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李大钊:北洋时代的最后一起司法大案(4)
http://www.newdu.com 2024/11/25 11:11:48 历史之家 佚名 参加讨论
李大钊被捕后,由于他是北京大学着名教授,教育界、政治界各方纷纷呼吁,应将李大钊案移交法庭办理。 4月6日,李大钊被捕当天,傍晚6时,北京国立九校校长召开会议,讨论营救方法,并准备派代表向当局陈述意见。4月9日,北京国立九校委派的代表拜访张学良,提出“李大钊系文人,请交法庭依法审讯”,并要求释放其妻子女儿。12日,北京25所大学校长召集会议,决定发表书面声明,“希望奉系取宽大主义,一并移交法庭办理”。(《世界日报》4月10日、11日、13日) 北洋政府的前高级官员章士钊亦有活动。章士钊游说奉系总参议杨宇霆向张作霖说情,称“切不为以一时之意气,杀戮国士,而遗千载恶名”。(章士钊,《李大钊先生传》序) 后面内容更精彩 点击图片进入下一页 彼时,在奉系军阀内部,对李大钊案的处置分成了两派。据《晨报》报道,一派认为应交军法处分,因为“奉方所讨伐者赤,则凡赤皆为敌人。况共产党在北方显有扰乱阴谋”。另一派认为,应当依普通法律程序由法庭审理,因为所逮捕者悉为文人,并非军人,世界上其他国家破获共产党机关后,“未闻有以军法从事者”,即便是君主国日本的涉共案件亦由普通法庭审理。 北洋前高官梁士诒主掌的奉系军阀内部的政治讨论会,明确主张将李大钊案移交法庭办理。1927年1月,张作霖的安国军总司令部设立政治、外交、财政讨论会,梁士诒为政治讨论会会长。4月9日,政治讨论会开会,关于东交民巷逮捕共产党人一案,经长时间讨论,决议向安国军总司令建议,将此案移交法庭裁判,依法处理,“以期昭示中外,以彰公允”。 政治讨论会之所以有此建议,与当时中国正在进行的收回领事裁判权的努力有很大关系。当时,为了决定是否将领事裁判权交还中国,英美等国组成法权调查委员会,对中国的司法状况展开调查,调查报告认为,军人对司法的干涉太多。 在此背景下,政治讨论会认为,东交民巷逮捕共产党人案“现在主张交法庭之最大着眼点,在鉴于本案受世界注目,而上次司法调查委员团,对中国法权,多有所借口,是此案正可借以彰中国司法独立之精神,以减外国不信任中国法权之意。”会议决定,“推举梁士诒、杨度二人为代表,前往顺承王府陈述意见。”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