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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乡里社会的十六国胡汉民族关系——以华北与关中地区诸政权为例证(3)


    三、乡里选举制度的恢复与胡主的人才管理
    从刘氏政权到苻、姚政权,胡族政权与乡党之间的关系,虽然呈现出缓慢发展的特点,但人才的引入逐渐稳定化,而且在数量上不断增加。北方每逢战乱稍息之时,胡族政权通过逐步恢复选举制度从乡里社会中网罗人才,以保证其发展的延续性。乡里选举制度的逐渐恢复和确立,是北方社会逐渐回到西晋末年以前的行政正轨的重要标志。
    先来回顾胡族政权在乡里选举制度方面的情况。直到刘曜迁都长安之后,前赵才开始立学校。在从刘聪所居之平阳,到刘曜定都长安的过程中,并州乡闾流散是不能改变的事实。刘曜进入关中后,趁着部分战争的胜利,不断向长安迁徙周边乡里大族,例如曾“使乔豫率甲士五千,迁韬等及陇右万余户于长安”,“徙秦州大姓杨、姜诸族二千余户于长安”,长安的人口获得充实。刘曜在长安兴文教,“立太学于长乐宫东,小学于未央宫西,简百姓年二十五已下十三已上,神志可教者千五百人,选朝贤宿儒明经笃学以教之。”从史家的叙述来看,“简百姓年二十五已下十三已上,神志可教者”,似乎对学生的遴选标准宽松,因此应该是匆忙之举。但之后刘曜也有“临太学引试学生之上第者拜郎中”。唐长孺先生曾推测说:“这些学生虽然泛称‘百姓’,但可以推测必然以他本族豪贵子弟与汉士族为主,而秦、雍大族的被俘正因为他们在刘曜朝身任官职之故。”事实上,由于史料残缺,很难找到刘氏从太学中发现士人的例子。但公卿之举荐,在当时仍未遁迹。如:“曜时灾异,特甚命公卿各举博识直言之士一人,大司空刘均举产,曜亲临东堂,遣中黄门?问之,(台)产极言其故,曜览而嘉之。”经学家台产就是由“司空刘均”从乡里直接推举而来的。这样的例子在刘氏政权中存在,但不是很多,可以推知的是此时的制度并不十分稳定,而胡主所期望的人才,往往是咨问灾异的术士而已。这些举动,虽然是为修复被破坏的选举制度,但并不能算成效明显。
    相比之下,石勒政权在发展学校、选举等相关体系方面举措更为细密。石勒虽然出身低微,但较为重视文化,立国之后,不但在首都设立了“大小学”,也将学官制度的设计普及到郡国这一层面,教育体系更为完备,吸纳乡里士人更多:“命郡国立学官,每郡置博士祭酒二人,弟子百五十人,三考修成,显升台府。于是擢拜太学生五人为佐著作郎,录述时事。”同时,对于这些从乡里吸纳而前来襄国就学的年轻士人,石勒颇为关注,“勒亲临大小学,考诸学生经义,尤高者赏帛有差。”其后,“勒增置宣文、宣教、崇儒、崇训十余小学于襄国四门,简将佐豪右子弟百余人以教之,且备击柝之卫。置挈壶署,铸丰货钱”。这些行为与刘曜政权设立学校,几乎是同时发生的。当时,部分士人的确是从乡里官办的教育选举中获得出仕机会的。“命郡国立学官,每郡置博士祭酒二人,弟子百五十人,三考修成,显升台府。于是擢拜太学生五人为佐著作郎,录述时事。时大旱,勒亲临廷尉录囚徒,五岁刑已下皆轻决遣之,重者赐酒食,听沐浴,一须秋论。还未及宫,澍雨大降。”阎步克先生认为,石赵政权的制度基本上是沿袭魏晋之法:“石赵政权汉化诸制,如清定九品、计吏拜郎、太学试经等等,大抵承自魏晋之法,察举制亦当如此。‘秀异’当即秀才或‘秀才异等’,‘至孝廉清’当即孝廉。其所令岁荐科目与西晋通行之科相同。估计其贤良秀孝之策试,并依上、中、下三等区别等第,分别拜授议郎、中郎、郎中之法,恐怕不是凭空产生,颇有可能是直接沿用了晋朝成规。”可见后赵石勒时所举贤良、秀才、孝廉诸科,以及太学生试经等选官仕途,也应分别具有与之相应的乡品,即与两晋时期相同。
