带领人民进行伟大斗争、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毫不动摇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10](P.61)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政治保障。这一政治保障还会形成辐射效应,影响到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所需的各种资源要素及制度供给。把党建设得更坚强有力,以党心聚民心,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就有了团结和凝聚的中心点。[12] 作为中国共产党治理民族问题的创举和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结构形式和建设载体。它蕴含了古代政治智慧与现代法治思维,以及统一性与多样性、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统一的关系。正如习近平对“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所作的精辟阐述:“我们讲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一体包含多元,多元组成一体,一体离不开多元,多元也离不开一体,一体是主线和方向,多元是要素和动力,两者辩证统一。”[9]在肯定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同时,必须在序阶上特别强调把“统一”放在“自治”之上,即“没有国家统一,就谈不上区域自治”。[13]70年来民族区域自治的实行,对促进中华民族大团结所作出的历史性贡献,足以驳斥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质疑和谬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要立足“两个结合”原则,推动民族区域自治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高度契合。创新议程与程序,扩大各族人民的政治共识,加强立法、执法、司法等各环节建设,保障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落地生根。 维护国家统一是国家的最高利益和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之所在。纵观中华民族发展史,民族分裂从来都是和国家离乱相伴相生,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相辅相成。中华民族经久存续的重要前提是保持人口共同体和领土空间的延续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不容分割,5个省级民族自治区与29个省市及港澳台地区都是中国不可缺少、无法分离的主权管辖区域。包括少数民族群众和汉族群众、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共同构成了中华民族的主体成分[14]。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旗帜鲜明反对分裂。要团结全体中华儿女,坚决同诋毁、否认和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完整性的言行作斗争,不给民族分裂主义任何可乘之机,切实维护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整体性、统一性和稳定性。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