    石虎对于石勒时期的选举制度多有继承。石虎也是武将出身,文化水平低,但是对于经学颇为崇慕。《晋书》云:“季龙虽昏虐无道,而颇慕经学,遣国子博士诣洛阳写石经,校中经于秘书。国子祭酒聂熊注《谷梁春秋》,列于学官。”“下书令诸郡国立五经博士。初,勒置大小学博士,至是复置国子博士、助教。”除此以外,石勒政权也很重视选举体制的完善。石勒有《下书招贤》:“令公卿百寮,岁荐贤良、方正、直言、秀异、至孝、廉清各一人,对策上第者拜议郎,中第中郎,下第郎中,其举人得递相荐引,广招贤之路。”咸和九年(334),石勒又命王波典秀孝之制度。从石勒末期开始,郡县之中的选举较为混乱,石虎加以了整治:“时豪戚侵恣,贿托公行,季龙患之,擢殿中御史李矩为御史中丞,特亲任之。自此百僚震慑,州郡肃然。”另外,石勒时期不太重视与大族之间的合作,而石虎时期则较为注意对乡里宗族的安抚,他在统治期间,扩大了汉族士人的特权。从地域上看,这种特权从原来的河北、中原地区,进而扩大到了关中地区:“镇远王擢表雍、秦二州望族,自东徙已来,遂在戍役之例,既衣冠华胄,宜蒙优免,从之。自是皇甫、胡、梁、韦、杜、辛等十有七姓蠲其兵贯,一同旧族,随才铨叙,思欲分还桑梓者听之;其非此等,不得为例。”之前王度对于秦雍士人所负之赋役的上疏,还说明当时秦雍士人尚无特权。唐长孺先生也指出了这种前后的变化:“雍秦大族是平刘曜时的俘虏,此时也和东方大族一样享受免役与选举特权。”这表明“石勒称赵王以后直至灭亡大体上沿用魏晋九品官人之法,对于士族特权予以肯定”。
    石虎所颁布的《下书清定选制》进一步明确了选举和考绩的一些细则,并声称沿用西晋九流“旧制”,实行“清定”之制。关于“清定”,前人多有研究。张旭华先生认为:“清定工作的主体,应该是中正。石勒在清定九品的同时,也应建立起州郡中正组织。”这就说明,很可能石勒政权在其乡里社会中设置了这样的职位。在石虎统治时期,这种乡里选举制度的最大获益者却并非寒素士人。《晋书·石季龙载记上》称:“季龙以吏部选举斥外耆德,而势门童幼多为美官,免郎中魏奂为庶人。”所谓“势门童幼”,即权势高门子弟;“多为美官”,即起家迁转多为清官。这依然是沿袭西晋“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选举陋习。虽然石虎之后免去吏部郎中魏奂之职,仍无法扭转这种风气,但是从客观上看,培养士人,是十六国时期政治与文化走向恢复的重要一步。
    前燕时期,慕容氏诸燕政权之胡主,皆慕经学。“(慕容)儁雅好文籍,自初即位至末年,讲论不倦,览政之暇,唯与侍臣错综义理,凡所著述四十余篇。”前燕时期重视对乡里大族子弟的铨选和擢用,这些往往是族中有人在朝廷中出任官僚者,他们享有和慕容氏贵族子弟同受教育的机会,其出仕途径也很好:“赐其大臣子弟为官学生者号高门生,立东庠于旧宫,以行乡射之礼,每月临观,考试优劣。皝雅好文籍,勤于讲授,学徒甚盛,至千余人。亲造《太上章》以代《急就》,又著《典诫》十五篇,以教胄子。”而慕容皝的亲信官僚也是从这样一个体系中产生:“皝亲临东庠考试学生,其经通秀异者,擢充近侍。”进入到慕容氏中央统治层面的文人如皇甫真,“攻拔邺都,珍货充溢,真一无所取,唯存恤人物,收图籍而已”。这些情况在过去的研究中多有提及。此外,慕容氏政权虽然大力推行针对地方乡里宗族的选举制度,但制度的真正落实却存在重重问题。
    当时的乡里士人对于选举制度的恢复反应强烈,热衷指摘时弊。申绍为尚书左丞时,撰《上疏陈时务》批评朝廷选任地方官定制之失,反对大量委任于拥有部曲宗兵之兵将。从文中“今之见户,不过汉之一大郡”来看,当时慕容氏政权实际上所统治的地方组织,是以宗户为单位,舍却了“郡”。其所选之地方守宰,应该大多是拥有宗兵部曲之坞主首领,但是这些人“非但无闻于州闾,亦不经于朝廷,又无考绩,黜陟幽明”,因而造成了民生凋敝。而且这些乡闾官员,往往名号繁复,人员众多。因此,慕容氏在中央政权层面所设置的选举制度,并没有得到真正落实。虽然如此,乡里士人对这些制度转化为现实仍然抱有期待,他们应该是有别于那些地方乡里宗族等既得利益者的寒素士人。关于申绍生平,缺乏其他文字记载,他的出身应该并不是华北地区士族。
    另有一篇常炜的《上言祖父未葬者权宜铨选》,也值得重视。这篇上疏,提到燕之立国,主要的方面皆仿照魏晋旧式,而且在官员铨选方面坚持一条重要的准则:祖父未葬者不可获得官职。但是,战乱造成燕国人口空疏,“孤孙茕孑,十室而九”,且有父子各在异邦者,父死子不能葬,“招魂虚葬”者甚多,故而不容法令如此苛刻,否则无人可选。这篇文章一方面反映了慕容诸燕对魏晋选举制度中的传统规定十分恪守,而另一方面也的确反映了慕容氏的选举制度实施之难。这说明晋末所发生的大乱以及它所造成的诸多问题,一直是以非常缓慢的速度在获得解决。而乡里宗族各拥一方的局面,是诸燕政权始终不能深度展开对于乡里社会的了解和建设之主要原因。直到此时,都不能说慕容氏的选举制度是具有初步恢复的面貌的,他们只是在制度的设置方面又多做了一些工作。
    前秦在这几个主要的胡族政权之基础上,实现了对学校和选举制度的完善和恢复。其中,“召郡国学生通一经以上充之,公卿已下子孙并遣受业”一语,反映的正是当时来自郡国的乡里士人,可以前往长安官学中就学的情况,而同时还有一部分学子乃是公卿子弟。将来自乡里的文化士人,以较低标准进行收录,非常有利于长安地区的文化繁荣。但也必须看到,当时的文化水准并不甚高,“问难五经,博士多不能对”。因此,为了加强对于学校教育的管理,苻坚采取了一月一临的监管方式。这项政策在苻坚统治时期得到了较长时间的坚持,成效显著,而且,它是与前秦时期的乡里统治政策相配合而实施的:
    复魏、晋士籍,使役有常,闻诸非正道,典学一皆禁之。坚临太学,考学生经义,上第擢叙者八十三人。自永嘉之乱,庠序无闻,及坚之僭,颇留心儒学,王猛整齐风俗,政理称举,学校渐兴。
    可以说,苻坚时期已经实现了对于乡里士籍、学校制度和选举制度的相对修复。而且,苻坚重视从太学之中选拔人才,一次性擢用八十三人之数是较多的。这种全面复兴的局面是苻坚之前的多个政权所未能实现的。长安地区在这种较为清明的政策引导之下,其经济和文化面貌皆开始繁荣,已非晋愍帝据长安时户口仅有百余之时可比。苻坚对于学校教育的热情,比年有增,“中外四禁、二卫、四军长上将士,皆令修学。课后宫,置典学,立内司,以授于掖庭,选阉人及女隶有聪识者署博士以授经。”尽量地扩大了接受教育的层面。而这其中最为受益的,仍是那些曾经缺少机会到达中央统治层的普通乡里士人。自苻坚时期开始的对学校、选举制度的大力恢复,对于乡里士人来到长安,重新形成政治文化中心而言,意义极为重大。它使得在乡里士人之中形成一种求学风气,并且提供更为开放的出仕途径。姚苌建立后秦,对于前秦的诸多制度不但未改,而且有深化趋势。姚兴据有长安时,文化兴盛程度有过之而无不及。姚兴在位时,后秦政权确实达到了全盛局面,当时长安城内,“各门徒数百,教授长安,诸生自远而至者万数千人”,和刘曜时期在长安立学校“简百姓年二十五已下十三已上,神志可教者千五百人”相比,已是不可同日而语。
    四、结论
    胡主从依赖同乡关系建立政权,到面向北方流亡乡里宗族施政,再到逐步恢复乡里选举制度,使得十六国时期的胡汉民族关系在具体的乡里社会生活中不断深化。基于此,能够形成对胡汉民族关系的新的认知:从西晋永嘉之乱到北魏统一北方这段时间内,胡汉民族关系虽然有过一定的对立局面,但更多的是胡汉为了各自的生存而进行诸多方面的合作,而他们的合作是围绕乡里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来展开的。胡族的汉化过程、汉族对胡族统治的适应,或曰影响,都是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实现的。多民族的融合进程与社会发展的进行始终具有同质的一面,这是在研究民族关系史时需要慎重考虑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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